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则摔断腿,重则当场毙命。
黄毛选择不跳。
他倒也不是对这小矮子有多喜欢,他原先喜欢的是孟逢青,但是被原臣揍了一顿,揍怕了,差点把他鼻梁揍歪。
原臣这个大煞笔情敌,揍起人来不要命。黄毛是不打算和他抢了,怕下次直接把他送归西。
所以他这段时间想换个目标,兄弟群里边人人都有马子,要不是大美女,要不就是勾魂腰软的学生弟弟,只有黄毛还单着。
而那天见到的小矮子,是黄毛瞄准的目标。
看起来好欺负,眼睛漂亮,长得好看,拎出去不得倍儿长面子。
可惜没问出名字和学校,这反倒在黄毛眼里更添了一分神秘色彩,掉足他的胃口。
这世界上没有他找不到的人,他非要找到不可。
他记住站牌名字,心里琢磨着改天来这里蹲蹲人。
谭桢到站后,一路埋着头走路,仿佛后面有鬼在追。
他也是害怕被黄毛认出来,黄毛看起来那么凶,之前还问他的学校和名字,看起来就像是要约他打架。
谭桢觉得他能一拳把自己揍扁,所以谭桢跑得飞快,到拐角处才慢慢地停下了步子。
他抬眼,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好像走错了路。
这里是成片的胡同,大多数路和房子都长得很像,谭桢一时没注意,走错路也时情有可原。
286号。谭桢看见胡同口的一家屋门口的门牌号。
他记得好像可以从这里直走到胡同深处,拐弯走出去,然后再拐弯,可以直接走到自己家的那条胡同。
谭桢刚刚思索完,眼皮上一凉,有雨滴落下来。
秋日里的天气,就像是孩子的脸,说变就变,雨如大海里的浪潮,汹涌澎湃而来,又徒留痕迹,匆匆而去。
谭桢没再犹豫,加快脚步走进深巷。
越走进去,发现里面的光线越暗,墙上挂着年久的灯泡,昏暗的,不怎么亮。
乌云压在头顶,给人一种沉闷欲摧毁一切的错觉。
谭桢的鞋子踏进水洼里,沾上水印,在石板上留下痕迹。
突然地,赶路的脚步被打断,谭桢差点被什么东西绊个狗吃屎。
他伸手撑在旁边的砖墙上,刚松口气,低头发现绊着自己的是一条腿。
他愣住,呼吸微屏。
谭桢循着那条腿,慢慢地往上移,看见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