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排骨都泡在水中,加了很多盐和碱再静置一段时间。
浸泡排骨的期间,架起一口准备好的大锅。锅里加足够的水,再点火烧起来。
这时,把大盆里的水倒掉,再把盆里的排骨盛起来,放在大锅里,开始焯水这一环节。
给排骨这种东西焯水,一定要用冷水。
用热水焯水的话,会导致排骨外侧部分的肉直接被煮到半熟。这样一来,原本藏在肉组织深处的污物就被肉的表面封住了。
只有用冷水焯水,肉里的污物才会渐渐被煮出来,起到清洁的目的。
原本浸泡排骨的水,随便找个地方倒掉就可以了。这水很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
大盆里的脏水倒掉之后,还要往里重新装入干净的新水,备用。
当锅里的水渐渐烧开的时候,就把煮出来的浮沫污物不停地往外撇出去。
这是因为焯水也是一种“炖制”过程。
如果不及时撇除污物的话,污物就会像调料一样、味道被重新煮回排骨的肉里。焯水的效果也会变差了。
黎锦耐心地一边焯水,一边撇去污物。等到锅里的水完全沸腾开来的时候,她也把锅里的排骨捞了起来。
这时,应该把大锅里的水倒掉,再刷洗一下大锅。
等大锅内部被刷洗干净的时候,就把大锅放回炉灶上,在锅内继续加温。
当锅里的水分,随着加温而渐渐蒸发,使得锅变得干燥、看不出水迹的时候,就到了往里倒油的时间了。
油倒也不用放太多。这时的油是用来“炒糖色”的。
用水也可以“炒糖色”,而且更简单。但效果不那么理想,颜色不那么漂亮,香味更是与油炒的糖色无法比拟。
所以,黎锦采用的是油炒糖色的做法。
她谨慎地把适量白糖倒进热油之中,锅中顿时翻动起小泡泡来。
过了一会儿,小泡泡的尺寸变得越来越大,锅里的温度也明显变高。
白糖与热油相融合之后,热油就变成了神似琥珀的颜色。
这就是“糖色”。
“糖色”的光泽和颜色是柔和的,看起来很诱人。
但最吸引人的地方,则是它特有的甜香气味。
“糖色”的这种香气,味道和蜂蜜有点像,但更有一种油脂特有的浓烈芳香。
与这种香气类似的其他气味,其实倒也是很常见的。
比如说,“烤番薯”的香味,就是这种了。
不过,相比“烤番薯”那甘甜但是比较“土”的味道,炒制“糖色”时散发出的甜香,更加浓烈纯正,也因此令人印象格外深刻。
而且,“糖色”这种在食油中加热变化出来的物质,带有一种独特的琥珀色色泽。
它的颜色很美,令人的注意力不由得被吸引,而且萌生“想要尽快尝到它的味道”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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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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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锅中“糖色”的颜色越来越深,直至从金红色变成近似棕红的颜色的时候,便意味着这种既是调料又是色素的配料,已经制作完成了。
那么,现在是应当进行下一步操作的时间了。
在阿诚适度的帮助下,黎锦将焯水过、又用冷水清洗过的排骨块都倒进了锅里。
到了这一步的时候,应该做的工序就是翻炒排骨块了。
由于锅中排骨块的数量实在太多、重量也实在太重的关系,以普通的手勺进行操作是很吃力的。
翻炒这么多的排骨块,要用特制的长柄大号手勺才能顺手。
非常凑巧的是,“有间饭庄”里,刚好就能找到这种长柄大号手勺。
那是黎锦与阿诚,在昨天打扫卫生的时候,顺便收获的成果。
黎锦对此收获一点儿也不意外,她的运气向来都是这么好。
话说回来,这种手勺的尺寸,确实相当巨大。
仅仅是那长柄的长度与宽度,看起来就已经和常人的手臂差不多了。
“这东西好重啊……如果不是我这么有力气的人的话……”用这种长柄大号手勺翻炒的时候,黎锦不由得抱怨了起来,她说道,“一般人炒菜的时候,光是‘拨拉’这些东西,恐怕都非得‘竭尽全力’才行了呢。在饭庄食肆炒菜,居然是这么难的一件事吗……”
其实,黎锦的思考方式是有漏洞的。
虽然她确实比一般男子的力气还要大上不少,但她却使不惯这种长柄大号手勺。
而且由于黎锦向来有着“笨手笨脚”这种小毛病的关系,她用这种长柄大号手勺炒菜的时候,动作基本也是“胡乱扒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