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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擅长打猎。”

没有理呆立的兔启力,蒙骁走出了屋子。伸展胳膊和腿,活动一下全身,坐久了人总是比较虚,蒙骁开始担心自己的体力、武力会继续下降,回到草原适应不了。

兔子成窝,虽然不是群居动物,但是总会呆在同一区域。蒙骁往他之前发现兔子的树林方向走。没有背包,脚也好多了,没用多久他就发现了兔子行动的踪迹。

勾着腰,蒙骁在草丛、灌木中搜寻。在搜索了数个温暖背风的阳坡之后,找到了一个兔子洞。兔子洞还是蛮隐蔽的,覆盖着鲜艳的野花,不用手拨开,根本发现不了。

蒙骁找来干柴和湿柴,毫无惜花之心地践踏了野花,点燃干柴、混着湿柴放在兔子洞口一起烧。浓烟灌入洞里,蒙骁一眼不错地盯着洞口。

几分钟过后,兔子就受不了地蹦了出来,迅速向坡下逃窜。蒙骁拿起路杖,当头劈下。狡猾的兔子转了一个方向,蒙骁竟然只刮着一下。

横扫一棍,蒙骁将兔子掀了起来,跌在地上,肚皮朝上。又是一棍子,打在兔子的肚子上,可怜的兔子含恨九泉。

提着兔子回到别墅,兔启力已经把饭菜给做好了。见到他手中的兔子,兔启力也不惊讶,高兴地接过回到厨房。

其实兔启力真没指望蒙骁能猎到什么。亲眼见到兔子,他除了高兴还是高兴,有兔子肉吃了。事实已经证明,蒙骁就是个逆天的存在,再会一项打猎,也不值得惊讶。

在大厅,过了五分钟,蒙骁见兔启力还在和兔皮奋斗,忍不住进入了厨房。兔启力的围裙上、手上弄得鲜血淋漓。兔皮成了癞皮,却还顽固地挂在身上。

“你不会扒皮吗?”蒙骁夺过了兔子。

“不会。”兔启力打开水龙头洗手,“以前都直接买处理好了兔肉。”

洗干净手,兔启力开始欣赏蒙骁扒兔皮。本来血腥的场面,在蒙骁手中,也有了美感。顺畅、有节奏的动作,显示了他扒的皮不少,也许他原本就是一个猎手——一个古老的职业。

兔启力最喜欢吃兔肉了,所以花了大精力和热情来做,幸好家里调料、香料都齐全。他做了一个干锅兔,还没有出锅,蒙骁已经被香气勾引得流口水了。

兔子端上桌,蒙骁早就准备好的筷子伸了过去。兔启力用双手挡住,“等等,等等,我拍个照再说。”

兔启力围着桌子转来转去,拍了好几张才满意。然后发到微博,他又欣赏了几遍,才拿起筷子大快朵颐。

作者有话要说:

输入法总是调戏我,蒙骁老是打成萌熊2333333

第27章失踪

吃完饭,照例是蒙骁洗碗,兔启力玩电脑。洗碗完毕,蒙骁见兔启力在玩游戏,游戏声音还蛮大,把书放回书架后,他就在书房里看初中的课本。

玩了一会儿游戏,兔启力打开了自己的微博,看看自己晒的美食吸引了多少好吃嘴儿。他没有女朋友,撒不了狗粮,只能晒晒风景、美食,写些人生感悟。

评论条数跟平时差不多,有几十条了。大部分都是一些“深夜放毒,居心不良”、“流口水了怎么破”、“兔子你吃独食,我不依”、“我要吃,兔兔你给我空运过来”等等。

只是有一条问兔启力为何要吃兔肉,因为一般兽人都不会吃同属性动物的肉,比如兔人不会吃兔肉,狗人不会吃狗肉。

“哈哈,兔子最喜欢吃兔肉了你不知道吗?”

“就是,兔子最喜欢兄弟相煎。”

“你们想多了,纯粹是因为兔肉好吃,兔子才喜欢吃的。”

“拘泥于传统,确实太愚昧了。只要美味,又没有犯法,我们想吃什么都无所谓。”

兔启力将评论刷完,兴致勃勃地加了一条评论,“忘了说,这只兔子是我朋友打到的,而不是买来的哦。野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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