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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一周的生活踏实、平淡。起初的日子安淳还会回避和沈锦丞的视线相交,但几次下来察觉对方已经改了心性,只用与同学相处的疏远散漫态度对待他,那漠不关心的目光让安淳松了好大一口气。

陆嘉亦坐的远,偶尔与他狭路相逢也是视而不见。确认自己回归了默默无闻的隐形人,安淳兴高采烈地买了两支雪糕庆祝,不用再被捅来捅去当泄欲工具的快乐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

不过他在学校里依旧不会和聂非表露出过分的亲昵,他是个新来的转班生,当然要像人生地不熟的外来人那样不起眼的生活。

周末的下午写完作业,他们在小院子里帮刘婶儿择菜,安楠拿着聂非送的玩具水枪边注水边浇花,嘴里嘀嘀咕咕个没完。安淳叮嘱弟弟要是滋到人,晚上就没有小零食吃动画片看了,小朋友乖觉地缩小了喷水范围。

聂非:“楠楠还是像你,我小时候比这调皮多了。”

“但他长得和你更像,”安淳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我小时候家里没有哥哥姐姐,周围也没有别的小朋友,只能自己跟自己玩儿,想淘气也淘不起来。”

“现在呢?”

“现在?”

“这两天他们没找你麻烦了?”

“没有了诶。”安淳积极地说,“我觉得那种家境的有钱人,是真的不缺乐子和玩具,沈锦丞家里有个小型游乐园,是他爸爸给他弟弟修的,可是他弟弟一年就回家一次,太奢侈了。他们两个长的帅,又有钱,还不是想怎么挥霍就怎么挥霍;追他们的人里,多多少少有一些愿意为了钱伺候两位少爷的吧?真不懂他们怎么会看上我……哦不对……我干嘛骂自己呢。”

聂非道:“我爸曾经给大企业的老总当过秘书,他说有权有势的男人,总归是要看到很多阿谀奉承你的人那些真真假假的演技。当你又帅又有钱,那跟着你的人,要么图你的钱,要么图你裤裆里那根东西,当享用美色变得不再稀奇,就会转而去追求别的更刺激的东西。”

安淳偷笑道:“感觉你和陆嘉亦有共同语言。”

“那不可能,我只是从一个角度推断。”聂非拿起一枚豆角,挤压出柔软纤维囊壳里的豌豆,“我们穷人吃豆子,会拿它焖肉或煮熟加调料,有味道能下饭就够了,对吧?可是有钱人吃饭就不会满足于普通的进食。他们发明了烹饪,让厨师用萝卜和豆腐雕花,去荒山野岭狩猎野味、寻找海洋里的奇珍异宝,把做饭演变成一门艺术;但那些花儿啊草啊摆盘啊,本身是没有意义的。”

“是嘛,一般的饭菜吃够了就要换点新鲜花样,口味上的,装饰性上的,”安淳说,“但我还是觉得家常菜最好吃。”

“嗯,所以他们看上你很合理。一个送上门的庸脂俗粉有什么滋味?不如花钱买,但买来的又不如抢来的香。你越不乐意,他们越想强迫你。”

“你不要说了,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聂非大笑着扔了颗豆子弹他的脑门儿,“吓你的。”

安淳抢来安楠的水枪,把一管水全滋到对方身上。

“哥哥犯规!哥哥犯规了!”安楠跳到他膝盖上,高举着小手和他争抢。

聂非指挥道:“楠楠,挠你哥痒痒,他怕痒。”

安楠的小手软乎乎肉墩墩,但就挠痒痒来说力气很足,安淳缴械投降跑回屋里,反锁了门;聂非在外边敲门,意图骗他出去;刘婶儿出来取菜碗,被水枪滋了一脸,一时间邻里院外充满了欢声笑语。

安淳分外珍惜这平凡又温馨的时刻,可明明这才是他应有的生活。

新一周,安淳在聂非的辅导下补完了前面落下的功课,在十七班进行了两次随堂小测,成绩没冒头也不垫底,他大致满意。

全班最高分是沈锦丞。如若不是人就坐他旁边,他亲眼看着那张草稿纸被写满,真的很难相信那不是作弊。

脑子灵光这事他羡慕不来,他只有趁大家玩乐时走到操场边,从兜里掏出折叠的试卷,叫聂非给他讲题。聂非的成绩比他稍好一些,双方差距不离谱,更利于沟通。

搞定了错题,安淳决定犒劳自己,他闲逛去食堂买饮料和喜欢的超酸糖果,却意外撞见成群结队的高一女孩聚在花坛四周,而被群芳环绕的不是别人,正是陆嘉亦和沈锦丞。

组队向学长告白,青春烂漫啊。但是……你们换人喜欢吧!他们俩不行的!安淳内心嚎叫着,但这和他不相干,他捧着零食飞快地走了。

时间来到放学,聂非说:“我不和你一起去接安楠了,我要去书店买资料。”

安淳扭了一会儿,可是聂非执意要和他分头行动,那家书店很远,没必要折腾两个人。安淳只得作罢,毕竟照顾弟弟要紧。

就是这一天晚上,他再也没有等到聂非回来。

***

一个人处在失魂落魄的状态,必定没法好好上课。老师在上面滔滔不绝,安淳在下面回想着昨天和刘婶儿去报案的经历,警察听说了失踪的情形,偏向于认为聂非是出去玩儿了,当代青少年不就最爱不告而别、离家出走恐吓家长和老师吗。他手机打得通吗,经常去网吧吗,是不是去见游戏里的网友了。

安淳说不是那样,绝对不是,聂非是孤儿,没有父母可以恐吓,也从不在网络上发展乌七八糟的人际关系。警察收走了报案笔录和一张聂非的照片,说你们回去等消息吧,后续开展侦查工作会再联系你们的。

然后他魂不守舍地回家等了一夜,第二天该上学还得上学。

班主任吕清在课上表达了对一名学生无故缺席的关心,但的确没有人知道聂非去了哪里。

安淳盯着一节课下来仍然空白的笔记本,他忽然偏过头,看向左侧的沈锦丞。

沈锦丞在转笔,细长的签字笔在缠着创口贴的手指间翻旋,行云流水地转出花式的圈儿,再卡回指节中间。他长久的注视引起了对方回眸,沈锦丞看他一眼,低敛下眼睫,然后等待了数秒再次看他,惑然地问:“你盯我干嘛?我欠你钱了?”

“对不起……”安淳收回眼神,专注自己空空如也的笔记本。

他怀疑沈锦丞和陆嘉亦好像很不讲道理,这两个人再混账,也没理由绑架同学玩儿吧?

可是,可是……

“沈锦丞。”他猝不及防地叫了对方一声。

“嗯?”被叫到名字的人好脾气地回应他。

安淳:“你手指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小刀割破了。”沈锦丞张开五指翻转手掌,给他展示缠着创口贴的右手无名指,“你还有闲心关心我啊?不该关心你那个失踪的小男友吗?”

安淳心底轰隆巨响,如壁垒倾颓坍塌。他没休息好的眼眶遽然充血,声音发着颤问:“是你们做的吗?”

“什么啊?”沈锦丞懵懂地思索,旋即耸了耸肩道,“你的话我听不懂。”

“别骗我了,是你们做的对不对?”

“——那两个坐最后一排的同学!”讲台传来科任老师的怒喝,“沈锦丞!还有你,你们俩要讲话出去讲!不要影响其他同学上课!”

“好的老师。”沈锦丞慢腾腾地起立,将座椅归位,并唤他道,“走啊安淳,我们出去讲。”

课堂上安静氛围的狭缝中漏出两声零星的笑,又在老师横眉怒目的眼色下自觉地制止。

换作往常安淳不会跟着去,但这回他不能再忍气吞声,他搁下了笔,和沈锦丞一同走出教室。

为避开耳目,沈锦丞要带他下楼,却被他一把扯住衣角;安淳哽咽道:“别走了,就在这儿。”

“行啊。”沈锦丞背倚着墙,让出楼梯的过道,“说吧,我有问必答。”

“聂非,聂非在哪里?”

“一个你去过的地方。”

安淳先是欣喜,随后又被巨大的惊恐惧怕掩埋,“你们把他怎么了?”

“我们能把他一个大活人怎么着啊?”沈锦丞看着自己受伤的手指,烦躁道,“陆嘉亦叫我干的,他说你俩关系很好,把他收拾了,你就会乖乖回来找我们了。所以我就简单地,收拾了他一顿。”

安淳眼前浮现出一幕幕沈锦丞对人施暴的场景,他的心脏发疼,仿佛那些拳脚是落在他的身体上,挨打的疼痛会让人辗转扑跌,凄声哀嚎,他宁肯受这份罪的人是他自己。

“为什么啊?”他万分不解地推着沈锦丞的胳膊,“聂非又没有招惹你们……你们要撒气,找我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那么对他?为什么啊——”他最后那句几乎是嚎出来的,动静足以惊扰整层楼还在上课的班级,于是沈锦丞迅捷地拉过他抵着墙,手掌捂住他的嘴。

“嘘,不要闹,安淳。”沈锦丞警告他,接着眼神变得十分痛心,“你越紧张,越担心,我就越嫉妒;为什么你那么喜欢他啊?为什么你不能像喜欢他那样子喜欢我?我也很想被你喜欢啊。”

“但陆嘉亦说,喜欢这种事是勉强不了的,就算没有聂非,你也不大可能喜欢上我。所以我想通了,我不要你的喜欢了。可是……”沈锦丞凝望着他的眼睛,含情脉脉地说,“如果你不喜欢我,那你也不许喜欢别人,我管不住你的心,却能控制别人的。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只要是人,都是很怕痛的。”

安淳希望长出青面獠牙,拥有尖齿利爪,他要咬穿他们的头颅,撕碎他们的骨骼和皮肉。然而事实上他什么都没有,他是手无寸铁的凡人;只需沈锦丞一句话,他就会跟他们走。

“只要你不吵不闹,我就带你去见他。”沈锦丞温柔地问,“你会乖吗?”

“我会的,我会的。”他泪流不止地说。

***

他们两个,可真是有耐心啊,一分不差地等到放学时间才带他离开学校。

而沈锦丞也是货真价实的胆大包天,居然把聂非关在了自家的地下室里。安淳阔别三日再与其相见,那已经不是他记忆中的聂非了,他记忆中个子高高,腰背挺拔的少年如萎弱的枯枝抖索着蜷缩在杂物间的角落,背上衣服被打得稀烂,布料与血肉粘连糊成一片软烂的血红。

陆嘉亦扭他的手臂禁止他再往前一步,他转身向他们恳求:“给他找个医生好不好?他会死的……我什么都答应你们,我不会报警,我给你们当牛做马,你们想怎么玩我都可以……求求你们,我什么都愿意做……”

“安淳,”陆嘉亦说,“没有人要你当牛做马,你什么都不用做,看着就好了。”

他木讷地呆立着,没有参透这段话背后的含义,陆嘉亦捉住他的手腕保证他不能乱跑,沈锦丞驾轻就熟地抽出一根崭新的高尔夫球杆,朝墙角的人走去。

“聂非同学,以前可没发现咱们班上还有你这块硬骨头啊。”沈锦丞玩弄那根球杆的手法和转笔一样轻巧悠闲,“手指断了三根了,还能咬牙不松口,很厉害嘛。”

安淳嘶叫道:“沈锦丞!我错了,我知道错了,你打我,我打我啊……”

“嘘……你答应了我不吵不闹的。”沈锦丞责怪道,并把球杆悬在聂非的后脑勺上方,“你再吵,我就往这儿打,他要是死了,全赖你。”

安淳陡然噤声,眼泪堵在胸腔里,发晕发胀,推挤着他将他压榨成一片薄薄的弱不禁风的纸张。

陆嘉亦看了看手表,催促道:“我计着时呢,快些。现在是中午12点35分。”

沈锦丞单腿踩在聂非伤痕累累的后背,球杆的杆头挑起一截满是血污的下巴;经他两天不间断的殴打施虐,那张脸肿得乌黑青紫,再也看不出原本清瘦的模样。“太惨了呀,”他点评着自己的杰作,“安淳的男朋友,你是长得还行啦,但也没帅到他爱你爱得要死要活的水准吧。”

“你的手指呢我给你多留几根,我们是学生,还得参加高考,握不住笔怎么行。”沈锦丞自言自语着,“那腿吧,好吗?做题又用不上腿。”

“……我去你妈的。”聂非说,然后被呛入气管的血水激起咳嗽。

“我妈?”沈锦丞握着球杆挥向聂非的左腿,咬牙切齿道,“我妈早死了。”

聂非闷哼着忍住痛叫,但随之而来的是沈锦丞的猛踹和踩踏,他剧痛中失去知觉的左腿被抬起架到一只木质工具盒上;打人者很兴奋,不知用的什么把向上支棱的小腿骨往下一压,粉碎性骨折带来的牵连着头皮和骨髓产生震颤的痛苦使他撕心裂肺地叫出声。

他疼得晕了过去,直到那缕彷惶在虚脱与休克的边界、飘荡在无边苦海里的意识,被近处一道低泣的哭声唤回。

“哥哥……哥哥……”他甚至能幻想出安淳抱着他,滚烫泪珠扑簌地落到他肿胀脸皮上的场景。不过这两声哥哥现实中距离他很远,安淳并未脱离桎梏,陆嘉亦为了杜绝意外事故和后患,给安淳的手脚绑上了胶带,他们俩的处境如同两只被绳索吊起来的木头娃娃。

在过去的暗无天日的72小时里,沈锦丞反复问了他一个问题。

你,喜欢安淳吗?

喜欢啊,世界上会有人不喜欢一个天天跟在自己身后,无怨无悔地喊哥哥的弟弟吗。

哦,那我会打到你说“不”为止。

“哥哥?”沈锦丞支起了耳朵,疑惑地问陆嘉亦,“他是叫了他哥哥没错吧?”

“是啊。”陆嘉亦看穿道,手放在安淳的肩上,“你的宝贝很会撒谎的,我们都被骗了。”

“操!”沈锦丞气得抓耳挠腮,在地下室内徘徊踱步一圈,回到聂非那条以奇异的角度弯折的左腿前,他泄愤般地踩上去狠狠地碾轧,“我再问你一次,你喜欢他吗?”

聂非额头和手背的青筋暴跳着,全身都是那么的疼,还有冷。但是呢,安淳,我是不值得你喜欢,也不配当你哥哥的人。

“赶紧说啊。”沈锦丞手里的高尔夫球杆碰了碰他的右腿,“你们这对小情侣,是都喜欢受虐吗?”

“不喜欢了……”聂非合上眼,耗尽所剩无几的力气喊道,“不要了,安淳,我不要你了。”

沈锦丞:“几点了?”

陆嘉亦:“12点42分,零36秒。”

“宝贝儿,听见了吗?在真正生与死的考验面前,你的爱情只维续了7分36秒。”沈锦丞气定神闲地走来门口,修长的手臂将手脚被捆缚的人笼络进怀里,“听清楚了吗?他不要你了,你是我的啦。”

陆嘉亦说:“安淳,不管你是否选择用余生来祭奠这7分钟,我都想告诉你,如果你一定要跟男人在一起,那最好选择人群中最强大、最有攻击性的那个男人,因为弱者很难保护你还有他自己。不过从今往后你可以放心,沈锦丞和我,不会再让类似的事发生了。”

安淳的眼泪真确是扑簌地落下,晶莹剔透的泪珠子砸在衣领和地板,湮没、化开。他知道“爱”就像良知,如抛过光的玻璃落地即碎;他也知道像他这样的玩具,必须发出哀嚎用自己的痛苦供主人取乐;他还知道他的心脏,浮肿得像一颗即将流出汁液的苹果。

但他没有哭,他听着风声穿过树丛与山谷,穿过高楼大厦与车水马龙,穿过一切。

——epidei:绊·完——

十年,听起来是相当漫长的时间概念,足够一个人从少年成长到青年。但对安淳而言,他的人生仿佛被定格在了十七岁,此后的每一天都在回忆的漩涡和未来的深渊中徘徊。

那天之后他再也没有回过墨池中学和他的家,他们把他关在家里拘了三个月,是沈锦丞的主意。沈锦丞怪他不够专一,竟然早早的心有所属——天可怜见的,小沈少爷情窦初开、初次心动,爱的却是一个爱过别人的人。

所以就连沈锦丞这样的男人,也会有精神洁癖。

安淳搞不懂自己究竟活在一个多么荒谬的世界里。但他没有余力去对抗强者制定的规则,他努力变成一条只会摇尾逢迎的小狗,用无数次讨好的口交和奉献式的性来换取他们的愉悦。

他想要的仅仅是他们大发慈悲,让聂非活着。

“你不可以把自己的心交出去,”陆嘉亦告诉他,“尤其是不能交给一个……无法为你付出一切的人。他贪生怕死,不值得你牵挂,别惦记了。”

你们懂什么,你们又懂什么。付出一切,说得轻巧;我的哥哥啊,在你们折磨凌虐中,为我苦苦坚持了三天,换作是我,哪怕只有三小时都活不了。

我会下跪磕头,会卑躬屈膝地哀求你们,可是哥哥他不会。他也是怕疼、怕粉身碎骨的凡胎肉体啊,还要他怎么样呢。

安淳蜷缩在地板上抽泣,他好痛啊,明明没有一鞭子是打在他的身上,可他每天夜里依然会痛到失眠,好像浑身骨头都被击碎了。

他以为自己将在暗无天日的监禁和蹂躏中悄然死去,腐烂生蛆,直到这栋房子腐朽风化,泥土掩盖枯骨,他的骷髅里会生长出一棵向往天际和阳光的花。

然而事与愿违,他还是被那两个恶魔从无边的黑暗拖回了惨淡的现实。

沈锦丞和陆嘉亦决定要彻底持有他,趁他成年之前,他们为他变更了领养手续,以沈锦丞的父亲收养他的形式,将他这个活生生的人据为己有。

他在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名字被更改为“沈息宁”,息事宁人,盼着他忘掉过去,重新做人。

他不愿意,他无法舍弃安淳,名字意味着自我,安淳贫穷弱小,但安淳有亲人和家庭,有身份和归属感。而沈息宁只是附庸物,永远追随在沈锦丞身后的小尾巴,靠主人的施舍与向上谄媚活着。

可是他不愿意又能怎么样呢。在这个法治社会,法律连他的名字都保护不了,更遑论保障他的人权和尊严。

人活一世,尊严却成为他生命中最奢侈的字眼。

在安淳成为沈息宁的日子里,他失去了哥哥和弟弟,失去了养父母与家,他永永远远地成为了孤儿。

这个机会使他了解到了沈锦丞和陆嘉亦的家庭背景。

那两个的确不是普通的有钱人家小孩,沈父从政,有过两任妻子,沈锦丞是前妻生下的长子,后面离婚后再娶又生了小儿子。

沈锦丞提起自己的母亲,几乎都是“那个抛弃我的贱女人”“我早当她死了”,对年轻继母更是毫无尊敬可言,敢于当面调侃她的身材。

陆嘉亦是独生子,母亲是一家之主,父亲负责子女教育;身为社会名流的陆母拥有形形色色的情人,而陆医生的冷眼旁观恐怕也对儿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了负面影响。

简而言之,他们都在不同程度畸形的家庭中长大,会成长为精神扭曲的变态并不稀奇。

安淳是几年后才渐渐意识到,他的出现其实也多少有歪曲两位公子少爷的人生道路。比如要不是他和聂非的事,陆母不会主张提前把两个孩子送出国。

“丞丞也大了,这孩子本来放纵惯了的,国内老师观念刻板,这套教育系统就不适合他。”

“嘉亦嘛,他反正在哪里都能管好自己,我不担心他。”

这是陆母对两个未成年人囚禁虐待同学、施暴至人伤残事件的感想。

她是安淳见过最冷血也是最冷静的女人,如果说在她看来,强奸殴打故意伤害限制人生自由等等,都是不值一提的小打小闹,那他真是想象不到,在她眼里什么才叫大事,第三次世界大战吗?

也许这就是大人物吧。沈父对她的看法表示赞同,中年男人精亮的目光审视着安淳,说:“这孩子不吸毒也不烂赌,去陪读挺好的。”

原来他们对“挺好”的标准是不吸毒不烂赌,对人的底线低至如此,也难怪会养养出那样的儿子。

“是啊,看起来蛮乖的。”陆母笑吟吟道。

安淳有一位妓女母亲,所以他熟知男人看待情妇的眼神,他很确信和笃定,沈锦丞的父亲和陆嘉亦的母亲有一腿。

当然,连两家人自己都在不在乎,他也不必对此感到诧异。事实上不会再有多少事情能令他诧异了。

就这样,他像件行李似的,被沈锦丞和陆嘉亦搬去了英国,过了几年又搬去过北美和日本。

他们对他还不赖,没有剥夺他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甚至是花了很多钱把他送进知名学府,而他从头到尾付出的代价都很单一,身体和汗水。

陆嘉亦借此打趣过他:“你该庆幸才对,不是所有人的皮囊都像你一样价值连城的。”

人真是一种适应性极强的生物。安淳在日复一日的磨砺闯荡中,习惯了全麦面包搭配黄油奶酪的饮食结构,习惯了做梦也说英语,最终,也习惯了终日围绕在沈锦丞和陆嘉亦身边,被他们当成玩物呼来喝去的日子。

寄人篱下、以色侍人的生活,他足足忍受了十年。

以至于到后来,即便是叫他跪在沈锦丞的办公桌下舔鸡巴,或在陆嘉亦学校的实验室里脱光了挨操,也不是多么难以忍受了。

要说有什么让安淳困惑的,可能是玩儿了这么多年,那两人对他身体照旧兴趣浓烈,欲望只增不减。

不都说男人喜新厌旧吗?他提出疑问。

沈锦丞亲吻着他的鬓角,笑道:“你把我们俩当成什么人了?我们可是相当专情的,而且宝贝这么漂亮,谁舍得放你走。腻味?做不到,根本做不到,一天见不到都会很想你。”

“真的吗?”他还是不信。

“真的呀。”沈锦丞专注地望着他,声音深情款款。

如今的沈锦丞,不是原来那个毛毛躁躁的高中生了,个头更高,肩背更宽,肌肉更加结实硬朗,相貌从男孩蜕变为男人,帅气依旧,也依旧热衷于向他表白,总把喜欢和爱挂在嘴边,送他昂贵新奇的,或是浪漫非凡的礼物。

这也是安淳最痛恨自己的一点——他在这种荒诞怪畸的关系中,逐渐学会了享受。

他诚实的身体自是不必说,谁给它快乐它就迷恋谁;可恨的是他软弱的灵魂,他慢慢开始依赖沈锦丞的甜言蜜语,开始半信半疑,他是不是真的有在被世俗难以理解的爱包裹着。

曾经,他把身体当作束缚灵魂的牢笼,但当精神也日渐沉沦后,他再也说服不了自己。

“如果我是个女孩,我肯定会很想嫁给你。”安淳的食指滑过沈锦丞的眉心和鼻梁,或许他是在胡言乱语。但沈锦丞的胯还贴在他的下体,情欲的气息还未散去,他的小腹和四肢残存着高潮后酸麻酥软的余韵,很自然地,他的头靠了过去。

“你不已经是我老婆了吗?”沈锦丞让他依偎着,一条胳膊搂着他的肩膀,又吻了吻他的额头,然后懒散地玩起手机。

“机票订的28号,你记得提前准备好行李,我要去办交接手续,明天还有两个会,不能陪你了。”

“嗯。”

“想好回国找什么工作了吗?”

“没想好。”

“不如别找了,给我当秘书,那我天天都能见到你。”

“再说吧……”

他沉沉地垂下头陷进男人的怀抱和枕头的缝隙,熟悉的气味带给他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安淳听着沈锦丞和别人的通话声,在一波接一波席卷的睡意中闭上了眼睛。

如果时间倒退回十年前,打从一开始就不要反抗,一味的顺从和忍耐,他是否就不用经历那些波折和痛苦了?

我好傻……哥哥,我好傻。

他嚅动嘴唇呓语着,睡梦里,眼泪浸没了双颊。

***

在二十七岁到来之际,安淳与故乡久别重逢,落叶归根,人多半也留念生养自己的那片土地。

沈锦丞念的商学院,要回国继承家里的产业;陆嘉亦学医,陆医生近两年高升了院长,把儿子安排在任职的医院实习。

而他是依附着他们的无根飘萍,无所谓生活在哪里。

飞机降落在机场,陆嘉亦开车来接他,他是一个人到的,沈锦丞被别的事耽搁了,要晚一周才到。

陆嘉亦擅长自控和节制,从不会对他的肉体所求无度,所以几个月没见,也不像沈锦丞似的,要马不停蹄带他去开房滚床单。只不温不火地关心他几句,问了些工作规划方面的问题。

车辆停在为他购置的公寓楼底下,陆嘉亦说:“我还得回医院值班,不陪你上去了。”

安淳在关掉车室里的灯,扭腰俯下身,头埋在对方的双腿间,熟练地从裤子里剥出那根阔别多日的阴茎,唇舌灵巧侍弄取悦它。

三千六百多天的调教和运用,使得他的口活儿炉火纯青,没过几分钟就帮人释放了一次。

他习以为常地吞掉精液,喝了一口矿泉水冲淡嘴里的腥味,“谢谢你啊,要上夜班还特地去接我。”

陆嘉亦平复了呼吸,说道:“我妈和a大的校长有往来,下周可以给你安排一个教职面试。”

安淳:“好啊。”

他在国外读的历史专业,不用为衣食住行发愁,断绝了对过往的念想后,上学成为他唯一的寄托,他把大部分时间拿来读书,异常刻苦,并顺利完成了本科到博士的学业。

以他的个性,也只能做老师,带着不同的学生,重复相同的课程,直至年老退休的那一天。

据说男人的精力会在二十五岁后断崖式下跌,前两年他也暗自期盼着沈锦丞和陆嘉亦能让他尽快退休,可惜他的期盼往往只能得到相反的结果。

不过沈锦丞不在,他终于能休息一周了。

人生际遇很难说。

他出生在廉价的出租屋,自幼一穷二白、家徒四壁,还有早逝的妈和拖油瓶的弟,他最好的命不过是念完大学找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工资能养得活自己、供得起弟弟,不用朝不保夕,颠沛流离,足矣。

换作十年前,安淳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有一天他能出国,能坐头等舱往返国际航线,能不急不缓地读到博士毕业,并且入职一所高等院校,成为一名光鲜体面的社会精英。

那两个衣冠禽兽毁掉了他原有的人生,又赐予他新的命运。

如今他欠他们的钱是怎么也还不上了。死又不敢去死,活也只能委曲求全地活,他安慰自己,身而为人,注定困于血肉之躯,或许来世再做无拘无束的自由生灵。

他缅怀过往,却没有尝试过寻找聂非和安楠,见到了能说什么?他不过是个表面风光的娼妓,就算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再连累旁人。

好好活着吧,像翻滚的枯叶,在风中苟延残喘。不知情的看了,只会觉得这叫诗意和烂漫。

***

在有条件时,他们允许他享有一定的选择权。安淳在给沈锦丞当秘书和去大学教书这两者间,选择了后者。

其实他心里清楚,沈锦丞不会真的给他安排什么工作,不过是随叫随到的玩伴,和解决生理需求的泄欲工具。即使他不留在沈锦丞身边,也要在对方有需要时24小时待命。

他对自己的定位很清晰,他是那两个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婊子。一切的宠爱、优待,是对他表现出色的嘉奖;什么爱来爱去的,他要是真以为自己姓沈,就大错特错了。

沈锦丞的履历十分优秀,他天生是读书的料,又遗传了成功男人不可或缺的品质——心狠手辣。名校毕业后,在海外积累了三年工作经历,回国自然不会再进企业打工,而是接手了一家会员制的私人俱乐部,每天辗转于生意和酒会,忙得不可开交。

陆嘉亦的生活较为朴质,家和医院两点一线,反而和他有更多时间相处。

这么多年了,安淳始终没能和陆嘉亦培养出共同语言,他认为他和陆嘉亦的隔阂是娘胎里带的,和沈锦丞上床还能演一演热恋情侣,和陆嘉亦就只剩下公事公办。

好歹他是托了陆嘉亦母亲的关系,才能留在那所文科院校的历史系任教,在伺候人的时候殷勤点,尽心尽力,叫做卖身的职业素养。

但陆嘉亦不是很领情,在他要脱衣服时制止了他的举动,说:“今天累了,你去睡吧。”

“哦。”安淳重新扣上扣子,回到自己在隔壁的房间。

到底是比不得荷尔蒙过剩的青少年时期了,那会儿他们俩巴不得天天把他拴起来操呢。

安淳躺在他的卧室里,今晚一个人睡,本该轻松自如,安然入眠。但他在床上翻来覆去,失眠了。

他体内那股属于女性的欲望,在年龄与身体趋于成熟后,日益膨胀、愈演愈烈,来到了没人操他,他会很想的地步。

他裹紧被子,陆嘉亦和他仅一墙之隔,假如他胆敢去投怀送抱,陆嘉亦是会满足他把他操得欲仙欲死,还是赏他两耳光让他清醒下头脑,他不知道。但他不想冒着挨打的风险去求欢。

安淳把手伸进被子里,揉弄着自己两腿间那个掐一掐就会流水的阴蒂,它敏感得像含羞草,只不过植物是一碰就闭合,而它一碰就会颤微微湿淋淋的舒张。

贱死了。他在堆叠起的快感和消退的羞耻心中缓缓张开了嘴,随着指尖的抠挖,喉咙里溢出连声喑哑的叫喊,短暂的高潮像一簇转瞬即逝的烟花,他卸了力气,紧绷的双腿霎时变得软绵绵。他埋下脸蹭了蹭被角,疲倦地合上眼。

沈锦丞大概是凌晨三点回来的。

安淳隐隐约约听到了开关门的响声,他以前睡眠很沉,但在国外那几年沈锦丞也经常很晚回家,不管多晚,总是要把他从床上拖起来,要么搂着他说胡话,要么简单粗暴的强奸。

导致他现在一有响动就会惊醒,情绪上并无波动和恐慌,可身体却战战兢兢。沈锦丞就像古代喜怒无常的暴君,他要像占卜晴雨的巫觋那般谨小慎微地揣摩对方的心情,所以他时时刻刻都在担心着。

今晚沈锦丞大约是累了,只听得见一些脚步声,似乎进了浴室,然后径直回房间,灯一关,万籁俱寂。

安淳松了口气,放心地呼吸起来。然而他的身体不这么想,他周身的每个细胞都在叫嚣着空虚和失落。很想要拥抱和亲吻,也想要被插入和冲撞。

他的精神和肉体又开始分裂了。

***

“沈老师,你一个人啊?”

安淳在学校附近的一家餐厅解决午饭,耳畔传来学生的问候。

他花了十年时间也没能改掉他的慢性子,做什么都很迟钝;虽然他已经过了被人叫住会脸红的年纪,但“沈老师”这个称呼让他很不习惯,每次被直呼“沈息宁”,他都会感到局促不安。

“你好。”安淳礼貌地问好。

他不记得面前的年轻人是谁,也许是他的学生,也许不是。他和这群无忧无虑的本科生说不上话,成长轨迹就差得太远,不是家里有点底子的,怎么会读历史系。他是情况过于特殊,而这群小他七八岁的大孩子,纯粹是没有生存焦虑和就业压力的温室花朵。

“沈老师很喜欢这家店吗?我在这边看到过你好多次了。”二十出头的男孩,长得浓眉大眼、端方正直,看样子是很受欢迎的类型。不请自来在他桌子对面坐下,和他聊起天,“我在旁边的书店兼职,有空就会过来买杯咖啡。”

“还好。”安淳冷冷淡淡道。他是比较有男人缘的,长相是那样,不喜欢他的也不介意调笑戏弄他几句。

“每回看到沈老师,你都是孤伶伶一个人。”这话说得有些暧昧。

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安淳在那两个人渣的耳濡目染下,也潜移默化地沾上了他们的傲慢,若放在很多年前,他会低着头走开,但如今他是师长,对方是学子,他拥有了俯视他人的权力。

“我是你的老师,”安淳警示道,“你要是不想期末挂科,就别来我眼前瞎晃。”

“可是老师,我有点喜欢你,想追你诶。”年轻人百无禁忌地向他表白,执着的眼神有几分挑衅的意思。

安淳看他的手腕上戴着运动手环,颈脖的线条也像时常做力量训练,便问:“你有几条腿?”

“两条啊。”

“那你不要招惹我。”

“为什么?”年轻人笑着。

“我有个男朋友,脾气特别不好,”安淳强调道,“是,特别,不好。”

“哦,所以呢?”年轻就是好,笑容无所畏惧。

“他会打断你的腿,你能侥幸捡回一条命,以后也再不能跑和跳了。”安淳奉劝他,“听我的话,想搭讪和闲聊,还是去健身房吧,至少不会有生命危险。”

年轻人假装吃惊和害怕,睁大眼问:“哇,沈老师,你男朋友黑社会啊?”

沈锦丞的工作性质涉不涉黑,他还真是不清楚。不过和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愣头青有什么可说的,他又不是没经历过这岁数,懵懂愚昧,较不得真。

“我下午还有课,再见。”安淳不跟他浪费时间了,去前台结账走人。

“老师!加我个微信吧!我想约你看电影!”年轻人在他身后朗声高喊道。

傻逼。安淳置若罔闻,头也不回地去了停车场。

学校周边人多眼杂,空穴来风的事也能传得沸沸扬扬。幸好他是关系户,敢来找他麻烦的人不多,并没有人特意跟他提起,与学生接触要注意分寸和距离。

他本也没想瞒着,但消息还是先一步传到了沈锦丞的耳朵里。

那天陆嘉亦也在,他们以开玩笑的口吻说起:“听说你在学校被学生倒追了?”

安淳:“小孩子闹着玩,不跟他一般见识。”

“不是还要请你看电影吗,叫他买四张票,把我俩带上一起呗。”沈锦丞看了眼陆嘉亦,“是吧?咱们都好久没一块儿看过电影了。”

“你能不能别拿这事取笑我?”安淳现在是敢和他们呛声了,“我要是为这个把工作弄丢了,绝对找那小子算账。”

“人家只是喜欢你,又没有做错什么。”沈锦丞越想越乐,“我记得你上高中的时候,还不是这脾气呢,这几年越来越容易生气了,都是我给你惯的。”

“那也已经被你惯出来了。”安淳坐到一边,默默看手机。

“要是惹你不高兴,叫他退学不就好了。”陆嘉亦说。

安淳忿忿地咬牙,“这是退学能解决的问题吗?”

沈锦丞:“不然你想怎么样?”

安淳:“把他杀了。”

沈锦丞坐过来抱住他,轻轻哄着:“宝贝是最明事理的人,不要成天喊打喊杀。没事的,别生气了,好不好?”

“嗯。”他悬着的心静悄悄落下,知道到此为止算是过去了。

明事理,是啊,他要早点这么明事理,不就皆大欢喜了吗。他不仅不用离开弟弟,还能保住聂非的腿,他就该识相地做一只缩头缩尾的鹌鹑。

可是他爱他,那曾是他的骄傲,即使被折断碾碎,他依然坚守着,不会把他的心交给其他任何人。

他内心深处的暗流,如同冥火般幽幽地燃了起来。

对他有意思的那个学生叫伊帆,今年大二在读,家里条件不错,有个做房地产的老爸,平日里玩得很开,男女通吃,喜欢长得漂亮的。

不过伊帆并不在历史系,更不是他的学生,而是隔壁体育学院的特招生,为了追女生跑来蹭了一节他的课,意外把他瞧上了。

在蜜罐里泡大的纨绔子弟,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满脑歪心思也很正常。

安淳在富二代的圈子里混迹十年,早看清了这群二世祖的德性。客观地说,像沈锦丞和陆嘉亦这样咽得下学习的苦,肯踏实读书而不是砸钱买学位的公子哥,已经算很少见了。

沈锦丞管理的那家私人会所是娱乐性质的高端场所,出入的人员鱼龙混杂,牵涉的社会关系宛如一张千丝万缕的蛛网;按理说这种送往迎来,既要做面子又要有里子的活儿,不该交给他一个三十不到的年轻小辈。

可沈锦丞实在太舍得下狠手了,自从他接手以来,底下的员工被管理得井井有条,生意欣欣向荣,几位股东都对他相当满意,称他是青出于蓝胜于蓝,堪当大任。

那地方安淳去过几次,不像他想象中的纸醉金迷,装修是奢华而雅致的,包间分档次和价位,日式和中式的通常带一间小桥流水的庭院。会所里面吃喝玩乐一应俱全,服务生都是精挑细选过的美丽面孔,当然,接待的也无一不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商界名流宴请官员多会选在这里,隐蔽性好,环境服务无可挑剔。

当初安淳入职,请校长和书记在这儿的顶楼花园吃了一顿饭,至今他们都对他客客气气的。可见面子功夫的重要性。

沈锦丞平日里应酬的客户年龄层集中在四十岁以上,和中年男人交际免不了喝酒,喝得不省人事是常有,安淳开车去接过他几次,后头嫌太累就不干了。

另外他不喜欢酒味,所以直白地说过沈锦丞:“你要是喝醉了就别回来,我们俩白天都要上班,经不起你折腾。”

沈锦丞这个人,说可恨固然可恨,但朝朝暮暮与之相对,若只看其可恶的那一面,肯定过不下去。他也有像人的时候,比如怎么被骂都不还嘴;听了安淳发牢骚,也只是装无辜道:“宝贝,你好狠的心啊,我那么辛苦,还不是想多挣钱给你买礼物吗。”

安淳冷着脸道:“你少来。”沈锦丞是送过他不计其数的礼物,但没有哪样是需要努力工作才够得着的。

“你为什么总是不相信我呢?”沈锦丞对他很无奈。

安淳铁石心肠道:“那你喝吧,喝死你,我就自由了。”

“别呀。”沈锦丞说,“我死了,你得给我陪葬。”

安淳:“你做梦!”

“你不用给他陪葬,”陆嘉亦插了句嘴道,“他不会死在我们俩前面。”

沈锦丞:“还是你懂我。”

陆嘉亦中肯地建议道:“爱惜身体是一生的功课,你最好找个能帮你挡酒的助理,再这样喝下去早晚换成我去接你。”

“知道啦。”沈锦丞听劝。

不过这项工作最终落到安淳的头上,沈锦丞说自己忙,没空面试,会有人事部负责筛选简历,但录用之前还得靠安淳去把把关。

也是,这世界上还能有谁比他更了解沈锦丞的私生活习惯,就连陆嘉亦也不会知道沈锦丞在床上喜欢被舔耳朵吧。

“对了——”沈锦丞想起一件大事,专门坐端正了和他说道,“追你那小孩儿,姓伊那个,他爹我认识,佢帆建设的董事长,最近在和老冯争一块地皮。油盐不进的老王八蛋,我正愁怎么对付他呢,这下倒好,他儿子主动送上门了。”

安淳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所以呢?”

“所以要辛苦沈老师你,帮我一个小忙。”沈锦丞显然是早有盘算,条理清晰地计划道,“他不是喜欢你吗,在那家店守了几天才敢跟你搭话,你去约他,他一定出来。”

“我不去。”他强硬地拒绝。

“你先听我说完嘛,宝贝。”沈锦丞的眼睛里有两分恳求,“只是约他出来见几面,和他混个脸熟,等时机合适了,你帮我给他递张房卡,之后的事就与你无关了,举手之劳而已。”

“如果真是举手之劳,你完全可以叫别人替你做。”他不是那个十七岁的安淳了,他是经受过命运拷打、颠覆过人生的成年人,他知道帮一个刽子手递刀意味着什么。

陆嘉亦:“只是这点小事,你都不愿意?”

他顶回去:“小事?那你怎么不去?”

“他迷恋的人又不是我。”陆嘉亦成年后的废话变少了,但一开口还是那么精准有力,“安淳,我希望你能意识到,你和我们在一条船上。我们是利益共同体,你帮沈锦丞的忙,对你百利无害。你以前就很容易在关键时刻犯低级错误,两个选项放在你面前,你永远不去选对你更有益的那个。你也该长大了,能不能成熟一点?”

安淳:“成熟?你所谓的成熟,就是和你们狼狈为奸,做那些伤天害理的事吗?”

陆嘉亦笑着看他,仿佛他是个什么很可笑的东西。“什么叫伤天害理的事呢?如果我们真的大逆不道、坏事做尽,那也有法律来惩罚我们,再不济也该有因果报应。可是你看,我们好端端地站在这里,从事着合法职业,为社会创造价值,我们并没有像真正的坏人一样被抓紧监狱里,也没有家破人亡、五雷轰顶。”

“陆嘉亦,你是我见过最卑鄙无耻的人,”安淳不想与他多费口舌,只说,“总之我不愿意,你们找别人去。”

沈锦丞抬起右手撑着额头,似乎有些头疼。

陆嘉亦则是目光淡淡地打量着他,如同审判一件物品那般漫不经心。“如果我再小一些,我会动手打你,拳头和巴掌可以让你很听话。可是我们这个年纪,怎么也不该还像小孩似的,一言不合就使用暴力。安淳,你再想一想吧;如你所说,你也不是我们唯一的人选,你去,还是换一个人去,对我们差别不大。”

“可一旦你拒绝,就代表你不再和我们站在同一边了,”陆嘉亦看了看沈锦丞,再将视线投向他,“对于喜欢跟我们作对的人,沈锦丞一向是很不留情的。”

“要再把我关起来吗?”他其实有点累了,再过一段暗无天日的囚徒生涯,他说不定就能狠下心弄死自己了呢。

“不,我要你好好活着。”陆嘉亦也坐到沙发里,不过是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打算接着写白天没完成的报告。沈锦丞贴心地给他倒了一杯润喉茶。

换沈锦丞说道:“安淳,你猜一猜你这些年读书花了多少钱?”

安淳太阳穴突突跳,他不必猜,也料想得到那是一笔很大的数字。

“我让你姓沈,我把你当作我的家人,从没有在吃穿用度上委屈过你。”沈锦丞低着眉眼,很是苦闷地说,“但我没有办法,安淳,你没有喜欢过我哪怕是一秒钟。你无时不刻不在想着离开我,这让我非常没有安全感。”

“我翻译一下,”陆嘉亦打断道,“他是想说,你要背叛我们也可以,把这十年里花的钱还上就行了。在你想清楚以前,容我提醒你,那绝对是一个你这辈子当牛做马都无法还清的天文数字,如果你执意要背上巨额债务,你的下辈子将会在泥潭里度过。看过住在天桥底下的那些乞丐是如何为了一个纸箱打得头破血流的吗?我保证现在的你不会想过那样的生活。”

安淳突然间泄了气。因为陆嘉亦说的没错,现在的他,无法再回头去过清贫的生活,更无法承受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剧变。他不要流浪,也不要做乞丐,他割舍不了他如今拥有的一切。

人的良知是抛过光的玻璃,落地即碎,也包括他的良知。他明明早在十年前就已懂得这个道理。

这一刻安淳承认,他被他们调教出来了,胁迫他甚至不用动手动脚,也无需暴力恐吓,动动嘴皮子就可以。因为他是真的害怕沈锦丞将一本账单扔到他脸上,他害怕极了。

而他们不单单要他做摇尾乞怜的狗,还要他做为虎作伥的伥。

“我答应你们。”安淳服从道。其实他妥协过无数次了,但再一次说出这五个字,还是像有轻薄的刀片在剥开头皮、凌迟神经,手指嘴唇都为之战栗抽搐。

“但是……我有个要求,”他面色苍白,声量轻微道,“你们不能危害他的健康和生命。”

“我又不是黑社会,拿他的命做什么?”沈锦丞觉得他多虑,但观察到他的脸色,走来搀扶他揽住他的肩膀,宽慰道,“别担心宝贝,不会有任何危险的。你愿意听话,我真的好开心。你这阵子工作也很辛苦吧,给你换辆车?你喜欢什么款什么配置?改天我陪你去选,你指哪辆我们就买哪辆。”

陆嘉亦对他冷嘲热讽:“沈老师,你可真会做生意。”

沈锦丞:“你少说两句,你看你把他吓得。”

男人嘛,十七岁跟你谈爱,二十七岁跟你谈钱。他只是犹豫再三,就换来一句价值百万的承诺,是没有比这更划得来的生意了。

事后安淳没有接受沈锦丞的好意,一辆豪车作为礼物太过贵重;他怕自己有一天真的会脑子抽风,签下那张欠条一走了之。

他其实分不清他和住桥洞里的流浪汉们,哪一方享有的尊严和自由更多。

在沈锦丞心里他是不听话的宠物,在陆嘉亦眼中他是卑贱的玩具;他来到人世间二十七年,被当成人对待的时刻屈指可数。

伊帆原先还有把他当作正经的老师,可在第一次约会期间,看到他戴的腕表时,也流露出了轻佻玩味的笑容。

“老师,你的表好贵啊,男朋友给你买的?”

大学老师这一职业,有着中等偏上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地位,但以安淳目前的薪水,他要工作两年不吃不喝才买得起他手腕上的那块表。毫无疑问,这是沈锦丞讨他欢心的证明之一。

“是啊,”他大方地坦白,“我靠男人养。”

“你男朋友比你大不少吧?”伊帆问。他是富家子弟,自幼锦衣玉食,没吃过人间疾苦,却见识过人性的贪婪与丑恶。他对安淳的话深信不疑,老实说他也思考过这位沈老师是不是自身家境也很优越,毕竟来赴约时开的那辆车也不便宜。可交流了几句又觉得不像,更像是被男人斥重金豢养的金丝雀,有着浮于表面的高傲矜贵,和些许不易察觉的怯弱。

他十分了解这类人,因为他爸就是那种会养几只金丝雀作消遣的男人。

一出手就是几十万的名表,有这份豪横的多数是上了年纪的老男人。——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安淳会答应和他约会。因为他年轻,有老男人没有的东西。

然而素来不苟言笑的沈老师,听了他的话却在微微发笑。浓密睫毛在眼尾留下浓重的投影,使眼形显得下垂,但眼神是上翘微挑的,很勾人。

“随便你怎么想。”安淳说。

他的音色是偏单薄低软的,于是被人听在耳朵里,总觉得他在有意无意的撒娇。

伊帆不是一张白纸,他交往过的前任没有一车也有一罗筐,所以并不会像纯情处男那样脸红或惶恐,他比那时的沈锦丞和陆嘉亦都要上道多了,说:“老师,我们只约会,不谈恋爱,好嘛?”

“好呀。”安淳柔声道,“那今天是我们第一次约会,你要带我去做些什么呢?”

恋爱经历丰富的老手,是不会初次约会就带对象去开房的。

伊帆要和他走正常约会的流程,先带他去了五年前新建的市图书馆,他们在宁静幽谧的书架间来回走动,纯粹地消磨着周末漫长的白天。

“我听说老师在国外待了很多年,所以猜你应该没来过这里。”伊帆轻车熟路地领着他绕过一根立柱,来到通俗文学区域。

“我成绩不好,只能走特长生上大学,但我一直都很喜欢历史这门学科。”伊帆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德文原版的《中国长城建造时》,交到他的手中。

“为什么喜欢历史?”安淳随手翻着那本书,一页又一页,他不会德语,他也不相信伊帆能读懂。所以给他这本书的理由是什么?

“因为真实历史的全貌是未知、不可知的,我们现代人只能从遗留的史料、文字记载和考古发现中,复现还原当时发生过的事。像解谜和探秘,必须要经过逻辑缜密的推理和论证才能得出结论,这本身就很有意思。”

“你懂得还挺多。”安淳褒奖道。与此同时他翻书的手指停下了,在书的第117页夹着一张书签,一枚制作精美的金色枫叶,右下角镀金刻着一个清隽的“宁”字。

今天刚好是11月7日,秋天的红枫,沈息宁的宁。

他愣了有半分钟,才从伊帆的话语中回过神来。

“……我觉得学习和教授历史,是要庞大的量作为支撑的,老师有男朋友送你手表,我暂时还送不起那么奢侈的礼物,所以就送你一张书签吧,希望老师每天看书的时候都能想起我。”

安淳又有一刹那间的晃神。至少是要在确认约会日期的下一秒就开始做准备,才能在当天出其不意地送给他这份煞费苦心的礼物。

一张书签不值钱,无所事事的男大学生的时间不值钱,花花公子的心意,或许也不值钱。但这确实是他迄今为止收到过的最特别、最动人的礼物。

“怎么了老师?不喜欢吗?”见他不说话,伊帆关心道。

实际上花花公子在遇见他之前,没有追求过比自己年长五岁以上的对象,何况还是师生这种特殊关系;所以对他搞这套骗女生的小把戏,心里很是没底。

他又不是没见过世面的人,恐怕很难被这些廉价的小玩意儿打动吧。

伊帆正暗自沮丧着,却又见他笑了。他的皮肤那样细白,嘴唇那样红,一笑如玉兰展颜,冰润洁美。

“谢谢你,我很喜欢。”安淳收下那枚金色书签,把书塞回伊帆手里,“但这一本,是德国作家卡夫卡写的短篇,不是历史类书籍。你下次再装文艺青年,最好提前查点资料。”

伊帆的脸瞬间红得像烂番茄,窘迫与惭愧交替着在脸上出现,他欲哭无泪道:“老师……你干嘛拆穿我啊……”

安淳这下是发自内心地大笑出声。伊帆看他笑,也只得尴尬地陪笑。但年轻就是好,笑一笑便能将烦恼一扫而空,伊帆不再气馁,而是盯着他说:“老师,你真的好好看啊。”

“好看就留到下次再看,今天的约会就到这里吧。”安淳抬手看了眼表盘上的时间,正视着对方那双黑亮的眼睛,说,“今天真的很愉快,谢谢你。”

伊帆期待地追问:“那下次是多久?”

“等我空出时间了再告诉你,再见。”

“千万别把我忘了啊,老师。”伊帆望着他的背影,恋恋不舍道。

安淳坐在车里,头靠着方向盘,手指捻着枫叶书签,在阳光下细致端详着它金色的边缘和叶尖。

好奇妙。它并非金子做的,细看也有打磨不精的粗糙之处,若算价格,甚至比不上他那支腕表蹭花的一道划痕。

可他偏偏觉得这片叶子贵重无比,胜过沈锦丞送他的全部奢侈品的总和。

安淳想不明白,他颓唐地垂下了手,任由叶子从指间脱出,掉落在车内看不见的角落。

伊帆并不是一个坏孩子啊。

算了,不去想了,他不过是真正的坏孩子手里攥的一只风筝罢了。

***

可能是想到他和别的男人约会的场景,沈锦丞心里很不是滋味,说不好是吃醋还是愤怒,总之是把火气都撒在了他身上。

先是抱着他啃了半天,牙齿在他脖子根又撕又咬,然后是把他推倒压在办公室的真皮沙发里,掀开他的上衣,一边揉他的胸,一边掰着他的膝盖狠狠操他。

他的身体在长年累月的暴力侵袭中,学会了适应粗暴的性交。不夸张地说,沈锦丞再打他两耳光,或把他按进池子里溺水,他下面的小洞依然会恬不知耻地流出清亮的粘液,帮助那根肉棒抽插和进出。

安淳一度怀疑他已经是色情里常写的淫荡之躯了,因为配合地发出一些下流凄楚的呻吟,已成为他的下意识和本能生理反应。

但惨叫哭喊对于施暴者而言是一种鼓励和认可。沈锦丞是那种他喘得越厉害,使的劲儿越大的暴力狂,俗称心理变态。

所以今天他紧紧地闭着嘴巴,下定决心一声不吭。

可是变态不缺撬开他嘴的手段,沈锦丞把他从沙发拽到地上,掐着他的后颈从后面干他,他仿佛是一条被扼住七寸的蛇,只有不停地扭腰摆尾来挣脱钳制。而这无异于增添了强暴的趣味和快感,沈锦丞的喘息变得粗重,腾出的那只手扇打他的臀瓣,白花花的肉浪在深红的毯子上腻得发光,好似快要融化开。

“你又对我发疯!不是你叫我去的吗?”安淳这会儿是无法保持沉默了,他腿心被撞得发麻,下腹的整条内壁都在推挤扭绞,全身的肉都不像是自己的了。

沈锦丞疯得有点厉害,非但不回答他,还凑到他的耳边,伴随着激烈的横冲直撞,委屈地问他:“你爱不爱我?”

那饱满的情绪和疼痛感,像是被全世界亏欠了。

尖锐的痛觉撕扯着宫腔,安淳茫然地睁大了眼,他一下子喘不上气,只能扯着嗓子哭,泪花蓄在眼眶里,久久落不下来。他在艰难的呼吸中匀出一段气,组织成语言,哑声问:“那你爱我吗?沈锦丞……”

当沈锦丞察觉到不对劲时,已然太晚了。

鲜红的粘稠血液淋满了两人的下半身,使深红地毯晕开一团漆黑污迹。沈锦丞迷惑地皱起眉头,旋即明白过来,两手颤抖地抱住面色如纸白的他,“安淳……”

也就是这个时候,他有机会反击。安淳一巴掌掴在那张朝夕相对多年的脸上,不带一丝感情地吐出两个字:“畜牲。”

家里有个医生,医生恰好还有位做院长的父亲,于是他看病不需要排队,做手术也不用自己花钱,但问题在于,倘若不是陆嘉亦和沈锦丞,他又怎么会被搞到要住院的地步。

陆嘉亦穿着洁净的白大褂,两手插在衣兜里。那衣服普通医生穿着要肥大宽松得多,可上了他的身,就如同量身定制般熨贴齐整,白色翻领里是一件天空蓝的条纹衬衫,衬着一张英俊温雅的面容;他长得很出挑,眉眼深邃,双眼皮略宽,眸子是清淡的茶褐色,鼻梁悬直,乍一看像混血。还戴一副无框眼镜欲盖弥彰。

想来医院里的护士们该对他很着迷,送来的夜间点心贴着粉色桃心的便利贴。

安淳无精打采地坐在病床上,他被换上病号服,手背扎着输液针。他发了许久的呆,随后神识回归他的身体,他才缓慢记起了前因后果。

他流产了,是的,他做梦也想不到他这具畸形的身体还能孕育后代。

那枚胚胎在他腹中发育了两个月之久,被排出身体时已是粒花生米大的小小人。这令安淳万分惊恐,好比原始人第一次遭遇电闪雷鸣,震惊得说不出话来,只想钻进地壳缝隙或山顶岩洞。

他究竟是做错了什么,老天爷要这么对待他。

幸而陆嘉亦对此全然无感,没逼他亲眼去看,只叫动手术的同事把他的骨肉当医疗垃圾丢弃处理。

陆嘉亦难得充当一回照顾人的角色,从托盘里拿起一碗水果拌杏仁的酸奶,揭盖拌匀,喂给他,“知道你不爱喝粥,但摄入营养才利于身体康复。”

安淳别开脸,“没胃口,放下吧。”

陆嘉亦把碗放回盘子,手又插进兜里,“这是意外,谁也没想到你还能怀孕。”

“我自己也没想到。”他靠着枕头,“沈锦丞呢?”

“在外边走廊里哭呢。”陆嘉亦哂笑,“他好像很伤心,错失了一次当爸爸的机会。”

“他不配,”安淳斩钉截铁道,他对上陆嘉亦藏在镜片后的眼眸,“你也不配,以后不戴套就别碰我。”

陆嘉亦无谓地耸肩,“你放心,我也不会让你生下我的孩子。”

“我不会生孩子,不会。”他喃喃着,像是说给自己听。

他畸形的身体,残缺的基因,软弱的个性,是这些先天不足为他招致了不幸,他不能再把相同的厄运带给另一个无辜的生命。他坚信,厄运是会遗传的。

病房门被打开开,沈锦丞红着眼眶走进来。

安淳第一次看到他悲伤,沈锦丞宛如做错事的孩子那样低着头,来到病床边,矮下身将脑袋贴在他的小腹,哭腔浓重地抒发歉意:“对不起安淳……我知道错了。我以后不会伤害你了,我们重新来过好不好,我们还会有宝宝的……”

安淳摸着沈锦丞的后脑勺,扎手的发尾蹭过他的掌心,他沉静地垂眸,眨眼间月色清辉洒在眼睑下方,有几分神似观音相的慈悲。

“不会有了,”他轻声说,“我原谅你,沈锦丞。”

甚至是,我感谢你。

“安淳……你别怪我,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再也不会了……”

“不是说了吗,没有怪你,”他的耐心耗尽,恳求道,“拜托你别吵我了,我想睡觉。”

沈锦丞:“你还是在生我的气。”

安淳:“我没资格生你的气吗?”

“病人需要休息。”陆嘉亦懒得听他们俩掰扯,对沈锦丞说,“你回去吧,不是还有一大堆工作吗,这里我陪着他就够了。”

一提起工作,沈锦丞的手机便开始震个没完,他只好出去接电话。没过几分钟,进来说有事要先走,临走还想抱抱安淳,安淳直接躺下装作要睡觉。

“宝贝,我忙完了就来看你,你好好休息。”

沈锦丞一走,陆嘉亦拿了本专业书坐到病床边,“想睡就睡吧,今晚我在这儿。”

“我想回去。”

“你回去也只能休息。”

“那也比在医院好。”

陆嘉亦摘下眼镜,揉了揉眼周,合上书道:“也好,我去请个假,然后送你回去。”

“我自己能打车。”安淳撕下手背贴的输液针,“不劳你费心。”

“搞不好流掉的是我的孩子呢,这点义务我还是要尽的。”陆嘉亦没给他逞强的余地,去衣柜取来他自己的衣服,“你换吧,我去办出院。”

安淳迅速地换好了衣服,没等陆嘉亦回来就拿上手机出病房,乘电梯离开住院部大楼。

拿掉两个月的胚胎不算多大的手术,他术后没感到身体有明显不适,主治医生说后续如果有出血的症状,再回医院复查。

女人做流产手术要悉心调养是为顾及日后的生育能力,而他并不打算要孩子,不必小心翼翼的。

安淳站在路旁打车,秋天萧瑟的落叶翻滚着漫过他脚下,他看着昏黄的路灯,不由自主地想起小时候;像这样的秋天,他会带着安楠去踩树叶,水分流失的枯叶干涸得像宣纸,更脆,踩上去喀嚓喀嚓的响。

安楠今年也该有十四岁了。

他望向马路对面的公交站台,成群的少年聚集在广告牌前等车,连帽卫衣外面套着宽肥的校服。

其中没有他的弟弟。

这场意外的流产事故,迫使安淳请了一周的假。他不想的,但沈锦丞把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非要送他去郊区的别院静养,还请了厨师给他烹饪一日三餐。他在那里好吃好喝,闲得发慌,只能看书打发时间。

到第五天,安淳闲得受不了,叫沈锦丞把助理候选人叫来面试,毕竟他休假结束回学校去肯定要忙,没空再分担别的事务。

沈锦丞听他的口气似乎是消气了,也乐于听他吩咐,当日下午便通知了十个人选。

这间别院修建于上个世纪,在那时是相当前卫的建筑风格,矗立在风景秀丽的花园中,通体纯白的墙面,外形看起来像拼接了多种几何图形,远看精巧,近看壮观。虽然以当下的审美来说,它已失去了先锋性,但仍旧是时髦别致的豪宅。

安淳在这栋大房子里宅了数天,足不出户用不着打扮,就穿着一身棉麻材质的居家服,趿着一双白色棉拖。

他从小就很瘦,松垮柔软的衣裳挂在他细长的骨架上,倒促成了时尚的松弛感;发质是漆黑柔顺的,为迁就男朋友们的癖好,一直以来都剪得不够短,是可以从指缝间拖曳出清凉触感的长度,又不会长到碍事。

简历是线上筛选,当代证件照都要精修,所以十个人里,长相过得去的也就四个。为什么要挑长相呢,因为他打心底里认为,沈锦丞的情感状况是单身;小沈少爷这些年没有发展过恋爱对象,只有他这一个稳定性伴侣,私生活单调至极。

助理是一份近距离工作,如果性格上合拍称心,性取向又不冲突,睡一下也在情理之中。谁还不喜欢漂亮的呢,越漂亮越好。

安淳看中的四个人是三女一男,女孩子们都很美,苗条高瘦,长发短发各有韵味,他留了言谈举止最干练利落的那个。男的选择性少,相貌清秀的只有这一个,那就是他了。

沈锦丞那里不缺岗位,两个都能留用,大不了一个做行政秘书,一个做生活助理,就看沈锦丞更喜欢男人还是女人。

安淳至今都对沈锦丞的性取向不是很明确,他看得出陆嘉亦是很典型的异性恋,床上基本不碰他后面,对他扁平的胸和柴瘦的身体缺乏兴致。他有时会觉得陆嘉亦操他不过是因为沈锦丞操他。

话虽如此,他根本不关心他们在外面是否还有其他情人,他份内的事并不包含争风吃醋和疑神疑鬼。

他还在休养生息,沈锦丞为着心中的愧疚感,对他言听计从。考虑到要应酬喝酒,选了男的那个当助理,女孩子能力不错,先送去业务部门培训,实习期过了再分配她的职务。

安淳很失望,因为沈锦丞的注意力完全没有被新人分走。会所里的才俊佳人多如牛毛,他却坚持每晚都回家过夜。

安淳想,倘若不是他经常要轮流陪两个男人睡觉,要在被捅喉咙时千依百顺,要去做鱼饵去引诱外人上钩;那他愿意相信,沈锦丞是真心对他的。

以他们的关系,谈“爱”这个字眼太勉强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人渣的真心,一文不值。

他消失的一个星期,给伊帆愁坏了。小孩儿很粘人,再次见到他,嘴甜得要命,沈老师长,沈老师短。但对他工作请假,手机不回消息的原因不闻不问,或许是出于“只约会不谈恋爱”的默契。

安淳别的收获没有,却从伊帆这里实实在在的体验了一番正常人的“约会”。

沈锦丞和陆嘉亦是从没有耐性陪他去看电影或逛公园的,那两个人出门要么有明确目的性,行程高效而简洁,要么直奔“想换个环境玩弄他身体”的主题。

伊帆跟他们很不同,学习不用功,思维散漫,就爱琢磨吃喝玩乐,什么浪漫,什么有趣。

跨年夜那天,安淳被伊帆带去湖畔看烟花,地点是他选的,这附近有一家生意冷清的度假酒店。

小孩儿说是送不起他贵价礼物,但当晚还是准备了一对钻石袖扣,虔诚地捧在手心,对他许愿道:“没看过老师穿正装,但我想总有用得上的那天。”

安淳收下新年的第一份礼物,说:“老师也有东西要送给你。”

伊帆问:“是什么?”

“在我兜里,你自己摸。”他小幅度地展开手臂。

伊帆把一只手伸进他外衣的口袋里,左边摸了摸,空的,又换右边。然后掏出一张房卡,上面印着来时路过的那家酒店名字。

“开车回市区太迟了,晚上就住这里,”安淳说,“那家酒店我去过,服务和设施都还不错。”

伊帆兴高采烈地要扑过来抱他。

“我让朋友送了酒过来。”安淳被热烈的怀抱拥着,目光移向西南方,黑沉沉的树林外停着一辆不知何时驶来的suv。

“还要喝酒?”伊帆松开他,扭头朝他看的方向张望。

安淳:“嗯,你先去酒店等我,我和他聊点事情,一会儿他送我过去。”

“好。”伊帆沉浸在偌大的喜悦里,并未对他的说法起疑,独自转身上了自己的车。

目送伊帆的车驶远,安淳在尾灯照出的白光中坐进suv的副驾驶座。开车的男人相貌清秀,鼻尖有颗小痣,是上个月他亲自给沈锦丞选的新助理。

“走吧。”他说。

伊帆从酒店的大床上醒来,他头痛欲裂,但分明记得自己昨晚并没有喝酒;他努力回想入睡前的经过,却被映入眼帘的画面吓得魂飞魄散——

他的枕头边躺着一个长发女人,若是会呼吸的女人倒也还好,可那是一个双目圆睁,嘴巴大张,死去已有多时的女人。

她的手脚被锁铐栓在了床头与床尾,脖子间缠绕的绳索和皮肤上乌青发紫的勒痕昭示着发生过什么。

伊帆发出惊恐的大叫,全身光裸着从床上滚到床下。他如受惊的野兔般四下张望,看到胡乱丢在椅子和地板上的衣物,他爬过去捡起自己的长裤和上衣,手忙脚乱地往身上套,找到裤兜里的手机,不敢再多看,屁滚尿流地逃离了现场。

沈锦丞骨子里的嚣张和猖狂,并没有因成年后踏入社会而有所收敛,风雨的捶打使他愈发锋芒毕露,那近乎是一种自毁式的疯狂。

安淳是他残暴行径的忠实见证者,这一次也不例外。

伊帆的父亲年纪很大,花白的头发,胖圆脸,衬衫下的肚皮翘得老高,身旁跟着一名穿红裙子的窈窕女人,她的高,他的胖,活脱脱一只白陶碗和一双红木筷。

伊董事长有肥胖引起的高血压和心脏病,自打进屋的三十分钟里,已经让秘书拿手绢给他擦了三次汗了。

投影幕布正播放着一段视频,是昨天晚上和今天早晨,伊帆进出酒店房间的监控画面。而触手可及的茶几上,放着一堆案发现场的照片,死状凄惨的女尸、不堪入目的作案工具,以及伊帆慌忙逃离时落下的一条围巾。

沈锦丞跟那帮老头子来往多了,也学会品茗,但他不兴茶艺和附庸风雅那套,捧着马克杯在喝刚泡好的普洱。

“怎么样啊伊董事长?我没认错的话,这录像里的人,是您家小公子吧?”

安淳坐在他的右侧,目光却游离于室外,落在庭院的一棵小红枫上,清泉流过鹅卵石,叮咚的细细流水声萦绕耳畔。

“是我家帆帆,”伊帆父亲认道,“小丞,我跟你爸爸也算有交情,你看这样好吗?你要什么,直接跟叔叔讲,咱们好说好商量,别把事做的这么绝。”

“少拿我爸来压我。”沈锦丞吹了吹杯口的腾腾热气,浅啜着滚烫的茶水,“我前头约了您那么多次,连面都不给见,这会儿想到攀交情了?况且我一年到头也见不了我爸几次,您这叔叔我就不认了。”

“你这孩子啊……”

“令郎平时在学校里也没少沾花惹草,没想到私底下玩这么大。”沈锦丞恶劣地嘲笑着,“我这儿漂亮姑娘多,他经不起诱惑也正常,但不能下这么狠的手,直接给人玩儿死了啊。”

伊帆父亲长叹一口气,接过秘书的手绢,抹了抹额角的汗,“你要多少?”

“谈钱多生分,您要真念及和我爸的情分,就可怜可怜我这个侄儿,把十里村那块地让出来。”沈锦丞两手举高杯子,做了个拜托的手势。

伊帆父亲苦口婆心道:“我是想让,可你要我怎么让?那是地方政府的招标,已经走完合同了。”

沈锦丞:“不是亲儿子吗?您刚还和我谈钱来着。就给钱呗,一笔保证金打水漂而已,谁不知道您伊董事长是本地巨富?这钱您兜里有,掏得起。”

“你这是要我的命啊!我把我这条老命给你,你放过我儿子,行不行?”

“不行。”

“那我也没办法,那小兔崽子自己干的混账事儿,你报警吧,把他送进去,让国家替我管教。”

“是吗?”沈锦丞冷下脸,拨了一通电话,然后挂断。

包间门从外打开,两个身量壮硕的彪形大汉推搡着一名年轻人步入室内,天花板霎时间变得低矮逼仄。

伊帆父亲心脏一抽,侧过脸深呼吸着,颤巍巍的手寻求依托,被女秘书的一双柔荑接住。

伊帆被揍得鼻青脸肿,肩膀给两条粗大的手臂紧紧扣着,一见老父亲在场,顿时嚎啕大哭,泪如雨下,“爸爸!他们打我!我犯什么错了呀,爸你快救我……爸!”

“你犯什么错了?”沈锦丞搁下茶杯,抓起那一沓照片摔在他的脸上,冷冰冰道,“你他妈仔细看看呢?你是杀人犯啊!我的大少爷。”

“我不是!”伊帆不看那些照片,恶狠狠地瞪着他,“这是陷害!谁知道你哪里找来的野鸡!把一个死人放我床上就想栽赃我!?你以为警察有那么好骗吗!”

沈锦丞的脸色一变,懒洋洋地笑道:“哟,你还真想让我把这些证据交给警察?”

“狗屁证据!这是捏造!陷害我?你休想!”伊帆双目如炬,视线锁定着他身侧的安淳,仇恨道,“你这个贱人!助纣为虐的下贱货色!我瞎了眼才会喜欢你!”

安淳静静地听着流水声,没什么表情。

沈锦丞却很不满意,朝那两个打手使了眼色,接着伊帆被人踹了膝弯,重重的趴跪下去。

“爸!爸——你怎么眼睁睁看着我受苦啊,爸!”伊帆跪在地上哭嚎着。

沈锦丞不想让他接着喊,于是从球杆筒里掂起一把高夫球杆,对准伊帆的背脊,快而狠地砸下去。果然人直挺挺地栽到在地,不叫唤了,眼球上翻,弓着背四肢止不住抽缩。

伊帆父亲胖胖的手指握紧了拳头,面颊的肥肉和嘴唇不停颤动,“好,沈锦丞,你小子……”

“我还是喜欢被直呼大名。”沈锦丞杵着那把球杆,另一只手端起杯子,将热滚滚的茶水浇下去,淋在伊帆的头脸,热气从皮肤发丝间冒出。

“考虑下吧,叔叔。是让你儿子终身残疾,下半辈子在监狱医院里度过,还是你服个软,把他接回去,好好养两三个月,免得留下病根。”沈锦丞喝着剩下的半杯茶,不烫了。

“我也是看在你跟我爸有交情的份上,才让你自己选的。”沈锦丞意犹未尽地笑着,“要不然……你这头油光满面的皱皮肥猪,只配跪在门外磕头求我。”

伊帆父亲的手扯着衣襟,满头大汗地平复着心跳,若不是有秘书扶着,他恐怕连坐都坐不稳。

“就按你说办。”在儿子的生命安危前,他屈服了。伊帆不是他唯一的孩子,却是他最后的孩子,白发人送黑发的打击,他也无法再经历第二次。

“这才像话嘛,你早点松口,你儿子用得着受这份罪?”沈锦丞把球杆插回桶里,摇摇头道,“活了这么几十年,还不知道识时务者为俊杰,老糊涂。”

“你的要求,我答应你,你把帆帆交给我,我今天就要带他回去。”

“急什么?儿子,我就先替你照顾着,什么时候一锤定音了,我再把他送回去。伊董事长您放心,我绝对把令郎当亲弟弟好生照顾。”沈锦丞结尾的用词很考究,颔首道,“在此静候您的佳音。”

两个打手将倒地不起的伊帆抬出门外,换助理进屋打扫残局。风烛残年的老人被秘书扶起,挪动着臃肿的身躯告辞。

沈锦丞又道:“对了叔叔,你选女人的眼光还可以。”

他抬下巴指了指那条艳丽的红裙,“胆子够大,对她好点。”

助理清扫过的房间整洁如初,像什么也没发生过那般宁静祥和。

安淳说:“以后像这样的事,不要让我帮你。”

“你生气了?”沈锦丞挨近看他的脸。

“没有。”

“我是没按照约定,毕竟答应过你的……但是,你也看到了啊,这全怪他爸。”

“是一早就安排好的吗?”安淳问,“让我去那所学校教书,让他碰巧来蹭我的课?都是你提前策划好的?”

“这重要吗?”沈锦丞不解道,“反正你也很喜欢你的工作。”

安淳瞩目着桌上那沓照片,“死掉的那个女人是谁?”

“这你就不用管了。”沈锦丞收捡起照片,放入抽屉里。

“沈锦丞,你做的孽,迟早是会报应在子孙后代身上的。”安淳选了一条更具信服力的理由,规劝他,“我不想如果我有了孩子,他要为你赎罪或还债。”

“你还信那些啊?”沈锦丞笑话道,不过又很快变脸,将他圈入怀中,轻轻摇晃他,“我喜欢你,我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防止你离开我。其实我是个很胆小的人,安淳。你知道吗?我无时不刻不在担心着,你会抛下我离我而去,所以我必须变得更狠,狠到全世界都怕我,那就没人敢从我这里抢走你了。”

沈锦丞的怀抱是火热有力的,但他的心脏却如同死尸一般冰冷。

那之后的连续几天,安淳都过得很恍惚的,时不时便会走神。

陆嘉亦休息日,等他下了班,到学校去接他吃晚饭,了解到令他魂不守舍的事情原委,试着开解他。

“你又恨上沈锦丞了?”

“恨他有用吗?”安淳反问,“他没办法把人当人,他也没把他自己当人,恨他不如去恨一块石头。”

“撇开你那点过剩的同情心,我觉得你是在怪他物化你,”陆嘉亦说,“但物化的前提是非物。而人就是物,我们的肉体是物,欲望是物。所有的喜怒哀乐,爱与恨,都只是幻觉。你别想太多了,活在这样的世界里,还是明哲保身为上策;你别告诉我,都到今天了,你还怀着一颗绝不同流合污的坚贞的心。”

安淳仰头望着他,“亲我。”

陆嘉亦微微一怔。

他露出明亮的笑容,勾住对方的颈项,凑上去吻了吻那张脸。

“今天想和你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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