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下午,于天任一直精神恍惚。
老九问他电影好不好看,他点头说好看。
可等老九问他到底哪一段好看时,他答不上来,因为他压根没有用心看,仅是用眼珠子盯着荧幕而已。
散场后,老九乘轿车带他去了起士林。给他点了冰激凌,还有泡芙之类的甜品。
他头一次见到冰激凌,尝了一口,说凉,容易闹肚子,最好热一热再吃。
而泡芙之类的甜品,他尝过之后又说甜得发腻,不如他的炸糕甜度适中,更让人容易接受。
老九问他,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他摇头,傻笑,说没有心事。
“不。”老九朝他微笑:“你有心事,只不过你想说。对吧?”
他依旧傻笑,顾左右而言他,借口说想喝点热水,理由是刚刚吃得太凉并且太甜,害他胃口有些不得劲儿。
老九让服务生给他拿来一杯温水。他端着玻璃杯,眼神游离,分明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好。”老九依旧对他微笑:“我不强求你说,你想说就跟我说,你不想说,大可以不跟我说,每个人只要做好自己的功课就行了,不必要在乎别人怎么想。”
“我……”他欲言又止,傻笑道:“喝了水,肚子好受多了。”
“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你做男女朋友吗?”老九说出了于天任装在心里,明明想问却偏偏又不好意思问的话。
“不知道。”他心如鹿撞,很想知道答案。
“那天,在三不管,你够个男人。在西方故事当中,你是英雄救美的勇士。我喜欢你这样的勇士。”
“东方故事中,这种事情也常见。男人么,就应该有担当,要是连女人都保护不了,还算什么男人。”
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于天任分明是在往自己的脸上贴金。
老九噗嗤乐了,使劲憋了会儿,尽量不叫自己笑出声来,问花言巧语的榆木疙瘩:“跟我在一起,你有什么感触吗?”
“感触?”于天任眼珠儿转了转,“感触良多,总算见世面了,要没有你,我哪敢进大罗天,更别提枪场、马场了,那都是我过去想去却不敢去的地方,说难听点,我这样人根本不配进去。”
“那往后我不带着你,你敢自己去吗?”
“仗着这身行头,我敢。脱了这身行头,我不敢。”他说得倒也是大实话。
老话说得好,衣裳是瘆人毛。他之所以敢在租界里大摇大摆的走路,全靠着身上的洋装给他壮门面,有了门面他才拥有勇气。没了这身洋装,他的勇气也就自然而然的消失了。
老九忍俊不禁,“那我回头多叫人给你做几套,你换着穿,省得这身弄脏了没法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