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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文学王国却严肃而冷酷。”

……

“聂诗有一个大学同学,据他说是很有文学天赋,却在做一个作家还是做一个白领精英之间选择了后者。聂诗说起她时有种恶狠狠的劲儿。他说她太聪明,因为知道文学是条不归路,所以早早的和这个圈子划清了界限。聂诗的大学同学想要世俗的生活和快乐,所以毕业之后很快结了婚。但聂诗话锋一转,又带着恶狠狠的幸灾乐祸说,她如此着急脱离不幸,最后却没有幸免于难。结婚不到一年,她老公便死了,死于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

她结婚的时候,聂诗曾经参加了婚礼。他不是去祝贺的,他是去嘲笑的,嘲笑她的世俗和妥协,嘲笑她选择了生活,她却沾沾自喜的表示这样很好。

的确是很好。她的婚姻曾一度把她身体里那些与生俱来的自毁倾向给矫正了。她的不安和慌乱似乎找到了一个容器安放。但在这个致命打击下,这个倾向又出现了。聂诗对痛苦有种很敏感的嗅觉,他知道这是个机会,他便拉了她一把。他不甘于自我堕落,便诱惑她也堕落。那实在是一段混乱不堪,痛快并存的日子。夜店,酒吧,嗑·药,酗·酒,狂欢,当然还有写作。他那本被人称之为改变风格的小说有一部分是出自她手。痛苦和癫狂是艺术永恒的主题,他们热爱这种痛苦和癫狂。他差一点就要把她拉入这个圈子,但是某一次宿醉醒来,她突然就不翼而飞了。

他再没有见过她。

‘她一直有种力量,能揪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从泥地里拔起来重新开始。我猜她又回到了世俗的生活里。真奇了怪,那么多人飞蛾扑火的热爱文学和艺术,她却偏热爱世俗,不知道那玩意儿究竟有什么可热爱的。’

聂诗恶狠狠地对这个老同学做了总结陈词。

但这些恶狠狠在我看来却有种故意的成分,似乎聂诗只有用这种方式才能安放他的嫉妒。他应该是有一点嫉妒老同学的那种力量的,我想。”

……

“我始终觉得他并没有多么热爱酒和女人,他应该是放不下那些带给他文学上刺激的东西。天才要成就自己,就必须放弃平凡生活的快乐。在这方面他的女同学自觉的选择了普通人的快乐,从此和他背道而驰。不能说痛苦比快乐更加高级,但无论如何快乐的人生总是需要一点运气的。”

……

snow趿着拖鞋擦着头发从浴室里走出来,陈慕将白纸合上放在了茶几上,轻笑道:“我喜欢这本传记的开篇。”

浅胡桃色的三脚圆形的茶几上摆着地中海的瓷花瓶,花瓶里插着一束紫色的小雏菊,虽然已有败落的迹象,仍是有淡淡的香气。snow道:“这至少证明我进步了,虽然只有一句。”

陈慕收起笑容,有些认真:“需要我陪你么?如果需要,我提前陪你回伦敦去。反正这边的事儿马上也要结束了。”

snow在爱情上比他勇敢,比他有热情,受了那么多次伤,却从来不害怕。她似乎就是为爱而生的,淌着血也要继续爱,但她的爱情都很短,像玫瑰的花期一样,但年年都会开花。

snow摇了摇头:“要回也回波士顿去,回伦敦干什么。再说,你们今年不是要陪香港这边的老人家过年么?”

“真的不需要?”陈慕不放心的又问了一次。

“不需要,也不会向上次那样抑郁,你放心。爱情因人而异,对方是什么人我便用什么方式去爱。花花公子一般伤不到我,因为我爱上他的时候会自动不期待结果。而且刚最初聂诗也说了,我没有了解他,就先爱上了他,如果我了解了他,便会离开他。他已经给我打了预防针。所以他在寺庙和别人乱搞的时候,我还能客观的把关于他的传记写完。”snow看了一眼茶几上的稿子,又道:“这是他的传记,你帮我交给他。如果他愿意出版,请他付我稿费。如果不愿意,就当我送他了,他爱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订了明天的机票,就先回波士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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