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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待在他身边而已。

这也就导致了约翰现在小心翼翼,遮遮掩掩的示好行为。

“西弗勒斯,今晚回去就教我‘愈合如初’吧。我要抓紧时间学了……你的魔药课本写的怎么样了?”他下定决心要更快的学习。

斯内普停下了刀叉,唇角微勾。露出一个似是期待——好像又硬拐成了讽刺的笑:“先教你最基础的疥疮药水还是没有问题的。”

“材料是干荨麻,粉碎的蛇的毒牙,蒸煮过的带触角的鼻涕虫,还有豪猪刺。”他放慢了语速。

“明早我就去买材料。”约翰立刻说。

等他吃的肚皮滚圆,倒在椅背上再也不想动一下的时候,他用手机搜了一下鼻涕虫。

——约翰比较担忧这是不是一种魔法界才有的材料。

不过还好。鼻涕虫又称蛞蝓,是一种很平常的软体动物。传说中能用盐杀死的蜗牛其实指的就是蛞蝓。

他又搜了一下豪猪刺,更为吃惊了。

本来约翰还以为豪猪刺是豪猪身上的刺呢,心想他要是从外国买,不知道得耽搁几日才能运回来。可搜索后大吃一惊。

——豪猪刺居然是一种常绿的灌木!

☆、第三十一章

等到了第二天,约翰费了一番工夫才把材料找齐。

——虽然疥疮药水的材料都有,但真心生僻。

斯内普在拿到材料后,就把约翰从书房里赶了出去——把魔杖留在了书房里。他要自己蒸煮鼻涕虫。

让约翰一个毫无基础的人去处理魔药材料,简直就是浪费。

约翰蹲在书房门口等着,突然间变得若有所思。

……既然斯内普是靠魔杖来确定活动范围的。那岂不是他想分床睡也是可以的?

问题是……从知道魔杖控制活动的这件事后都过了这么久了,他们还在同一张床上睡!他是没想到。西弗勒斯……难道也没想到?

还是说他——

约翰心中一喜。

不过这件事他只能在心中想想,绝不能说出来或者求证。

不然就算西弗勒斯之前是真的默认了,也绝对会搬到客房的!

等了大概半个小时,斯内普才允许他进去。

约翰一走进书房,就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怪气味。

斯内普正站在桌前。桌上摆着一个白色的石英坩埚,正往外缓慢的飘着蒸气。

“这里面泡的是鼻涕虫?”约翰好奇的凑近了看,看到坩埚里只剩很少的一点水,勉强覆盖住里面的鼻涕虫,气味闻起来很咸。

“只需要再泡上一个小时,这一锅鼻涕虫就能蒸煮好了。”斯内普说,“我用了盐和水。以三比一的比例添加,再加两小勺生姜粉,调配的蒸煮药水。”

约翰点点头,暗自记下了这个配方。

书房的气味不太好闻,坩埚也不需要再看管了,斯内普和约翰就改为下楼,去门外的小花园里转转。

花园并不大,在门口一排排、种满了紫色的杜鹃花。

这里一向也是劳斯太太打理,约翰每天只路过看几眼,没怎么来过。

淡紫色的花看起来赏心悦目,气味也不浓郁,基本闻不到,不让人心生厌烦。因此斯内普也没有流露出不耐烦的情绪。

约翰带了两把椅子过来。他打算在这里和西弗勒斯一起写一会儿的——他写书稿,西弗勒斯写魔药课本。

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

约翰看了一下号码,上面显示着“瑞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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