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冰凉坚硬的触感落在了明允谨的掌心上,是一副闪着亮光的漂亮银手镯。
明允谨浅色的瞳孔骤然深了,银手镯在他的指尖转了一圈后落在了戈登的手腕上,配套的还有一条银链子,明允谨把它系在床头的栏杆上。
戈登的身材一向很好,明允谨最喜欢的就是他的腹肌,块垒分明,可现在一向紧实的小腹微微鼓起,在雌虫几乎能烧坏自己的温度中,明允谨发现了别有洞天的惊喜。
乖乖,你这是做什么?明允谨目不转睛,他明知故问。
有一小截粉色露了出来,明允谨没忍住戳了戳,他在一片湿淋淋的含糊气音中听到了戈登的回答:奴想要讨您欢心。
一只努力装扮自己,把自己系上蝴蝶结,装满了粉色小球的大狗狗怎么会不讨人欢心?
明允谨数了数,足足有五颗。
明允谨喜欢戈登给他准备的礼物,他喜欢这些东西,但他最喜欢的是戈登费尽心思想让他高兴的心意。
为了减轻明允谨的负担,戈登这次用的是东部雌虫常用的姿|势。
先煎后炸最后爆炒,香味就会顺着滚烫的嫩肉溢出,一口下去满口汁水,让人忍不住将所有都吞下去。
戈登亲自烧油起锅,把自己送进了明允谨的口中。
床头发出的锒铛声响到了后半夜才堪堪歇下,静悄悄的夜色中,谁都没发现有一条细细长长的藤蔓从窗台爬下,白日里还颤巍巍地裹紧自己害怕被拔秃头的小绿植,此刻变大了近十倍,它伸展着枝叶,细细长长的藤蔓变得又粗又长,宛如深海霸主的大触手,悄然无声爬过厚实的地毯,流下一地亮晶晶的汁液后,它们挤进了敞开缝隙的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