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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口中传唱不衰的英雄史诗,让这个纹章在声震整片大陆,人尽皆知。

他可是注定要成为大英雄的存在,还没打败恶龙,还没让父王母后,乃至整个国家都为自己感到骄傲,怎么可以随随便便就轻言放弃,跌倒在这种微不足道的小挫折上!

小王子从帽子兜——因为森林里的气温实在太过潮湿闷热,他一早就把自己的帽子摘了下来,当做装水果的袋子——里掏出一根香蕉,像是面对着“困境”这个可恶生物般恶狠狠地啃吧了一口。

就在小王子还在鼓着脸拒绝口中的那一段香蕉时,他不远处的那片灌木丛后突然发出了轻微的响动,簌簌作响。

“!”

被这个动静吸引了注意力,小王子先是加快速度把还剩小半根的香蕉全部吃完,然后掏出了匕首,蹑手蹑脚地朝发出动静的那片灌木丛走去。

小心驶得万年船,刚才那一路行来,他可是吃够了因为粗心导致的大亏,要不是自己手眼灵活,在千钧一发之际把那条伪装成树枝的毒蛇劈成两截,也许他现在已经倒在森林的某处等待着死亡。

“扑棱棱——”

还没等小王子真正走近,树丛发生的抖动弧度越来越大,到了最后,竟然有一只油光水滑的肥硕兔子从中蹿了出来,慌不择路地想要逃跑。

肉!

这么久的时间里只吃了寥寥几个水果补充水分的小王子生平头一次感受到了饥饿的滋味,那种饿得头晕眼花,胃部翻江倒海的感觉委实太过难受,是以在看到这只看上去油水十足又毫无威胁力的生物时,他的脑海中第一个冒出的念头就是各种各样用兔子烹制的美食碳烤兔排,蜜汁兔腿,奶油兔肉汤……

求生意志带来的力量是不可思议的,感受到那个奇形怪状瘦高生物绿油油眼神的大兔子浑身上下的肥肉都在颤抖,一蹬一跃间都使出了当年从众兄弟那里抢奶吃的力气,自觉发挥出人……哦,兔生有史以来最快速度的它,嘴中还是没能躲过死神的步伐。

顺利地将匕首当做师傅所说的,名为“飞镖”的武器抛掷出去,而后洞穿了兔子后颈的小王子喜不自胜地拍了拍手掌,像是在为自己加油鼓劲。

走上前先是提留着那对长耳朵把这只格外肥壮的兔子举了起来,再把自己的宝贝匕首从它的身上拔下。小王子随手摘了附近一棵树上的大树叶,把淋漓的血液擦干净后这才把匕首珍之又珍地收回自己的匕鞘中。

不过很快地,依靠自己的力量狩猎到人生第一只猎物的小王子缓缓收敛灿烂的笑靥,开始犯愁另一件更加严峻的现实——他,完完全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一只还带着皮毛,刚断气不久的兔子尸体啊!

料理这个行业实在太博大精深,以前的自己看着漂亮的女仆姐姐变魔术般地从碗里,锅里,烤炉里,拿出各种各样形式各异的美味食物,除了惊叹和垂涎外,哪里有想过去认真学习里面的关窍。

“失策!大失策!”

不管怎么说,既然已经狩猎到一只肥兔子,总不能因为自己对于烹饪一窍不通就把它扔掉,不仅白白耗费了自己的精力,而且还十分浪费。抱着这样念头的小王子先把兔子的尸体和装着水果的帽子放在一块,然后在四周寻找起干枯的木柴来。

反正要吃熟食的话,用作燃料的木柴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再加上随着时间的流逝,暮色将临,夜晚时分的森林无疑会比白昼更加恐怖,一簇温暖明亮的篝火至少可以减掉三层以上的风险。

“咦?”

不知不觉间走到那只兔子窜出来的灌木丛前的小王子下意识地揉了揉眼睛,疑心自己是不是因为在森林里走了太久导致出现幻觉。

若是不然的话,他怎么可能会在深林之中发现一具亮晶晶的……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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