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两人刚坐下不久,但也说了三两句话。莫莎莎点上香烟,细细品味王元初的意思,似乎是在劝说自己弃暗投明,不要多与赵年恩搅合,当然如果能跟他那更是最好不多的了。
莫莎莎笑了笑:“我交朋友一向随性,不会因他强势而趋炎,更不会因其落魄而疏远。”
“这样自然是更好的。”王元初品了口茶,不动声色:“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的道理,相比莫小姐不会不懂。识时务者为俊杰嘛。”
“女子就是女子,我从来不把自己当成君子,那不成了女汉子了吗。”莫莎莎顾左右而言他,插科打诨,不想与王元初再深谈下去。此时,手机在包里嗡嗡嗡震了起来,莫莎莎攥了攥手心,不知该如何开口。
“怎么?莫小姐还有事?”王元初听到声音,问道。
莫莎莎又急又气,在家的时候接到刀疤的电话,担心赵年恩听到才答应刀疤出来见面。她谎称约了美容师,匆匆出门来得早了些便进了这家颇有格调的小茶馆,谁知,王元初竟也在这里。
从他惊喜的眼神中,莫莎莎看得出王元初并非跟踪自己,至于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莫莎莎并不想好奇。
“约了个朋友。”莫莎莎答道,说着抓起自己的手包,意图很明确。
王元初却好像没看到一般,再品了一口茶:“莫小姐的朋友很多吗?这人,我认不认识呢?”
恋爱中的人都是白痴!莫莎莎听出了一点酸溜溜的味道,心里不觉有些厌烦,自己还并没答应跟他有什么,他竟自以为是的把自己当成了他的专属品,这人的占有欲还真强呀。
莫莎莎想着,面无表情道:“不好意思,我还有点事,失陪了。”
王元初手指一抖,笑容僵在脸上,似乎没想到莫莎莎会如此不给他面子,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莫莎莎见状心里也有些忐忑,毕竟这人不是一般寻常男人,能拥有如此高的社会地位,手腕自然要比寻常人更强悍。
两人有些相持不下,但谁又都不肯先妥协,正在这时,房门突然打开,一个身形壮硕脸孔凶悍的男人闯了进来,看到莫莎莎先是一笑,还未开口目光落在王元初身上,陡然变的凶狠无比,加上他脸上那道蜈蚣一般狭长的疤痕,越发显得有些骇人。
“他是谁?”刀疤冷声问道。
王元初心里也同样发出这个疑问,只是出于自矜,并没有说出口。
莫莎莎站在两人中间,只觉得压迫感十足,逼得自己喘不过气。她自然不能将王元初的身份告诉刀疤,也无法向王元初解释自己为何会跟刀疤这种社会人士混在一起。
“我朋友。你怎么会在这里?”莫莎莎强作镇定的看着刀疤。此时此刻,她必须先稳住刀疤确定他不会做出过分的事情,至于王元初,莫莎莎自信他有分寸不会乱来,至少现在不会。
刀疤听了瞥了王元初一眼,嚣张的叉着腰,大声道:“在东陵,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别说知道你现在在这里,就是十天前你在哪里,我只要想,也不难知道。”
莫莎莎笑了笑,不经意看了王元初一眼,果然和她想的一样,王元初眸光中流露出一丝戏谑。
“那今天就这样吧,有机会我们再聊。”王元初说完起身,向莫莎莎点了点头,将刀疤是空气一般从他身边越过去,走出包间。
刀疤一脸不忿,大骂一声:“靠!拽什么拽,这人什么来头?1
莫莎莎掩口呲笑:“反正是你惹不起的角色。”
刀疤眯着眼,满脸不服气的样子:“我还就不信了,你跟我说他是谁,看我惹得起惹不起吧。”
“算了算了,别说他了,你找我什么事?”莫莎莎重新做回自己的位置,不以为然的从包里拿出粉饼,打开照了照。
刀疤见她妆容娇媚,衣着又极为性感,忍不住大脑一热,坐到莫莎莎身边,贴的紧紧地,凑到她耳边:“没事儿。没事哥哥就不能找你了么?”
“去去去,”莫莎莎一脸娇羞将他推到一边,另一只手合上粉饼盒,放回包里,食指顺势伸进化妆包夹层的口袋中,将一颗米粒大小的白色药丸藏进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