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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司令忽然疑心他本来其实是个傻子;或是现在已经变成了傻子——自己养个傻子做什么?

一脚踢在他的胸口,何司令咬着牙叱道:“你给我说话!”

小顺身子一晃摔倒在地。吃了这些时日的饱饭,他的确是长高了许多,那速度简直就是惊人,不过也正是因此,他那只顾拔节的身子单薄的像是纸板剪出来的。何司令这一脚若是再用力点,就能把他踢的飞起来。

傍晚时候,勤务兵看见小顺从何司令的房中走了出来。

有人在背静处问他:“小顺,你又挨打了?那脸是怎么弄的?”

小顺不说话,低着头往厨房走,去给何司令端晚饭回来。他那脸上一块一块连绵的红肿,火辣辣的痛,仿佛有刺戳进了他的肉里,戳进去后还不肯老实,上上下下的乱扎。

这是何司令用蜡油烫的,何司令还说如果他再不吭声,就把蜡油换成滚油。他怕了,小猫似的求“司令饶命”,话音落下,他得到一个大嘴巴:“你叫我什么?”

小顺觉不出疼了,只在下意识中怔怔的改了口:“七爷饶命。”

何司令让小顺称他“七爷”,因为小顺是家奴,往后要带走的。

他示弱了,可何司令依旧是打,并且因为他的示弱,转而骂他是没胆的孬种。

小顺硬捱着,生命就是吃饭、睡觉、干活、挨打。因为惩罚是无原因的,必然的,所以他永远担惊受怕。

如此看来,倒是挨打之后还安心自在些。因为挨打之前有无数种极可怕的可能性,挨打之后则一切都尘埃落定,他只要找个角落藏起来,悄悄的把那股疼劲熬过去就是了。

三天后,何司令的心情稍微平静了一点,他决定出去走一走。

此地并没有什么好景致,他骑马到了河边,仿佛是嫌这初冬的天气还不够寒冷。小顺跟在他身后,身架子也能撑起那一身没棱没角的棉军服了。

下马沿着河岸走了两步,何司令忽然想起了蓝拜山。

青云寨被血洗后,寨子里从火车中抢出来的箱笼们又被李世尧派人如数搬了回去。他找到了蓝拜山的骨灰,依旧带在身边。

如果蓝拜山还活着,他想自己也许要同他商议着跑掉——这听起来几乎就像一场私奔,浪漫而危险,符合一切爱情故事的条件。他的生命中从未带过一点儿玫瑰颜色,很愿意在这时轰轰烈烈的浪漫一场,哪怕两人路上一起在土匪的手中送了命呢?

何司令想到这里,就梦游似的微笑了。私奔——奔到花花世界中去,到时候蓝拜山一定不会甘心守着自己这个预备养老的人,那自己怎么办?也许会杀了他!

如此看来,还是一人独行的好,而且蓝拜山或许根本就不会同自己私奔。自己这是一场单恋,单恋伤身伤心。可是现在回想起来,有爱情毕竟还是好的,即使后来爱人已经病骨支离、心如死灰。

何司令思索的入迷了,孤伶伶的站在河边出了神。

自从何老帅死后,他就一直在寻找着新的“爱”,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下找;在夜深人静、尸堆血河中找。丧父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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