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日后,纳里平原。
此地之辽阔,纵横几十里,乃双方大军决战之最佳地点。
此时正值上午,阳光并不强烈。
若从高空往下看,秦军是一个个黑色的方阵,鬼军那边,则是密密麻麻。
双方大军铺天盖地,一眼根本望不到尽头,只余两军中间的缓冲地带。
真可谓旌旗蔽日,兵甲漫天。
萧远一身黑红相间的常服,腰间锦带,玉簪束发,位于高大战车,看着鬼军的阵型,声音平淡道:“观其阵型,鬼军还是跟以前一样,喜欢打一种乱战埃”
身边王肃道:“鬼军以为,自己的单兵作战能力很强,可实际上是没有碰到我军将士,若论骁勇,士卒一对一,鬼军远不及矣。”
“而且我军将士久经沙场,各部在大战场上的配合是所有军队都不能比的,这更是鬼军的短板。”
“微臣以为,正面决战,我军胜算最少在八成以上1
“卿所言甚是1
萧远稍稍眯眼,遮住额头看了看天色。
另一边。
莫凯斯同样在观察秦军的阵型,片刻后说道:“观此军容,秦军非同小可啊,我军万不可轻敌,重蹈莱森之复辙。”
“将军请放心,勇士们都做好了决战的准备。”身边副将道。
“恩。”莫凯斯点点头,继而扬声喊道:“哈特1
“属下在1一名魁梧大汉瓮声应道,同时轻砸马腹来到帅位前。
此人,在鬼族内非常有名,是很多人崇拜的对象,历任鬼王卫队总长,鬼军骑兵总先锋,在鬼族人中,是将其视为无敌的,今次更是被莫凯斯调了过来,任阵前大将。
如此规模的大战,莫凯斯带着必胜的信心,更要在决战之前提升己方士气。
于是说道:“哈特!本将军令你扬刀叫阵,以挫秦军锐气1
“得令1
哈特震声领命,接着一拨缰绳,策马而出。
他的兵器,并非弯刀,而是那种极长的斧枪,兵刃似斧,枪杆纯铁打造,极具重量。
在其策马冲锋下,到了两军阵间后,一勒缰绳,斧枪高扬,大声喝道:
“对面的秦军小贼听着1
“我是大将哈特1
“速速出来受死1
鬼军那边有翻译官,秦军这边当然也有,不过这根本不用翻译,就是傻子也能明白对方是什么意思。
哈特气焰嚣张,大喝之后,战马来回踏步,还在不断挑衅。
彭双见此大怒,位于战马:“陛下!贼子狂妄之极!末将请命,必取其狗头,献于陛下1
“好1萧远干净利落,伸手一指:“速斩此贼,以震慑敌军1
“诺1彭双当即奋力一抱拳,左手握缰绳,右手长刀,冲阵而出。
马蹄践踏地面,扬起微微尘土。
见一骑而来,哈特面上一喜,不退反进,跟着一砸马腹,反冲而去。
双方是面对面的冲锋,因此迅速碰面,当啷一声金铁交鸣,兵器碰撞,战马交错而过。
一击过后,两人不约而同,纷纷调转马头,再次战到了一起。
哈特是有真本事的,一手斧枪虎虎生风,看上去很有力量,倒也声势惊人。
彭双招招与他硬碰,两人恶斗不止,转眼间已经拼了十多招。“好1后方观战的莫凯斯以右拳击打左掌:“哈特不愧是我国第一勇士!如此神勇,谁人可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