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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想你了,就立即要奔回来,摸摸这本子。白天一个美国的记者不小心踩了地雷,站在那里许久不敢动,我要去救他,他不敢大声说话,却用口型说着“stepback”。我知道他怕连累我,人之将死,竟不是求生而是顾忌他人的生命,这实在是人类与其他种类最大的不同。可是有的人却能滥杀无辜,有这样的美国记者,却也有那样的叛军分子,作为同一种生物,我很疑惑。我不是专家,只能去叫人救他。可雷炸的时候我还没跑远,听到嗵地一声,回头看人已经没了。我救不了他,又忽然想起你。我当时在想,我能不能这么干脆地死,在那之前我总觉得我能,而当下我又觉得我不能了。

我还想陪你老去。

说来实在惭愧,我偷了你的手帕,你不要怨我。那只是小玩意儿,我回去买上几百条赔你。这帕子贴着我胸口的内袋,带着你家里的桃木味,我不敢打电话给你,才三十来天而已,我已经撑不住了。只是想着你,我便要从这里逃跑了。

逃跑的战地记者算逃兵吗?为你跑了又是另一回事了。

夜里偶尔梦见你,醒来却在战火中央,我真想死了,才三十四天而已。]

程敬桥回了家,只有他一个人住,还是那么冷清。他没开客厅的灯,直接缓步穿到了卧室,开了床头灯,慢慢坐在床边。

这些错终归是要被纠正的。

他垂着头,昏暗的台灯在地上拉出他的影子,窗外的风轻轻摇晃着窗帘,星星已经爬上了天。这是个为梁易文庆祝的日子,他回来了,这是个好日子。这一年多,四百一十二天,再愚的物件,都该想明白了。他曾经爱着方小芙,可那爱已经太遥远,他只记得自己爱她,却不记得怎么个爱法了,只是依旧能在想起那一方孤坟的时候,心底蔓延上一片细密的紧,像细细的针扎在心口。可那爱也不及现在了,他和静琬从结婚到离婚,似乎都没有好好明白爱的含义,却在当下、在一个毛头小子那里,颤抖着喉头,憋着气息,如鲠在喉。

可最终也只敢静静坐在这里。像躲进一个小小的避难所。

他不是落逃,他是不愿做那块绊脚的、丑陋的石。

该怎么给梁父解释呢?就算悄悄全然放在地下,时间久了也总会有人起疑的。梁易武八成就已经发觉了。自己已经到了这个年纪,竟然还做出这档事来,实在令人汗颜。梁易文还小,年轻,又有了声望,自己不该引他上歧途。

更何况,那孩子这一年来,从未和他联系过。若心里有他,断然不会这样的。

程敬桥这一次竟希望梁易文是忘了他了,因为他自己已经不爱他——不能爱他。为了梁易文能娶到那外交官家的女儿,为了梁易文能在喧哗的社会里保有那一席受人尊敬的地位,程敬桥坐在这里,决定不再与那人前进一步了。

他最好是已经不爱我。程敬桥想,他从未联系过我,应是已经不爱我。

……那就好。那再好不过了。

[……

我不敢打电话给你,若是听你说一句要我回去,我这一秒就从这里跑回去了!我还能记得走时你对我说,想我留下来。那日我还装什么成熟,以为我要为家国大事出征,你这样的心底小爱应揣在胸口,和我一同排在大事的后面。可眼下揣在心口的越来越火热,国家大事常常成了我的负担了。

这里每一日都在死人,我与政府武装部队一起乘车,也遇到过车夫被敌军杀掉的事。国家大事捆绑着我的性命,还好我的意念捆绑着你,不然我也许会如同前几日被送走的那个澳洲的摄影师,因为见着几个村民被割喉,疯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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