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见山离开后,两个人相顾无言的沉默也成了云郊独自的静默。云郊仍旧立着,慢慢地回想今日的种种。他思考时习惯一动不动,现在又穿着白色的婚纱,从花园向里望,里面的人与物像一张黑白相片。
黑白相片里的人,想到他人时,或许也不过只有单纯的黑白二色。云郊先想到的无非是程见山,他忘掉许多细节,独独记得程见山眼眶下的半轮乌青,想必是日日熬夜,才将窗外浓浓的夜色剜下来贴在眼睛下面了。他能为这样辛苦的程见山做什么?不过都是些无关痛痒的小事,因为他无法替程见山真正分担生意上的事务。
如果姝姝在,情况肯定就不一样了,她是他见过最聪慧的人。程见山那么喜欢她,为什么不能再等一等呢?等姝姝学成归来,有了自己的一番事业,那便是大家都爱看的、两位才貌双全的人结为圆满的一对的故事了。至于他,总不能一直叫爹爹养着,也不能成为姝姝和程见山的累赘,该尽早离家谋生了。
那么,程望江呢?
想到程望江,黑白相片被撕碎了。一枚埋在云郊体内圆滚滚的金戒指,一口无底的小锅,将他女穴里那些黏腻透明的液体,熬糖一样熬成了金黄色,沸腾着涌出来,溢满整个房间。
明明他们只有几小时没见面,但他好想程望江。他想的无非是苦恋中的人常有的患得患失,譬如他爱他么?他愿意带他走么?他愿意娶他么?
照进房内的阳光变成金黄色,已经下午了,使人昏昏欲睡的寂静下午,门外却再次响起了敲门声,打破一个满是程望江的梦。
“大少奶奶,您的手提箱给您取过来了。”
手提箱的事,程见山在离去前也交代过了。他让云郊不必急着去拿,也不必理会佣仆,要等一会儿再去。程见山不希望让不相干的人接触云郊,在他看来,众人不论高低,一并都肮脏不堪,会弄脏云郊。云郊则以为这是程家的规矩,听话地遵守了,数着自己的心跳,数到两百才去取。
取来了,他便将手提箱里的旧衣裳一件件理出来,按着程见山先前的指示装进属于他的衣柜中。这箱所谓的“嫁妆”只占了拇指宽的地方,和衣柜里的其他衣物相较,连花丛中的绿叶也比不上,却是云郊的全部。
在这全部之中,云郊最宝贵的,是一方淡绿色手帕,他唯一的生日礼物。手帕本该是一对的,却被他弄丢了一块。而他拥有这手帕,想来也快要十年了。
云姝十岁生日,云义康照例给云姝买了许多礼物,因为他不知道云姝到底喜欢什么,也不好意思问。于是,这手帕便成了最大的错。云姝这么小,也看得出它们的土气,把自己衬老了,不愿要,退回去则嫌麻烦。这时候云义康眼里有云郊了。云郊远远地立在窗边看向他们,手里攥着地上捡到的桂花,为拆礼物的云姝而开心。“你不喜欢的话,就给云郊吧。”云义康道。
就这样,云郊也有了自己的礼物。他认出手帕上绣的图案是一对依偎在一起的火红色的鸟,却认不出绣的字是什么。后来云姝和程望江零零星星教了他几个字,有的和手帕上的字对上了,但到底没能成半句诗。
至于另一块手帕是怎样丢的,云郊记不得了。他情愿忘记的事,桩桩件件,向来万分痛苦,不如永远遗忘。
现在,那方手帕皱皱巴巴地躺在云郊手心,刺绣洗脱了线,原本的翠绿干脆掉色成了淡绿,有几处薄得一用力就能扯裂开。云郊将手帕放到衣柜中央的横版上,一点点抻平褶皱。早上他收拾时太心不在焉,忘记叠好手帕了。
云郊专心致志地忙着自己的小事业,而通向程见山房间的路又太安静,程望江都将云郊的眼睛蒙上了,云郊才觉察到自己的身后有个人。
“唔,谁!”云郊想要扯掉那双手,但耳边的声音比他的反抗更快些地响起:“郊郊,嗯,不对,嫂子,是我。”
程望江还是那副作派,习惯逗云郊玩,他摊开手,不等云郊有所回应,便将他横抱起来。婚纱的拖尾垂下来,像一条银色宽广的河,程望江踩过这条河,告诉云郊:“郊郊,我哥的房间你已经看过了,现在来看看我的房间。”
“什么……”程望江向来随心所欲,云郊时常跟不上他的想法,只能被动地接受,蜷在他的怀里。
出了门,云郊本想抬头看看程望江的脸,却发现原来走廊上方的墙也给改成了玻璃窗。层层叠叠的树影压下来,微有几道光落进他眼里,逼出一点泪,仿佛程见山的汽车碾过的不是路,而是他一双漆黑的眼睛。
不知为何,云郊有些难过,他偏过头去揽住程望江的脖子。程望江轻轻地笑了一声,道:“郊郊,我哥果真没有戒指给你么?”
“有的,但他来不及给……我们只说了些话。”
程望江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踹开自己房间的门,环视一圈,最后选择将云郊放在离门近一些的钢琴上。云郊没见过钢琴,也不喜欢,漆黑的琴身会让他想起棺材。他想要站到地上,程望江却压住了他的腿,存心不让他下去。
这时候云郊才闻到了程望江身上的酒味,他害怕喝了酒的人,不论是谁。以前爹爹一旦喝醉了,就要来打他,一直打到他空气里的血腥味盖过酒臭味才走。酒就是这样,叫人不清醒,让好的变坏,坏的更坏。
所以,云郊不敢动了,僵硬地坐在他心中的棺材上,像等待他的死亡一样等待程望江开口说话。程望江看出云郊的异样,将预备问的问题搁置在一边,关切地问云郊:“郊郊,怎么了?”
“你喝酒了。我……害怕。”
“有什么好怕的?闻到酒味,你要起疹子么?”程望江见过这样的人,一点酒也碰不得,喝一口就得脸红,再然后满脸都是疹子地给送进医院。要是郊郊也这样,那他便不在见他前喝酒了。他对云郊的健康向来关心。
“唔,不会。只是……爹爹喝醉了,就会来打我,”话说出口,云郊便后悔了,仿佛他的爹爹是个很坏的人,便又期期艾艾地作着弥补:“平时、平时爹爹不、不会这样的,喝了酒才、而且,他很少喝的。”
骂云义康是纯粹的坏人,云郊听了又要努力地反驳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程望江便识趣地不说了,只在心里觉得云义康多少算不上是个人。他轻咳一声,酝酿着自己的语气,尽量温柔地告诉云郊:“郊郊,我喝了酒,不会打人,你不用怕我。”想了想,又为自己留了条后路:“但我喝酒之后,说的有些话并不可信。”
程望江这样的态度是暧昧的,因为他知道云郊听到什么就相信什么,向来将谎言当成真话。如果他等下便撒谎说他爱云郊,云郊也会泪眼汪汪地信以为真。日后,如果对云郊感到厌烦了,搬出喝酒的借口否定他的爱,云郊又能说什么呢?
“哦……那你要告诉我是哪些话。”
“好,我会的,”程望江已经在说假话了,“对了,郊郊,你和我哥都说些什么了?”
“嗯……他叫我小云。”细想起来,他和程见山好像并没有说什么,不过是在沉默和恳求中将时间蹉跎过去。
“就这样?”
云郊认真地点了点头,程望江叹口气,手伸到云郊脑后,轻轻一拨弄,云郊的头发便散开了去。程望江不知道多少次这样散开女子繁复的发型,已经很熟练了。
琴凳上随手被抛了个不知道哪个女人留的银梳,程望江便用它来给云郊梳头,边梳还边要逗云郊:“小云听起来像条小狗的名字,还是郊郊可爱。郊郊,那你学小狗叫两声?”
“唔……我没有养过小狗,不会叫。”
这话实在好笑,叫程望江梳头发的动作一滞,仿佛遇上了一团打结的头发。随即,他问云郊:“那么,郊郊,我们要不要养一条狗?”
程望江不过是随口一问,云郊却当了真,眼睛亮闪闪地问程望江:“真的吗?”
云郊一直想养小狗。小狗舔舐手心的感觉温暖而湿润,那是他珍藏的一段遥远弥久的记忆。只是这记忆来得很突兀,前因与下文,他记不起来,宛如黑暗中骤然出现的一段明路。或许是云姝养了小狗,拿来给他见过几眼吧。现在他也要有自己的小狗了,他想写信告诉云姝。
但很快,云郊又叹气道:“唉,还是不要了,我没有养过小狗,照料不好它的。”
“狗哪里有什么照顾不来的?”程望江继续梳着云郊的头发,梳好一边,另一边还乱散散地翘着,“随随便便几粒饭渣子就能喂饱了,就像郊郊你一样。”
听程望江这么说,好像养小狗真的是一件很轻松的事儿。养了,还能看家护院——但程家需要么?小狗的吃食解决了,住所又犯了难。
如果程见山不赞同呢?
想到程见山,云郊便觉得浑身不自在。与程望江像以前一样亲昵,无异于对程见山的背叛。程见山已经那么辛苦了,要是再听到些并非子虚乌有的传闻,譬如新娘子和自己弟弟有染,多少夜色又要落到他的眼眶?刚刚被程望江抱着过来时,会不会已经被别人看到了?程望江房间的窗户,有没有关上?
云郊在这胡思乱想之际,程望江已经给他梳好了头发。
程望江喜欢云郊将头发散下来的模样,细碎的发垂落在眼前,虽遮挡了视线,将世界分割成碎镜子中互相反射的景象,却会让云郊显得更加懵懂无辜。云郊并不需要将眼前的一切看得多么清楚多么远,一只笼里的鸟,何需为了生计发愁,它该想的只是要如何讨主人欢心。
这下,程望江又想同云郊养一只画眉了,他的房间大得足够养下这些东西,云郊也没见识得足够对每一样东西惊叹连连。
但云郊不知他的心意,想要逃走。他双手伸直了抵上程望江的胸口,身体向后仰,背却给琴沿撞了一下,疼痛像道迅速撕裂的深渊,很快便蔓延到了整个后背。
“我该走了!”云郊的声音因为疼痛而骤然提高,怕给他人听到,他的话又成了低低的哀求,“程望江,我要走了,你的房间我已经看过了。”
云郊这话说得并不准确,因为他能看到的不过房间的一角,其中最显眼的便是房间的门。门是程望江不知道在哪个拍卖会上拍到的,朝外的一面刻满了繁复的花纹。木匠的想法太盛太满,左右两扇门的花纹丝毫不相同,各式各样的祥云在一扇门上多得成了不详之兆,另一扇门则藤蔓丛生,丝毫不见祥云的踪迹。
云郊无意欣赏,他只知道程望江根本没关门。
“我哥不会回来得那么早。他不是被姓陆的叫走了么?郊郊,你知道那男的是谁么?”
云郊同样没兴味知道,他的不自在成了害怕,仿佛一切已经东窗事发,程见山面上无光,正在急匆匆地赶回来。
他继续扭着自己的手臂,同时低声重复那句毫无用处的“我要走了”。他没有遂愿,人依旧被禁锢在程望江和黑棺材中间。
微弱无力的反抗叫程望江嗤笑一声,他仅用了单手便轻松地钳住云郊的双手,抵在那瘦弱干瘪的胸口后,顺势又将云郊折向钢琴。深渊更广而更加无底了。
程望江不理会云郊吃痛得皱起的眉毛,继续道:“昨夜你在窗台上看到的那军官,就是他,陆家荣,管我们这一片的。叫我哥过去,无非就是……喝茶聊天,没什么要紧事,不到十点不会放我哥走。所以,郊郊你尽管放心好了,你就是陪我到深夜,都没有关系。”
“唔,不是,我只是,不该继续和你待着了,从今往后都不该……小狗,也不要养了。”云郊知道这话要叫程望江生气的,但是他一定要说。昨夜了结不了的事,今天无论如何都要结束了。他想,倘若自己是个物什,那程望江玩了几个月,也该给程见山了,哪怕他更想和程望江待在一起,哪怕他只不过是对云姝拙劣的仿制。
“为什么,还是因为我哥?就因为你嫁给他了?郊郊,我哥他有什么好的?比我好么?”
出乎云郊的意料,程望江的声音是平静的,像无风的屋外。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又阴了,或许又要下雨。四月天见过太多悲伤的事,总是要流泪——这地方其实没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所以一年四季都在流泪。
程望江本打算再问云郊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既然我哥喜欢云姝,娶了云姝,又怎么会认不出你和她的不一样?
但话到嘴边,他还是啧了一声,忍住不表。他和他哥都知道新娘是云郊,唯独云郊自己不知道,甚至还小心翼翼地为抛弃他的父亲和妹妹圆谎。
至于背后的原因,程望江的推测很简单。他哥被拐走的那十几年,大概是和云郊发生了什么。或许他哥是要感谢云郊,又或许是意图报复,随便哪一样,总之他哥靠明媒正娶的法子将云郊留在了自己身边。
而这相遇肯定是一出彻头彻尾的悲剧,因为云郊什么都不记得了。云郊就是有这样的好习惯,叫他感到格外难过痛苦的事,他睡一觉就能忘掉,所以他的世界始终是明亮温暖的,能有多少伤心事呢——现在更是没有了……笼中鸟么。
至于他,程望江,他是一定要在二人之间插一脚的。程望江可不希望云郊记起他哥,他并非是不舍得叫云郊痛苦,而是云郊所有热烈的情感,满心满眼的爱也好,不可能的恨也罢,都应该是他的,他要云郊就得给。前几个快乐的月份中华,云郊看向他的眼神是如此炽热,今年的春天来得早,也就不是件意外的事了。
程望江懂得爱,也清楚自己对云郊没有爱,爱人于他而言是桩很可笑的指控。爱意味着一心一意,他可不愿走进那监牢。他想他应该是自由的,而他对于自由的设想便是让云郊爱他。
这世上男人、女人那么多,像云郊一样身体畸形的,愿意找找也会有,他哥去找便是了。过往的经历又算得上什么,云郊情愿把他哥忘掉,他哥却恬不知耻地又找上了云郊,将云郊从他身边抢走。
云郊是专属于他的玩具,他该让云郊也知道这件事。
晚上六点,巷尾的花店只剩下云郊和程望江两个兼职工,店长和正式工姐姐先去吃晚饭了,等她们回来,今天的兼职就算结束了。
遇上了小满,今天就是个雨天,绵绵的小雨,最使人心烦。举着把伞嫌麻烦,不撑伞,走一段路就要被淋得湿黏黏,也不舒服。
程望江百无聊赖地在门口站了会儿,盯着巷子口,盯了几分钟,没有一个人走进来,一片冷清,显得白天的忙碌像一场红玫瑰色的梦——毕竟来买花的人几乎都选了玫瑰。
不是多浪漫的选择,因为为了准备五二〇,程望江已经陪云郊打了一个多星期的花刺。
程望江不缺钱,他来兼职纯粹是想找个借口待在缺钱的云郊身边。不忙的时候他还能当个乐呵呵的吉祥物,帮忙推荐花朵搬个花材丢个垃圾之类的。真要忙起来,譬如轮到他们排班的五二〇,吉祥物也乐不起来了,愁眉苦脸地去干打花刺铡根之类的容易弄伤手的活。
嗯……或许也挺浪漫呢?打花刺时,程望江被玫瑰扎到了手,虽然伤口流了几滴血就离痊愈不远了,但多少也给了他一个在云郊面前撒娇的机会。不过太晚了,手是中午刚来兼职时就扎破的,而他现在才和云郊说上话。
“郊郊呀——”程望江大步穿过鲜花盛开的海洋,走到冻库前,云郊在里面收拾花桶。明天早上又有一大批花材要到,他现在先收拾好,店长她们就可以少干一些活了。
“怎么了?唔……是不是有客人来了?”云郊害怕面对客人,能不交流就不交流,就喜欢在操作台、冻库之类的地方埋头干活。
兼职刚开始时,店长有意让云郊多和客人沟通交流,理由很简单,因为云郊长得毋庸置疑的漂亮,或许可以多招徕一些客人。
但事实上,询问兼职事宜已经是云郊最大的决心了,平时他不敢抬头看人,说话时声音也太低,被人一质问,就要过呼吸,活脱脱一个社交障碍的典型。
一个人性格的形成总有理由,云郊的是最可怜的一种。
因为雌雄同体的缘故,云郊一出生就被父母抛在了福利院,其他孩子害怕被传染得和他一样畸形,都不愿意和他玩,直到十八岁,这幅身体也让他找不到愿意收养的家庭。
好在云郊争气,考上了3大学的医学院。高考结束的暑假,他不想再花福利院的钱,便去打了两个多月的工,不仅攒够了学费,还能掏出一千元给福利院的弟弟妹妹们添置文具和新衣服。至于生活费,在不打扰到学习的情况下,云郊选择了大学附近的兼职。
本来,云郊一星期有三份兼职,但自从程望江也来花店后,他在花店的时薪每个月都要涨一涨,一直涨到了上个月的一百。那之后,在程望江的要求下,云郊便辞掉了其他两份。
可赚钱哪里有那么容易,这样的工资云郊也拿得不安心,好在店长姐姐总拍着他的肩告诉他没问题、不要怕,大家都很爱你。
这个“大家”里,应该也包括了程望江吧——程望江是云郊大二下学期进的实验室的师兄。
一方面,程望江对云郊的体贴算得上是无微不至,就算云郊一开始躲着和他进行学术外的交流,他也不气馁,执着地贴上来;另一方面,两人熟悉后,他又太爱捉弄云郊。
上次实验室聚会结束,四下无人的时候,夜色温柔,喝醉了的程望江吻了他。不是单纯的嘴唇碰嘴唇,程望江伸了舌头,气氛太好,云郊也不清不白地伸了自己的。云郊是第一次接吻被吻得腿软,如果不是程望江抱着他,他差点儿要摔倒。
可到现在,过去半个多月了,程望江都没有对那个吻作出一点儿解释,既不说喜欢,也没把它当作惯常的玩笑,而是从未提起过。
云郊一个人纠结了好久,最后也只能认为程望江是忘了这件事——可他一直忘不了,想起来心就跳得比跑一千米还要厉害。可为什么会这样,书本里没教,所以云郊只以为自己是生病了。不知道他这种病,会不会传染给程望江?
好在程望江现在还很健康。
“哪有客人啊,需要买花的人现在都在甜甜蜜蜜地吃什么烛光晚餐吧,”看着仍然不抬头的云郊,程望江停了个意味深长的顿,“不需要买花的人,就会觉得花桶比人还重要,还在这冷漠地收拾花桶。”
程望江的阴阳怪气,云郊分辨不出来,他的社交能力只够他听懂直白而真诚的话。再说了,就算在收拾花桶,等下他也要买花的——而且还是两束,一束送给程望江,另一束送给“程先生”。
两束花的主题都和爱情不沾边,爱情这件事仿佛离他很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