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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才上街呀,今天上街又要去书社领活计呀”

陈旭抱着一摞书走来,路上延绵不绝的搭讪声。

陈旭很喜欢这种感觉,自己很成才,十二岁的时候就成为了一个童生,十六岁就考上了秀才。

又因家里不富裕早早的便称读书之余找了书社抄书的活计。

每月算下来挣得别庄稼汉子还要多,这如何不让陈旭得意。

陈旭边走着也能隐隐的听见后面一群大叔大婶的议论声:

“这陈秀才呀,真是厉害,不仅读书厉害,挣钱也是能耐,长的还温文尔雅,要是能做俺女婿呀,那以后俺就是官太太的娘了”

这话一出,不少小姑娘小媳妇的红了脸。

希望可以被这个有才有能耐又有长相的潜力股看上,那就是抛夫弃子做个妾氏也是好的呀。

“哎,别想了,这个陈秀才呀,已经有主咯,就是秀才郎前任未婚妻的妹妹朱落落呀”

一小媳妇儿叹惜道。

“可惜了这么好的一个男人呀,要是能和俺春风一度,俺也很满足”

“秦寡妇,别想了,人秀才郎能看上你,呸,做你的白日梦”一个小媳妇不屑的说道。

陈旭听到有人夸、有人为他争风吃醋,自然是得意非常。

自己还是那么的风采卓然,想到自己身上唯一的污点也被自己拔掉了,还让自己心爱的女人成为了自己的未婚妻,心里别提有多舒爽。

现在的他感觉走路都是带风的,估计哪怕连屎此刻在他眼里也是香的。

陈旭马上就要走到书社了,便看见一道熟悉的影子,像是朱晓晓,自己的前未婚妻。

自己一直瞧不上的女人,一见到自己就低着头,一副小媳妇的样子,一句话也不敢说。

好像自己对她的印象就只有这些。

陈旭觉得今天自己见到她,肯定是要被她缠着的,自己也听未婚妻落落说过,那女人还因为自己退婚而跳了河。

最后一残疾的男人,好像知道自己要死了,把她买回去冥婚了。

听说第二天那女人又醒了,自己还不信,现在看到真人终于信了。

这叫什么来着:“好人不偿命,祸害遗千年”

陈旭觉得自己在这里见到她是她的福气,自己决定今天做一次好人。

在这里站着等她来搭讪,自己赐给她对自己说几句话的机会。

晓晓见自己正在欣赏小镇的风景,突然就看见前面一个穿着蓝色长袍的男人站在街正中间,好像是在等什么人,脸上一派倨傲。

身高大概一米七二的样子,瘦弱的看着就像是一道闪电,风一吹就要倒的那种。

面皮不像赵大郎那样满脸胡塞,皮肤很黑,而是脸皮较白,五官长的还可以,一副书生的打扮,有一股书卷气。

但是晓晓直接就摇了摇头,虽然看着有些眼熟,但这样的白斩鸡不是自己的菜,自己貌似还是看赵大郎顺眼一些。

想着就绕着那个男人往前方走去,可是那白斩鸡不知道什么情况,自己往哪里走他就顺着自己堵在自己的前面。

最后晓晓不耐烦了:“这位小哥,你挡道了”

陈旭见那女人终于还是忍不住跟自己搭讪了,脸上更是倨傲非常,完全没有听到晓晓的话,人家只是叫让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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