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谁来创造崭新的文艺和美好的生活呢?……不是原文,不过,大意是这样的吧。我想,我爸爸是深受触动吧。”
我仍不表示赞同:“高更出走是为了他的艺术,为了他的画。《月亮与六便士》里说的,把一个人扔进水里,他要是不游就会溺死,这是生存的需要,如同主角作画的必须。那你爸爸呢?他可没有什么艺术么。”
“他有他的情人。”余思源笃定得道。
于是我们又绕回来了。
自从碰到他之后,似乎所有的事都在弯弯绕。我忍住头疼,咬牙道:“好,既然你坚持,我们就回去,再找一次我妈!”
余思源摇头:“冷静点,冯乐。你想想,如果我爸去找你妈,却失踪了。按照那人的说法,我爸身上带了不少的钱,你有没有一点不好的预感?”
我一时哑然。
沉默了半晌之后,我换掉话题,反正在这深山老林里琢磨到死也没有太大用处,唯今之计,只有赶紧回到城市里,才能有下一步的行动。
“你说,那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到底是谁啊?”
“不知道,”余思源终于放下书,怅然若失道,“一点点线索。他似乎不方便下山暴露在人群中,又带着枪,可能是什么通缉犯?”
我差点被这个推测噎住:“通缉犯?”
“要不你还有什么推测?为了躲债才逃到这里?现代男版的白毛女?”
“若真是通缉犯,你爸爸就太厉害了!”我感叹道,为什么之前竟然会觉得余父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平庸无奇的男人呢?
晚上回到卧室里,我们商量的结果是明早就打道回府。只不过回哪里去,却成了个棘手的问题。
余思源说他打死也不想回那个家,反正现在工作也没了,人也等于废了,没这个必要让他妈再看到这个狼狈样,母子两都添堵。
他说,嗯,冯乐,我要跟你一起。
虽然有这个心理准备,但听到他义正言辞得把话说出口,我还是觉得一阵一阵得头皮发麻,不由苦笑:“大人,您饶了小的,让小的多活两年吧。您家的女眷,不管是令堂还是令未婚夫人,都可怕得紧,打一次交道折半年阳寿啊!”
我这也真不算言过其实,看看之前那一老一少两女人的进攻,委实让我不想再经历第二次。兴许,是因为我只熟悉我妈和简姐以及在风月场上混迹着或混迹过的这帮女人吧,她们没有那么多看不开的东西,也更容易舍弃掉必须舍弃的玩意。
被这样的女人带大的我,不执着。毫不执着。所以看到执着的人,就害怕。
余思源听着我的哀叹,哈哈一笑,倏然紧紧得从后面抱住我,双手箍在我的胸膛上,脸颊贴了过来,湿热的气息温润着我的耳朵:“这么多年了,骂也骂了,打也打了,做也做了,爱侣怨偶经历的事情差不多也都经历过了,我们还不该在一起吗?”
我任他抱了一会,将身侧过,去吻他的嘴,品味着那不同于年长女人的味道,笑道:“照你这么说,我们就缺个婚礼了?谁做老婆,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