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1 / 2)

<dt class="tp"></dt>

<dt class="kw"></dt>

<dt class="rd"></dt>

临走前,陆序瞥了一眼周煜林在看的书。

好像是本心理学,也不知道写了什么,让周煜林看得那么认真。

对这种神神叨叨的书,陆序一向是嗤之以鼻,丢下一句‘没品味’,抓起沙发上的外套就走了。

等脚步声远了,周煜林才放下书,开始吃饭。

下午他没在工作室待多久就走了,最近心不静,不适合做陶艺。

一路散步回家,天上又飘起了细雪,周煜林停住步子,伸手去接雪。

突然闻到一股甜腻的香气,扭头就瞧见,街角有个卖红薯的摊位。

他怔了下,快步过去:“老人家,怎么卖的。”

以前都是靳修臣给他买烤红薯,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街上红薯的价格。

因为靳修臣在很久前,就霸道地‘剥夺’了他买红薯的权利:

“林林爱吃的只能我买,这是我专属的特权。林林自己也不准偷偷买。这样以后林林每次看到烤红薯,就会想起我。”

又回忆起那时靳修臣顶着张青涩的脸,说这些浑话的样子,周煜林一时忍俊不禁,嘴角轻弯。

老人半张脸埋在围巾里,双手揣着兜朝他笑:“两块一个。”

周煜林付了钱:“麻烦给我一个,谢谢。”

老人用夹子夹起一个又大又圆的红薯,包在油纸里递给他:“小心烫昂。”

周煜林:“没事,有勺子吗?”

老人乐了:“哪儿来的勺子,谁吃红薯用勺子。”

周煜林微顿,礼貌一笑,转身离开。

他站在满是积雪的街上,手里捧着发烫的红薯,却不知道该怎么下嘴。

周煜林垂下眼,喃喃:“原来买红薯不送勺子……”

他头一回知道这件事。

也是第一次发现,他被靳修臣养得那么好,保护得那么好,岁月和尘世烟火,都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

过去的十年,他们冬天最爱吃的,就是烤红薯的。

起初周煜林并不喜欢这种东西,他本就对甜食不太喜爱,红薯吃起来麻烦,而且还会弄脏手。

他第一次吃烤红薯,是被靳修臣软磨硬泡的。

到现在,周煜林都记得那时,十几岁的靳修臣,捧着个热气腾腾的红薯朝他笑:“林林尝一口嘛,好吃的,你肯定会喜欢。”

最后耐不住靳修臣的磨人,他吃了一口,直接就爱上了。

结果弄脏了手,洗手的时候,他被冻得直哆嗦,本来就是体寒体质,冬天洗完手,好久都是冰凉的。

靳修臣揣着他的手,捂了半天都捂不热,无奈叹气:“林林的心这么软,怎么手这么凉,跟石头一样。”

最新小说: 今日宜沉沦 变成少爷的漂亮小可爱后,他摊牌了 成了耽美文里兄长和夫君的炮灰女配(1v3) 结婚第四年 我老公好像有那个大病 救赎文HE后,带球追夫 在霸总梦境里逃生 惹火红玫瑰 [快穿] 救命!万人嫌他又美又撩 渣了男主后我含泪做恨(1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