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用无人能懂的语言
在墓碑上刻下的花纹。
它有什么意义?
它早已被忘记
在新的激烈的风浪里,
它不会给你的心灵
带来纯洁、温柔的回忆。
但是在你孤独、悲伤的日子,
请你悄悄地念一念我的名字,
并且说:有人在思念我,
在世间我活在一个人的心里。
——普希金《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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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新版出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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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传】今夜我不会遇见你
罗茜在b大四年,名声一直不怎么好。客气的,说一句她风流债太多,不客气的,便直指她道德败坏,以玩弄异性感情为乐。别人这么说,也不是没有道理和根据的,从大一到大四,两件惊悚的风流案足以让她全校闻名。
第一件,发生在罗茜大二那年。一个新闻系的男生,因为爱上罗茜而和女友分手,结果那个女孩一时想不开,半夜爬上女生宿舍的天台。幸亏被同宿舍的同学及时发现,没有酿成悲剧,最后涉案三人都脑了一个灰头土脸,各背了一个处分。罗茜同时还得了一个外号,叫“名誉校长”。意思是说,b大的校长走出来,不一定人人都认识他,但是罗茜这个人,却是校内大名鼎鼎的新闻人物。一提到罗茜的名字,几乎每个人都会反应:哦,就是中文系那个长得有点像伊丽莎白。泰勒的女生?
最后这件事,则完全演变成一场血光之灾。身为中文系大三学姐的罗茜,是主角之一,另一个主角却是一名大一新生,政经系的黄炜。
出事那天,已临近寒假前夕,大寒刚过,北京城内大雪初霋,正是一年当中最冷的季节。黄炜冒着寒风在女生宿舍楼下苦等罗茜四个小时无果,在晚饭前后人流量最大的时候,从羽绒服里掏出一把锋利的德国军刀,当中切断了左手两根手指,霎时鲜血喷涌,宿舍楼前顿时渣炸了锅一样,吵吵嚷嚷乱成一团,有被满地鲜血吓得号啕大哭的,有扑上去帮忙止血的,有狂奔而去找老师的……黄炜在众人的包围之中,依然声嘶力竭喊着罗茜的名字,情绪激动地质问:“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后来黄炜被送进医院,两根手指万幸是接回去了,可是功能却打了一半折扣,恐怕终生再无法完全伸直。
事发时,罗茜就躺在宿舍里,耳朵里塞着耳机,一边听歌一边看小说,因此楼下的喧扰混乱她一直充耳不闻。知道舍友打饭回来,告诉她惨剧发生的经过,罗茜的目光才似乎呆滞了一瞬,随即若无其事地问了一句:“人呢?”
“送医院了。”舍友回答。
她面无表情地“哦”了一声,重新塞上耳机,翻个身照样读她的小说,完全没有看到身后几个女生互相交换一下眼色,脸上纷纷露出深恶痛绝的表情。
罗茜在宿舍里的人缘不算很好,其他女生对她评价不一,但有几个词是空前一致的:孤僻、刻薄、冷血,还有——放荡。黄炜“断指事件”之后,在舍友眼里,她已经变成了透明人。她们在一起谈论男生,交流毕业后工作的去向,共享零食,却默契地将罗茜孤立起来。只要罗茜一出现,原先叽叽嘎嘎的说笑声便会戛然而止,大家各自使个眼色,然后各忙各的,完全当她这个人不存在。
这种明显的敌意,罗茜感受得非常清楚,同样的情景发生过两三次之后,除了晚上睡觉,她就不怎么回宿舍了。不过,她并不发愁没有地方消磨时间,因为即使有黄炜的覆辙在前,约会她的男生依旧络绎不绝。仅仅一个周末的晚上,她就有上下两场约会,先和一历史系的男生跳舞,十点之后再与生物工程系的另一男生去看夜场电影。
打扮妥当挽着大衣出门,在宿舍楼门口的镜子前,罗茜停下脚步,略略站了片刻。
镜子里的女生,高挑而丰满,酒红色的紧身羊毛衫与蓝色的弹力牛仔裤,勾勒出三围分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