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主笔(2 / 2)

特别是对于各种通俗演义小说,丁子杭向来是爱不释手,只要能找到的演义小说至少都读了三五卷,甚至业余时间还客串过说书先生贴补家用。

丁宫原本担心他很难适应皂班的严竣气氛,结果柳鹏慧眼识珠,特意挑了他来管这间书屋,丁子杭那真是如鱼得水,仿佛老鼠掉进了米缸,把这间书屋办得井井有条秩序井然,皂班内内外外都是一片赞好之声。

虽然说书屋这边只有一份最基本的工食银,根本捞不到什么外财,但是丁子杭是真喜欢这份差使。

天还没亮他就开始盘点藏书打扫卫生,把里里外外都清扫干净了才肯放人进来,闭馆之后,一定要把每一册藏书放回原来的位置才肯回家。

在这间书屋之中,他就是真正的王者,他几乎用一整天的时间守护着这间书屋,不允许有任何人破坏这里的秩序,哪怕是副役、正役敢在书屋里喧哗生事,他也会第一时间把对方轰出去,根本不留半点情面。

有闲瑕的时光,他也会拿起书架上的藏书慢慢品读,还会写一写他心目的英雄故事,柳鹏发现他的笔法还稍嫌稚嫩,但是也可以说成文风质朴,不刻意卖弄酸气。

处处卖弄酸气,可以说是很多明清小说最大也是最致命的缺陷,很多夹杂进来一段比正文还长的议论、诗文,读者根本读不下去,更不要说有刻意卖弄记忆力,几十个人物轮流跑出来当主角,让故事完全没有了可读性。

就象《野叟曝言》就是个最好的典型,主角明明是个狂拽霸帅小弟磕头就拜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一路拔**的龙傲天,大纲更是是屠美灭日的纯粹小白文,硬生生被写成了又臭又长的裹脚布根本没法读。

书里就是吃个小酒排个席位都要花上一两章笔墨,无时无时刻强行吹捧主角结果是主角人见人厌,作者自许为是的得意之笔,恰恰是故事中最难看的那几段。

而丁子杭刚刚入门,笔法朴实无华,自然没有这方面的毛病,柳鹏又不需要什么真正百世流芳的巨著,这部《大明英烈传》只需要比市面上的多数演义小说更有可读性就可以了。

他把丁子杭的具体情况都跟陈大明讲清楚:“陈叔叔,这是子杭写的小说草稿,我觉得很不错,您看看,这件事关健是要子杭好好写,我们好好把关!他写得不好的地方,我们用心些,指出来让子杭再改一改,改到满意为止。”

陈大明一下子觉得这件事很有可行性,毕竟这是命题作文,只要自己跟柳鹏敲定了大纲,就不怕丁子杭写歪了:“嗯,子杭一个人写不够,你找一找,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才过来帮一帮子杭,子杭若是写不出来,他也可以接下去写。”

陈大明这是老成之见,虽然两个人磨合起来或许有很多困难,两个人可以互相督促互相帮助,这样就不怕万一丁子杭文青病发作,书没法继续下去。

柳鹏倒没想到这一点:“还是陈叔叔想得周到,不过就是再调一两个人过来,这事也急不得,没有三五个月是办不下来的。”

“三五个月能写出个初稿,已经是快得不能再快了!”陈大明走过的路比柳鹏走过的桥还多:“慢工出细活,这部《大明英烈传》我等得了,哪怕是两三年时间,我都能等得下去,只要书好,要我等多久都行。告诉子杭一定要用心写,他现在不是守着这书屋没有外财可捞,那他专心给我写书便是,我额外补贴他一份外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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