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持续了半个月。
沈暮讨厌下雨,于是也在家里窝了半月。泼洒在玻璃窗上的雨珠发出噪声,仔细着还能瞧见淡黄色的桂花花瓣凄惨砸在玻璃窗上。
被水汽浸润饱和的空气贴着钢筋水泥侵入家中,衣服在阳台晒了一星期,反而越来越潮湿。沈暮把沈朝晚上要穿的衣服取下来,拿去干洗店。
沈朝是他哥,亲哥,同父同母。
昨晚沈朝不知道又去了哪家酒吧喝得烂醉,凌晨五点才回家,洗完澡后被雷声和大雨吵得睡不着,任性地把在房间熟睡的沈暮摇醒,要沈暮为他唱助眠曲,理由是沈暮唱歌好听。
也不知道最后沈朝什么时候睡的,沈暮半梦半醒间唱着两只老虎,不成调的曲子重复第三遍时先把自己催眠,反正下午四点,沈朝还没醒。沈暮喊了他两回,早餐一直热在锅里,他哼哼唧唧不肯起床,那碗盖着完美心形荷包蛋的清汤面最后归宿还是下水道。
从朋友那淘来的二手烘干机在两个星期前宣告使命结束,但他们一直没购置新的,因为就要搬家了。后天,搬去沈朝男朋友的别墅里。
他们要结婚了。
想到这,沈暮忍不住摸了摸口袋,结果没找着烟。沈朝自己抽烟抽得凶,但总是逼着沈暮戒烟,估计是被他没收了。沈暮摇摇头,拐去干洗店隔壁的小店铺选了包草莓爆珠的烟付钱。万万没想到这铺子奇葩的很,卖烟却不卖打火机。离得最近的店子只要三点二公里,沈暮却懒得在雨幕里走这十分钟,又不肯花起步价打车,于是找老板借火。
老板说他不抽烟。
怪不得不卖打火机,简直就是民间戒烟大使。
沈暮索性只叼着烟嘴解馋,把剩下的烟送给老板,靠着墙角眯着眼想沈朝。
沈暮从来没想过结婚的事,他以为沈朝也不会结婚。沈朝喜欢男的,从高中开始就在外面和各种男人厮混,到二十七岁还是那副游戏人生的态度,沈暮觉得这挺好的,他小沈朝七岁,可以照顾沈朝一辈子。
可就这样一个在大街上随便找个长得帅的就能拉上床的沈朝,说要结婚了。
谁他妈信啊,沈暮一开始也不信的。直到他们下星期三去美国塞班岛领结婚证的飞机票都预定好了,结婚照也拍了,家里的东西搬了大半到那男的家里,沈暮才真的意识到,沈朝决定安定下来和另一个人过一辈子了。
沈暮拎着烘干的衣服回家,路过鞋柜台面上鱼缸,缸里那两尾金鱼依旧生龙活虎。沈暮把手伸进鱼缸里用指腹从金鱼的头部滑过红色的尾鳍,而那条金鱼也呆呆地任由他触碰,冰凉滑腻的尾鳍让沈暮想起沈朝淋过水的肌肤。
他提起嘴角勉强笑了笑,骂了那条金鱼一句:“呆子。”
沈朝也是。
这两尾鱼是沈朝给的,但其实沈朝并不喜欢沈暮养宠物。
早在十四岁沈暮养过一只仓鼠,被沈朝想方设法送走了,沈暮质问他,他只说:“我以为你只有我一个就够了。”
沈暮此后再没有养过什么。
早些时候沈朝在独占沈暮这件事上总是很任性。后来过了几年想起来可能是怕沈暮难过,从街边地摊上随手买了两条金鱼送给沈暮当礼物,本来想着让沈暮养死了难过一段时间就不会再想着要养些什么东西。买来时那两尾鱼蔫耷耷地在透明袋子里吐泡泡,一副我马上就死的衰样,没想到被沈暮硬生生给养活了,还额外一个个养得膘肥体壮。
走进房间,沈朝还没醒。他睡觉很不安分,沈暮深受其害,夜里总像是被八爪鱼狠狠缠住了似的,但沈朝就是不肯分房睡。
沈朝晚上也会这么抱着男朋友睡觉吗?他男朋友也能受得了么?
沈暮走到床边把横在地上的空调被盖回沈朝身上,带着报复心理把沈朝捂得严严实实。就这样沈朝还不醒,没两分钟沈暮又把被子掀起来对半折,露出沈朝热得冒汗的脸。
虽然同父同母,沈朝和沈暮却长得毫不相像。沈朝精致漂亮,又喜欢留长发,总被认成女孩。沈暮剑眉星目,妥妥大众男神。
可沈朝虽然长得阴柔,身高却比沈暮还高了半个头。沈暮每每站在沈朝旁,总要后悔小时候把讨厌的睡前牛奶塞给沈朝喝。
沈朝平时的打扮得是大众不能接受的出格,浓妆露腰露大腿,任谁看都是一副妖艳贱货的样子。如今纯素颜窝在被子里倒也乖巧,安安分分的搂着沈暮的枕头细细呼吸。沈暮忍不住坐到床边摸了摸沈朝的透着粉的脸颊,拂过颤动的长睫毛,在沈暮的肉唇上停留了好久,最后只拿来纸把沈朝脑门上的薄汗擦干了。
沈暮比沈朝小七岁,大三预备役,正放暑假。沈朝在这个年纪,他们的母亲因病去世,自此两兄弟成为孤儿,抚养沈暮这个无妄之灾落到了沈朝头上。本来也不富裕,为母亲治病还找亲戚朋友借了钱,沈朝明明可以把沈暮塞进孤儿院里,但他还是选择一边还债一边把沈暮拉扯大。
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上手碰沈朝的脸,没想到刚摸上去,沈朝就睁开眼醒了。眼里还带着水汽,连打了三个哈欠才从刚醒的懵态中清醒。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挪动位置,在沈暮怀里找了个最舒服的位子侧身靠上去,划拉着手机撒娇:“暮暮,我想吃红烧肉。”
沈朝的头发漂染过太多次,发质都变得毛躁了,乍一看像团金色蒲公英,沈暮用手梳理他散落在自己腿弯的金色发丝,提条件:“那你先起床。”
那就是答应了,沈朝得寸进尺:“我还想喝上次你做的蜜桃莫吉托。”
沈暮把沈朝的头发编成一条麻花辫,用粉色的橡皮圈盘在后脑,从鼻腔里哼了声。
沈朝坐起来给沈暮一个超大的拥抱,在沈暮脸上“吧唧”一口。留下一句“暮暮你最好了”,趿拉着人字拖游魂似的飘进厕所。
打沈暮出生沈朝就喜欢亲沈暮,长大后也没变,不变的还有沈暮永远都不能习惯沈朝这种表达情感的方式。沈暮捂着被亲的地方呆坐了一会,起身踏进厨房。除了沈朝想吃的,沈暮还打算多做一碗醒酒汤。趁着把红烧肉放进锅里炖的空当,沈暮探头看了下客厅,沈朝盘腿坐在沙发上打游戏,紧接着好像是输了,皱着脸骂了一通队友后飞速变脸,笑得甜蜜捧起手机接电话。
想都不用想,肯定是易向晚,他的男朋友、未婚夫。
沈暮心里吃味,决定眼不见为净,转头闷进厨房。
他没见过易向晚,只看过沈朝与易向晚的合照,照片里沈朝搂着易向晚的脖子,两人脸挨在一起,看起来好不亲密。不得不承认确实长得好看,清冷那挂的,比很多女明星都要好看。
富二代、着名珠宝设计师、贼有钱、温柔懂浪漫,这些令人头晕目眩的头衔都是他哥给沈暮描述的。
在沈朝心里,易向晚哪哪都好。换做正常兄弟都要为哥哥感到高兴的吧?但沈暮不,反而企盼着他们快点感情破裂,老死不相往来才好。
因为沈暮喜欢沈朝。
想和沈朝上床的喜欢。
什么时候开始性幻想的对象变成沈朝,沈暮也记不清了。
或许是他撞破沈朝和不知道第几任男朋友做爱,纤细修长的双腿缠在对方腰上,膝盖还有着久跪的红色,被对方的动作撞得臀肉摇晃。那边在做爱,沈暮目睹一切居然不觉得冒犯或者恶心,反而躲在门后面偷偷幻想进入沈朝会是什么感觉。
然后半褪下裤子,虚空对着沈朝的脸射了精。还不敢留下痕迹,用手兜着精液甩进垃圾桶里。
沈朝其实很少带人回家,就算带回家也挑沈暮不在家的时候。那天沈暮明明说自己出去玩,但却提前了三个小时到家,所以才会被沈暮撞见。他从门缝发现沈暮的瞬间就把还硬着的男友踹下床,让对方滚蛋。自己则快速穿好衣服,脸上还残存着情欲的红粉色,给沈暮撒娇,让沈暮把刚刚看到的画面都忘掉。
沈暮不仅忘不掉,雪白的肉浪还总在他的梦里出现。
也许更早。
爱上亲哥这件事简直惊世骇俗,沈暮察觉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漫长的自我厌弃。可自私是人的本能,沈暮离不开他唯一的亲人,他的爱人,他的哥哥,好不容易给自己洗脑得接受自己对沈朝畸形的感情。
他总是想,他不奢求太多,只要能一直陪着沈朝就好。
饭菜布置好后,沈朝还在煲电话粥,沈暮喊了声沈朝要他过来吃饭。沈朝头也没回,挥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然后换了边听手机。
饭菜的热气逐渐消逝,沈暮走过去抢过手机,不管对面还在说,挂了电话。
他的脸色不太好看,沈朝只以为沈暮是嫌麻烦,不愿意再去热饭,搂着沈暮的脖子道歉:“对不起嘛,等会饭菜我会自己热的,别生气。”
沈暮张了张嘴,把想说的话咽下去,干瘪地说了句:“我没生气。”
生怕沈暮生气似的,沈朝边吃边夸,每吃一口都要感叹一句,特别夸张,沈暮只是坐在对面翻看旧照片。
沈朝每次这样都别有目的,沈暮在等,等沈朝又要说什么伤他心的话。
果然下一秒,沈朝就咬着筷子踟蹰开口:“我想了想,明天下午,你还是跟我一起去见见向晚吧。”
“我明天下午有约了。”
“还是那个女孩子吗,叫卿卿的圆脸女孩?”
沈暮点头。
“好吧。”沈朝低头,可怜得仿佛沈暮这个决定有多对不起他,“那你明天回来记得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后天早上搬家公司就来了。”
“我自己搬出去住。”
沈朝好似根本没听进去沈暮的话,筷子戳着饭,问沈暮:“明天下午能不去约会吗?”
沈暮没有回答,头一次有些咄咄逼人地反问:“那你能不结婚吗?”
沈朝被沈暮的话噎到,放下筷子走到沈暮面前,跨坐到沈暮大腿上,逼着沈暮抬头仰视他。沈暮如果不抬头就会埋进沈朝的胸膛。
这个姿势其实远超兄弟感情的暧昧,但两个人都过于习惯这种亲密,没有察觉。
他掐住沈暮两边的脸颊肉,用哄小孩的语气对沈暮解释:“国外的结婚证在国内没用。你也知道我陪向晚领结婚证,只是为了给他安全感,但这不代表我会抛弃你啊。”
他摸沈暮的头像是在揉小狗头,“而且我这不是让你和我一起搬进去了吗?”
“如果我一辈子不结婚呢?他也会让我和你们一起住一辈子吗?”沈暮直视沈朝的眼睛,沈朝一瞬间被看得猝不及防,于是犹豫了。
“……一辈子太长了,未来的事都说不定的。”
沈暮不清楚他说的是沈暮一辈子不会结婚还是自己不会一辈子和易向晚在一起,也许两者都有。
但沈暮没有被安慰到。
万一他们真的在一起很久很久。
沈暮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他唯一拿得出手的爱都夺走。
他开始有些恨易向晚。
沈暮别开视线,不让沈朝看见他其实已经眼红。他拍了拍沈朝的大腿,示意他从自己身上下来,“快吃吧,吃完我送你去酒吧。”
上车时,沈暮把沈朝忘在脑后的衣服装进袋子里递给他。沈朝接过去翻开来看了看,发现已经被烘干熨平,解开安全带对着主驾驶的沈暮又是一顿亲亲蹭蹭,嘴里还说着“我没有你怎么办啊”。
沈暮绷着脸差点被沈朝蹭起反应,把沈朝摁进副驾驶,帮他系好安全带。
“你耳朵怎么这么红?”沈朝的手指碰上沈暮通红的耳朵尖。
指尖有点凉,沈暮僵硬着缩回主驾驶坐,结结巴巴:“没、没事。”
就这么奇异的,沈暮被沈朝哄好了。
这种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下车前沈朝对他说今晚不用来接他了。
“向晚会来接我,晚上也不回家了。暮暮明天见。”
沈朝挥挥手转身离开,留下沈暮一颗心坠入谷底。
易向晚把他哥抢走了。
沈暮没回家,他把车随便停在路边,也不管会不会收到警察的罚单,进酒吧找了一个角落位置喝闷酒。
没过一会沈朝换好衣服化了妆出来,裙摆上应沈暮的要求加上去的那一截布料还是被沈朝剪了,粗糙的毛边磨红了沈朝的大腿根,只要他经过都有人对他吹口哨。
沈朝每次在酒吧驻唱都穿得清凉,令人遐想的春光不要钱似的砸别人头上,所以沈暮从来不看沈朝表演。他一直不明白,沈朝现在足够有钱,为什么还会来一个小酒吧驻唱。
四周都是跳动着的浓稠紫色红色的光点,只有舞台上的光还算敞亮,打在沈朝迤逦的漂亮脸蛋上,他弹着电吉他唱着歌,金色发丝仿佛在发光。
酒吧很少会有人观看驻唱表演,但场上像沈暮这样沉迷其中的人还不算少。他唱得好听是其中一个原因,沈暮觉得更多是因为沈朝太好看。
果然,沈暮唱完三首歌下台,就有几个男的凑上去,长得都还不错。
之前的沈朝心情好就会选个顺眼的去开房,所以经常凌晨回家。但沈暮却看见沈朝摆手拒绝了,下一秒蹦跶着扑进一个黑色长发男人的怀里。
那人比沈朝高一点点,借着力抱着沈朝转了个圈。面朝沈暮时灯光恰好亮起来,照亮了他的脸。
笑眼弯弯,一脸的宠溺,沈暮特别熟悉,恨之入骨的熟悉。
是易向晚。
沈朝以前不缺确认关系的男友,但这并不妨碍他找炮友。高中有段时间,沈暮不和沈朝一起睡就睡不着,他通常熬到凌晨沈朝回来,于是见过沈朝被不是男友的陌生男人送回家。他装作熟睡,沈朝上床后他凑近沈朝闻见他身上明显属于酒店的沐浴露香气。
凌晨,陌生男人,洗澡,酒店沐浴露,想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为了易向晚决定洁身自好。
准备结婚就是不一样,能成为沈朝的例外。
沈暮讨厌沈朝还有例外。
所以更讨厌易向晚。
什么时候开始性幻想的对象变成沈朝,沈暮也记不清了。
或许是他撞破沈朝和不知道第几任男朋友做爱,纤细修长的双腿缠在对方腰上,膝盖还有着久跪的红色,被对方的动作撞得臀肉摇晃。那边在做爱,沈暮目睹一切居然不觉得冒犯或者恶心,反而躲在门后面偷偷幻想进入沈朝会是什么感觉。
然后半褪下裤子,虚空对着沈朝的脸射了精。还不敢留下痕迹,用手兜着精液甩进垃圾桶里。
沈朝其实很少带人回家,就算带回家也挑沈暮不在家的时候。那天沈暮明明说自己出去玩,但却提前了三个小时到家,所以才会被沈暮撞见。他从门缝发现沈暮的瞬间就把还硬着的男友踹下床,让对方滚蛋。自己则快速穿好衣服,脸上还残存着情欲的红粉色,给沈暮撒娇,让沈暮把刚刚看到的画面都忘掉。
沈暮不仅忘不掉,雪白的肉浪还总在他的梦里出现。
也许更早。
爱上亲哥这件事简直惊世骇俗,沈暮察觉的那一刻起就开始了漫长的自我厌弃。可自私是人的本能,沈暮离不开他唯一的亲人,他的爱人,他的哥哥,好不容易给自己洗脑得接受自己对沈朝畸形的感情。
他总是想,他不奢求太多,只要能一直陪着沈朝就好。
饭菜布置好后,沈朝还在煲电话粥,沈暮喊了声沈朝要他过来吃饭。沈朝头也没回,挥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然后换了边听手机。
饭菜的热气逐渐消逝,沈暮走过去抢过手机,不管对面还在说,挂了电话。
他的脸色不太好看,沈朝只以为沈暮是嫌麻烦,不愿意再去热饭,搂着沈暮的脖子道歉:“对不起嘛,等会饭菜我会自己热的,别生气。”
沈暮张了张嘴,把想说的话咽下去,干瘪地说了句:“我没生气。”
生怕沈暮生气似的,沈朝边吃边夸,每吃一口都要感叹一句,特别夸张,沈暮只是坐在对面翻看旧照片。
沈朝每次这样都别有目的,沈暮在等,等沈朝又要说什么伤他心的话。
果然下一秒,沈朝就咬着筷子踟蹰开口:“我想了想,明天下午,你还是跟我一起去见见向晚吧。”
“我明天下午有约了。”
“还是那个女孩子吗,叫卿卿的圆脸女孩?”
沈暮点头。
“好吧。”沈朝低头,可怜得仿佛沈暮这个决定有多对不起他,“那你明天回来记得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后天早上搬家公司就来了。”
“我自己搬出去住。”
沈朝好似根本没听进去沈暮的话,筷子戳着饭,问沈暮:“明天下午能不去约会吗?”
沈暮没有回答,头一次有些咄咄逼人地反问:“那你能不结婚吗?”
沈朝被沈暮的话噎到,放下筷子走到沈暮面前,跨坐到沈暮大腿上,逼着沈暮抬头仰视他。沈暮如果不抬头就会埋进沈朝的胸膛。
这个姿势其实远超兄弟感情的暧昧,但两个人都过于习惯这种亲密,没有察觉。
他掐住沈暮两边的脸颊肉,用哄小孩的语气对沈暮解释:“国外的结婚证在国内没用。你也知道我陪向晚领结婚证,只是为了给他安全感,但这不代表我会抛弃你啊。”
他摸沈暮的头像是在揉小狗头,“而且我这不是让你和我一起搬进去了吗?”
“如果我一辈子不结婚呢?他也会让我和你们一起住一辈子吗?”沈暮直视沈朝的眼睛,沈朝一瞬间被看得猝不及防,于是犹豫了。
“……一辈子太长了,未来的事都说不定的。”
沈暮不清楚他说的是沈暮一辈子不会结婚还是自己不会一辈子和易向晚在一起,也许两者都有。
但沈暮没有被安慰到。
万一他们真的在一起很久很久。
沈暮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他唯一拿得出手的爱都夺走。
他开始有些恨易向晚。
沈暮别开视线,不让沈朝看见他其实已经眼红。他拍了拍沈朝的大腿,示意他从自己身上下来,“快吃吧,吃完我送你去酒吧。”
上车时,沈暮把沈朝忘在脑后的衣服装进袋子里递给他。沈朝接过去翻开来看了看,发现已经被烘干熨平,解开安全带对着主驾驶的沈暮又是一顿亲亲蹭蹭,嘴里还说着“我没有你怎么办啊”。
沈暮绷着脸差点被沈朝蹭起反应,把沈朝摁进副驾驶,帮他系好安全带。
“你耳朵怎么这么红?”沈朝的手指碰上沈暮通红的耳朵尖。
指尖有点凉,沈暮僵硬着缩回主驾驶坐,结结巴巴:“没、没事。”
就这么奇异的,沈暮被沈朝哄好了。
这种好心情没有持续多久,下车前沈朝对他说今晚不用来接他了。
“向晚会来接我,晚上也不回家了。暮暮明天见。”
沈朝挥挥手转身离开,留下沈暮一颗心坠入谷底。
易向晚把他哥抢走了。
沈暮没回家,他把车随便停在路边,也不管会不会收到警察的罚单,进酒吧找了一个角落位置喝闷酒。
没过一会沈朝换好衣服化了妆出来,裙摆上应沈暮的要求加上去的那一截布料还是被沈朝剪了,粗糙的毛边磨红了沈朝的大腿根,只要他经过都有人对他吹口哨。
沈朝每次在酒吧驻唱都穿得清凉,令人遐想的春光不要钱似的砸别人头上,所以沈暮从来不看沈朝表演。他一直不明白,沈朝现在足够有钱,为什么还会来一个小酒吧驻唱。
四周都是跳动着的浓稠紫色红色的光点,只有舞台上的光还算敞亮,打在沈朝迤逦的漂亮脸蛋上,他弹着电吉他唱着歌,金色发丝仿佛在发光。
酒吧很少会有人观看驻唱表演,但场上像沈暮这样沉迷其中的人还不算少。他唱得好听是其中一个原因,沈暮觉得更多是因为沈朝太好看。
果然,沈暮唱完三首歌下台,就有几个男的凑上去,长得都还不错。
之前的沈朝心情好就会选个顺眼的去开房,所以经常凌晨回家。但沈暮却看见沈朝摆手拒绝了,下一秒蹦跶着扑进一个黑色长发男人的怀里。
那人比沈朝高一点点,借着力抱着沈朝转了个圈。面朝沈暮时灯光恰好亮起来,照亮了他的脸。
笑眼弯弯,一脸的宠溺,沈暮特别熟悉,恨之入骨的熟悉。
是易向晚。
沈朝以前不缺确认关系的男友,但这并不妨碍他找炮友。高中有段时间,沈暮不和沈朝一起睡就睡不着,他通常熬到凌晨沈朝回来,于是见过沈朝被不是男友的陌生男人送回家。他装作熟睡,沈朝上床后他凑近沈朝闻见他身上明显属于酒店的沐浴露香气。
凌晨,陌生男人,洗澡,酒店沐浴露,想想也知道发生了什么。
为了易向晚决定洁身自好。
准备结婚就是不一样,能成为沈朝的例外。
沈暮讨厌沈朝还有例外。
所以更讨厌易向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