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了,陆川搬了张小凳子,乐呵呵的坐在门口晒太阳看美女。
这小奶狗的模样,引得路人频频侧目。
然而陆川的行为,却完全匹配不上那盛世美颜。
“嗨,美女,过来耍耍啊!”
“有病!”
“什么,有病?那就不耽搁您治病了啊!慢走,您嘞!”
“你有病!”
“美女你可不要乱说,小心我告你毁谤,毁谤啊!”
“嗨,美女钱掉了!”
“尼玛的,看背影想犯罪,看正面想撤退!”
“卧槽,这大长腿,姐姐,我要喝你的洗脚水。”
不过短短两个小时时间,整个小镇就传开,悦来客栈住着个小色魔,小变态的消息。
此时楼上的曹云岚,却是有些坐立不安。
三天前,离开渡口的时候,她就放出了自己的不死鸟,赶回大都报信。
不死鸟,是曹云岚伴生灵兽,与她一起诞生在这个世上。
在浩然大世界,一些天选之人的降生,往往都伴随着上天的恩赐。
不死鸟,就是上天对曹云岚的恩赐。
如果不出意外,现在不死鸟应该返回。
可是直到现在,却都没有一点动静。
曹云岚之所以会选择停留在这里,只有一个目的,以自己为诱饵。
她断定自己那蠢货皇兄,一定会想尽办法,阻止自己回到大都,在半路截杀自己。
而白斜镇是最好的选择。
曹云岚非常清楚自己的情况,自己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必须要铤而走险。
如果直接返回大都,见到父亲说明情况,恐怕结果也不会有多大变数。
因为自己已经跌落到了凝气境,加上命不久矣。
父亲不会为了自己一个将死之人,而废掉储君,造成不必要的动荡。
种种原因加起来,曹云岚不能回大都,要在这里赌上一把。
只要不死鸟第一时间把信带到,那么自己就有绝杀的机会。
……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住店的客人多了起来。
陆川看够了美女,顺便又吃起了晚饭。
一楼吃饭的人开始多了一些,看模样大都是一些跑商的人。
曹云岚再次来到陆川这里,这次没有谈生意,而是吃起了饭。
她明白,不死鸟没有返回,肯定出了意外,现在只有跟陆川待在一起,才是最安全的。
两人都没有说话的意思,气氛有些压抑。
直到天色彻底黑了下去,大堂中点起了灯火。
小二有些奇怪,今天的堂食的客人,为什么比往常多这么多。
有些桌的客人,明明吃完了却一直没有离开。
不知道何时,外面下起了蒙蒙细雨,整个小镇都沉入了潇潇夜雨的之中。
不甚明亮的烛火,映照在大堂中食客的脸上。
推杯换盏,闲谈之间却透着一股怪异的劲儿。
“他奶奶的,这鬼天气。”
客栈的门被推开,一名身高八尺的黑脸壮汉,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小二上酒,这鸟雨淋在身上,都浸到骨子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