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打火机,自己给自己点上,“你在这里干什么?”
“找人。”
“找谁?”
“王晓达教授。”周锦低声回答。
在这个世界里,周锦认识的人不多,懂得知识也少得可怜,但冥冥之中他觉得如果有一个人能帮他,那么这个人一定是王晓达。
为什么在这么多的书店里,他偏偏会在慌忙之中闯进他签售的这一家;为什么这么多的书籍里,他偏偏会看到他写的书;为什么这么多人里,他偏偏记住了他,过目不忘,牢牢地记在了心里。这是人的本能自救反应,敏锐的紧紧抓住最后可能救自己的东西。
“你找他干什么?”那人轻轻从嘴里吐出一口香烟,白色的烟形成一个圆圈,然后徐徐往上升去。
周锦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指上发光的戒指,答道:“我想请他帮我。”
“帮你?”那人轻笑,“他能帮你什么?他就是一个疯子。”
“帮我……”周锦语塞,是啊,他能帮自己什么呢?
“帮我……留下来。”
那人没有马上回答,他并没有试图去理解周锦的前言不搭后语,他深深吸了口烟,“可惜你来晚了,他已经走了。”他用手弹了弹烟灰,淡淡地说。
“走了?他去哪里了?”
“去米国了,不会再回来了。”
周锦一怔,他手握成拳,骨节发白。
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如果认识他是一种缘分,那么现在这样错过,便也是一种命中注定。
周锦默默起身,他不知道自己在这冷风中蹲了多久,当他起身的时候,脚脖子麻得发痛,像是有一千根针在他大腿的血液里横冲直撞,狠狠地扎着他的肉。
“那你可以告诉我怎么在米国找到他吗?”
“何必呢?他就是个疯子。一个被学术界抛弃的物理家,一个不入流的网络写手,你想让他帮你什么?帮你穿越吗?别搞笑了。”
“正好相反,我想留在这里。”周锦低声说。
挂在嘴边的火星忽明忽灭,那人突然笑了一声,说:“又是个疯子。”他转过身,看着铁门后高高得大楼。
“要是要走,”那人突然对着暗黑的高楼大声说道:“走之前最好断干净点,省的让留下来的人,心烦。走的人是走了,留下来的人呢?傻兮兮的在这里触景生情吗?呵,别搞笑了。”
周锦微怔,这句话像一只红缨长箭,直直射入他最软弱的红心。他自私,像一个从饥荒中逃生的幸存者,对曹元带给他的温暖有一股近乎疯狂的执念。这种执念疯狂而可怕,他想要曹元跟他在一起,永远在一起,不管是以什么样的形式。
他的爱并不纯粹,如果他是真的爱曹元,那么他就该主动跟曹元断了,这样曹元就不用承受背弃的滋味,但他没有。他曾窃取另一个人的身份,卑微地享受曹元给他的关怀。现在他再一次地故伎重演,用欺骗的手段,偷来曹元的承诺。
他骗曹元,说他会永远跟他在一起。
夜深了,深冬的温度每一秒钟都在往下骤降,从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