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2 / 2)

肚子几番闹腾,酸液涌上喉咙,我便直接吐了出来。

“啊。”

那片正在呼吸的黑夜燃烧起来了。

——

晚上我同b小姐去喝了酒。

随行的还有k先生和d小姐。学习委员本是要一起来的,由于班级里看热闹的人实在不少,她就主动留在了学校里,说要帮忙处理这些围观群众,以免又传些流言蜚语,以至于雪上加霜。

这应该算我在离家出走后第一次沾酒这种饮品。我过去是不怎么喜欢这类东西的,一是单纯的不对胃口;二则是母亲总说“男人就应该会喝酒应酬”。事实已经证明了,不论喝什么品种的酒,对我来说口感都不如一瓶汽水,而应酬这种技能也是和酒精毫无关联的。

喝酒不会让我成为圆滑世故、八面玲珑的社交天才,不喝酒也不会让我当不成男人。

只是母亲要讲究这点面子,我便要为之去多学习一些——也不是没有好处,我可以在醉酒的这段时间里去做一些不可能、不应当去做的事情。

它就成了我获得自由的渠道之一。人要得到一些东西就总要失去另外一些东西,如果是为了这短暂的自由,喝点难喝的饮料,给肠胃乃至脑子增加一些负担,我在大多数时候都是乐意的。

b小姐也是一个不会喝酒的人。我看她将一杯酒灌进了肚子里,五官因此皱成一团,活生生像是吃了顿刀子,便学她给“舌”也来了一杯。

辛辣的酒液流入口腔,“舌”浸泡在其中,因为高浓度的酒浆不断抽搐着,我竟突然得到了一丝喝酒的乐趣。

k先生坐在b小姐旁边,脸沉得宛如一口黑锅。d小姐也只是低着头,她不说话的时候就像是变了一个人。这两个人都是开车来的,又遵守规矩,便一人要了一杯绿豆汤,看着我和b小姐聊天。

“你知道吗?我跟阿清是很久的朋友了,”b小姐喝着酒,指着桌子和我比画,“她才那么高一点儿,我和她见面的时候,她才那么高点儿。”

“我们一起上小学,一起读初中,又上同一所高中,选择了一个大学,同样的专业。”

“她小时候不喜欢香菜,我就替她都吃了;她后来讨厌狗,我就把周边的狗的威胁了一顿。再后面她喜欢某家店的蛋糕,我就去磨着糕点师傅求学;她喜欢上了同人,我便学着给她产粮,我们一起去旅游,去漫展,去听歌剧。”

b小姐说着说着就笑了起来,“阿清小时候胆子可大了,她家里原先重男轻女,她每天学了点东西就去她爷爷奶奶面前念叨。”

“老人能知道什么个理啊?来去也是女孩子脾气大心眼小,不听话不懂事的。”

“她便把那些个人话里的主角换个性别,加在说话的人自己身上,故意膈应他们。……她跑得快,记性好,脑子又灵活,老人们谁能赶得过她呢。”

“她家里那些早被她念叨怕了,老一辈的气得要死,又斗不过她,就只能硬生生地无视她的性别,把她当什么混世魔头转世。”

我是完全没办法想象出b小姐口中那个a小姐的形象的。

过去,我的世界里从未出现过如她描述那般灿烂的颜色;现在,我也不能想象出那种鲜艳的色彩因为时光失色的情况。我只能瞅两眼k先生和d小姐的表情,模仿着做出既惊讶又遗憾的神态。

b小姐一口酒险些灌到气管去,咳嗽了半天,缓过来时脸上已经有了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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