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做好晚饭打算,下午快到五点时,余清越在美团上看附近的店,自从搬到这里住后,他们还没有在附近商场饭店吃过饭呢。
他坐在二楼房间桌前,抬头便能看到对面打理娇艳的花园,以及从窗户飘过来的能勾起馋虫的阵阵饭香。
其中烧茄子味道最浓烈,香的他吞了吞口水,这道菜很下饭,他曾经有段时间很爱吃这个。
程敬远在做饭吗?
还是他请的人在做?
余清越趴在窗口处,透过花园看到程敬远走出门,似乎还往自己这边抬头看了眼。
他就像个缩头乌龟赶紧后退,然后又好奇看了眼,发现男人似乎在往这边走,他赶紧下楼去关门。
“刚开灶,想请你们过来吃顿饭。”
两人正好撞见,余清越关门的手往里一拉,对方伸过来扣住外拉。
那双修长白皙的手,骨节分明,异常好看,能掌握各种乐器,能炒出最好吃的饭,还曾经掌握过……他的身体。
客开着电视写作业的林听看他慌慌张张下楼的模样还以为有贼进来了,结果听到程敬远的声音,赶紧假摸假样端正身体,竖起耳朵,放下笔,抓起一把瓜子。
程敬远眉头微微蹙起,他垂眸看着他,眼眸中的情绪复杂难懂,面如刀削的英俊轮廓散发着冷峻的气质,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些琢磨不透。
从上次遗址道歉后,他暗中观察余清越的情绪,知道青年对当年的事耿耿于怀,也知道是自己太着急,冷静下来后他决定从头开始。
“这么不待见我吗?”他低声问,语气落寞又带着点委屈。
男人特有的悦耳磁性声音带着点冷色调,余清越被酥麻了两秒,空气中的风带来程敬远身上很清新的味道,与往日香薰的味道不一样,这次是他以前最喜欢的雨后松柏味,是这个人自带的味道,也是他最喜欢的气味。
本来烦闷的心竟在这一刻安稳下来,他盯着男人印着猫猫图案的白体恤,搭在门上的指节微弯曲下,瞥开目光说:“没有,我只是答应了小祖宗要带他出去吃晚饭。”
程敬远穿西装的时候,整个人变得很板正,一丝不苟,不笑就很冷淡,这几年更是散发一种难以接近的贵气,但现在换成普通白体恤后,他好像回到了大学,那个总是带他去打游戏,打篮球,牵着他的手徒步,很平易近人爱笑的程敬远。
林听咻地站起身,故意奶里奶气说:“我突然不想吃肯德基了。”
哼,让他写作业!
程敬远又说:“我那天骗了你。”
余清越眨了眨眼:“?”
“我说咪咪它很好。”
“它……”
“它老了很多。”程敬远说,“你要见咪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