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帝国在到底要不要转移战略轰炸重点的问题上也是犹豫不决。毕竟针对平民的大规模战略轰炸在道义上是说不过去的。
轰炸波士顿的行动造成的影响非常大,在同盟国为此事感到震惊,对帝国战略航空兵毁灭性的打击力量感到震撼的同时,也有几个别有用心的同盟国提出了反对的意见。正好同盟国外长会议在一月上旬召开,这是同盟国最重要的高层会议之一,而在这次会议上,就有几个同盟国对唐帝国大规模袭击美国平民的行动提出了质疑与反对。
先提出反对意见的是芬兰。而芬兰本身就是德国的附庸国,也就是说,是由德国在暗中支持芬兰提出质疑,为难唐帝国的。而芬兰提出的主要反对意见就是,那些遭到轰炸的城市居民并非全部都是军事人员,而早在第一次全球战争结束后,唐帝国就签署了日内瓦公约,承诺不在战争中采取针对平民的军事行动,而这明显违反了条约的基本精神。
帝国外交大臣根本就不会把芬兰的这点非议放在眼里,可问题是,当时唐帝国确实是签署了日内瓦公约的,并且在战前就多次承诺不针对平民采取军事行动。而当时帝国外交大臣提出的理由是,在所有轰炸目标中都拥有为数不少的军事人员,或者是准军事人员,并且拿出了情报部门提供的大量证据,以证明轰炸针对的主要是军事人员与军事目标,而平民伤亡只算得上是附带损伤。
最有力的证据有两份,一是美国政府在27年底正式开始的全面动员,即所有16到54岁的成年男性公民。以及18到45岁的女性公民都有义务服兵役,并且参加保卫美国的作战行动。除了正规军事部队的人员之外,在这个年龄段内的所有美国公民都属于民兵编制,而在日内瓦公约中,民兵属于准军事人员,而不是平民。到28年底,也就是轰炸波士顿之前,美国政府已经向全国民兵组织放了大概18oo万支枪械。其中在波士顿地区就放了大概3o万支枪械。
另外一条证据就是美国是当时世界上少数几个不禁枪的国家。在战争爆前,美国民间拥有枪械45oo万支,这是美国政府在23年公布的政府报告中自己提到的。而当时美国人口也不过就一亿三千万左右,也就是说,平均三个美国人就拥有一支枪。而在日内瓦公约中,将私自拥有枪械的平民称为武装平民,虽然仍属于平民地范畴,但是却不能享受到很多条约对平民的保护条款。
当时没有任何人可以去证实在轰炸中死伤的人员里面,有多少属于准军事人员,又有多少属于武装平民。而且也不会有任何人去证实。帝国外交大臣提出了充足的理由。而且在帝国看来,西方国家主导的那些人权观念在帝国的人权观念中并不存在。更重要的是,芬兰外长提出的非议也最多只是抗议而已。是德国集团在幕后策划的,用来限制唐帝国的一种办法而已。
实际上,这也直接证实了德国对帝国战略打击能力的恐惧。之前,德国人一直作壁上观,持隔岸观火地态度。从几十年后解密的一份德国政府的秘密文件中就能证实这一点,当时德国并不急于参加对美作战,其主要目的就是希望用美国这个战争泥潭拖垮唐帝国,这样德国才有机会进行全球扩张,统一欧洲,成为可以与唐帝国分庭抗礼的世界性大国。而不仅仅只是欧洲的地区性大国。
持同一观点的还有波斯帝国。对美作战在27年底就开始了,打了一年多,德国与波斯帝国除了按照与唐帝国签署的物资交换协议,以及贷款偿还协议向帝国提供军事物资之外,并没有派兵参加对美作战。而在28年中期,波斯帝国就已经承诺会派遣军事力量参加美洲地区的作战行动,可是到28年底,一直没有履行这个承诺。德国更是从来没有承诺过要出兵美洲战场。
可是,从波士顿遭到了毁灭性的大轰炸。加上唐帝国的宣传,有意透露的一些轰炸细节之后,德国与波斯帝国的态度开始转变了。波士顿地轰炸行动证明了一点,那就是,唐帝国不需要出动地面部队去攻打美国本土,通过全面的,大规模的战略轰炸,都能够击败美国,迫使美国投降,而且所需要的时间不会太久。
当时德国与波斯帝国的情报部门都对波士顿遭到的轰炸进行了评估,同时对美国承受轰炸的能力也进行了评估,最重要的还是对唐帝国战略航空兵的作战能力进行了评估。德国情报部门得出地结论是,如果唐帝国在半年之内摧毁美国一半的大城市,在一年之内摧毁美国八成的大城市,外加七成的工厂,那么美国就会选择投降,就如同英国那样,在唐帝国的6战队登上其本土之前投降。而按照唐帝国现在的生产能力,以及战略航空兵的出动强度,一年之内,唐帝国的战略轰炸机有能力摧毁美国东海岸地区,以及五大湖地区的所有大城市换句话说,一年之内,唐帝国很有可能通过战略轰炸击败美国,迫使美国投降波斯帝国的情报部门的评估结论也相差不大。
很明显,如果战后单独控制美国的话,唐帝国肯定愿意再承受一年的战争压力,而且这一年的战争压力对唐帝国的影响不会很大,唐帝国完全有能力继续保持战略轰炸强度的同时进行国内经济调整,也就是说,在这一年之内,唐帝国既能够击败美国,还能够完成经济转型,在战争结束后就迅的恢复到平常状态。
在得出了这个结论之后,德国与波斯帝国的态度就开始转变了。可问题是,此时唐帝国的态度反而强硬了起来。在德国与波斯帝国参战的问题上并不那么热心了。这也算得上是外交上的一种普遍现象吧。而德国与波斯帝国要想插足战后的美国事务,那就必须要敢在美国投降之前参战,不然的话美国就会成为第二个英国。而要想让唐帝国做出让步,除了在谈判上降低条件之外,还得向唐帝国施加压力,拖住唐帝国战略轰炸的步伐,降低战略轰炸的打击力度,最终让唐帝国接受德国与波斯帝国出兵美国的事实。
芬兰在此时提出唐帝国对美国的战略轰炸违背了日内瓦公约很明显。就是德国想限制唐帝国对美国的战略轰炸规模。帝国外交大臣自然明白这层意思,至于让不让步,那是相说了算的。
也正是同盟国在此事上出地反对声音,让薛希岳等帝国高层在决策上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毕竟帝国不可能忽视所有的反对声音,而且为了同盟国内部的团结,帝国在某些政策方面是必须要做出让步的。
当时,最大的问题就是要不要继续针对美国的大中型城市进行轰炸,还是应该将轰炸目标转移到军事,以及准军事目标上去。比如工厂。交通基础设施,军事基地等等。可是薛希岳心里也很清楚,针对平民的战略轰炸所起到的打击效果。以及政治效果是最为明显的,而且轰炸机部队的损失还可以得到控制。
一月中旬,薛希岳在与德国,波斯相通过电话,确定在一月底召开一次同盟国脑会议之后,他才做出了最后地决定,即继续轰炸大中型城市,以打击美国东北部地区为主,打击军事目标与准军事目标为辅。不过,当时薛希岳没有急着给罗云冲下达命令。而是在一月下旬的时候飞赴德黑兰,去参加了同盟国脑会议。
这是同盟国集团在战争结束前召开的最后两次脑会议的第一次,而会议上主要讨论的就是怎么击败美国,以及各同盟国应该在战争中做出什么样的贡献。而当时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统一同盟国集团的口径,将更多的国家团结起来。
一月三十日,薛希岳与德国,波斯帝国相进行了三巨头的闭门会谈,这次会谈将直接决定用何种方式击败美国,以及三巨头在对美作战上的最终态度。
最终会议上。同盟国集团达成了几项最重要的协议,一是重申美国必须无条件投降,同盟国集团不会与美国进行任何形式的投降与停战谈判,在美国被彻底击败之前,只有无条件投降才能够使战争结束。二是德国与波斯同意出兵,并且就出兵规模达成了一致协议。最重要的是,德国与波斯都同意了薛希岳的意见,那就是在美国被彻底击败,或者是无条件投降之前,同盟国集团可以采取一切军事手段达到击败美国,或者是让美国无条件投降的目的。实际上,这就为大规模战略轰炸,甚至是后来使用威力更大的炸弹提供了法理基础,唐帝国不再需要为针对平民的战略轰炸受到道义上的谴责了。
当时最受重视的还是德国与波斯出兵美洲战场,而薛希岳也只与两国脑达成了一个初步协议,而具体的谈判工作将由三国地外交人员进行。
在初步协议中,德国将在29年上半年向美洲地区派遣至少5o个师的地面部队,并且每个月为唐帝国远征军提供2o万吨的作战物资。波斯帝国也承诺在29年上半年派遣一支拥有至少三艘舰队航母,三艘战列舰的舰队参加对美作战,并且出动至少25个师的地面部队,每个月向唐帝国远征军提供15万吨的作战物资。而当时德国与波斯帝国都没有足够的海运力量,因此将由唐帝国承担运送两国的地面部队,以及作战物资的工作。
在回到了帝国之前,薛希岳就让严定宇给罗云冲去了继续展开战略轰炸的命令,同时还让留守京城的宗汉钦派遣了一名政府官员前往金斯敦,将薛希岳早就已经准备好了的一份文件送到了罗云冲的手里。
到此,战略轰炸的方向性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
其实,当时所有国家的脑都清楚,战争一天不结束,那么同盟国就一天不会解散。大部分的同盟国成员国实际上都不希望同盟国集团解散,甚至希望在战后继续保留这个军事同盟组织。特别是对那些一直亲唐,同时又想在战后依靠唐帝国的国家来说,就更不可能与唐帝国为敌了。在芬兰提出了质疑的时候,朝鲜王国,泰王国等几个唐帝国的附庸国就提出了反对意见。
更重要的是,当时唐帝国正在逐步推行新的战后政策,包括由施鼐兴负责的战后世界重建计划,以及由帝国政府主导的战后国际联盟机构。帝国外交大臣已经在27年底的同盟国外长会议上暗示了这两个用于维护战后世界的稳定,并且帮助经济复苏的计划将联系到一起,也就是政治同盟与经济同盟将合二为一。这样一来,要想在战后获得唐帝国在经济上的援助,那就得在政治上支持唐帝国。
可以说,这正是战后世界冷战的导火索,同时也预示着战后的世界不会太平。很多国家都已经意识到,唐帝国正在布下天罗地网,要将一切威胁到其根本国家利益的对手打压下去。对那些没有能力与唐帝国竞争的国家而言,就要选好自己的位置,要么是朋友,要么是敌人,没有第三种选择。
实际上,在战争结束后,同盟国集团本身就没有存在的意义,而国家之间的军事,政治,经济同盟又是必要的,特别是对维持战后世界的稳定,恢复经济来说,政治与经济同盟尤其重要。因此,找到一个替代同盟国集团的新方式,这是必然的展方向,也是必要的展方式。
对美国的战略轰炸上所出现的反对声音,实际上只是冰山一角而已,而随着战争走向最后阶段,恐怕越来越多的国家也得考虑一下战后的位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