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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人命关天(2 / 2)

第一句话却说得十分奇怪:

“大红花,我可不可以相信你?”

那戴警官也回应的十分诡异:“大肥鸭。我永远是你的兄弟。”

两人各自趋近,突然,拥抱在一起,紧紧的。

那雷柏明警官大感诧异,但洙汀将军却微笑不变,因为戴洪华警官早在请动他来此之前已向他报告过一切。

他是戴洪华的直系上级。

——大凡是上司的心态都一样:只要下属一早向他忠实诚恳的报告过一切,就算是犯了点规惹了些祸,他们也大多数愿意为部属承担或开解。

何况,这不是过,也不是祸。

他已久仰”大肥鸭”的大名,对“六人帮”的种种事迹,亦早有所闻。

他希望能多交朋友——尤其象陈剑谁这等国际知名的朋友,对他们国家的形象、警务人员的名声,说不定都会有极大的帮助。

但洙汀才四十岁不到,已升为准将,兼管军警政务事。

他自己十分得意。

他觉得自己理应进一步的扬名国际,因而更加积极广结善缘。

——就是因为他们这国家的警务处几位高级官员都有这种开明和沽名的心态,陈剑谁还有他的朋友,这回才少受了许多苦;更重要的是一个关键:戴洪华。

戴洪华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据说在他还很年轻的时候,就遭到一场“灭门”式的追杀。

他父亲也是一名警员,名叫戴夭,因为不肯同流合污,不愿意贪赃枉法,反而给开除出警队,并交出了手枪。可是因为他父亲曾在围剿当地的“山顶佬”(共和党游击队)立过殊功,故在他五十五岁那一年给撤职之后“山顶佬”就在他退隐的山边小镇里对他展开追杀。

他父亲怕连累家人,故而逃入森林里。

可是,他的母亲的妹妹,还是死于“山顶佬”之手。

那一年,他十五岁,寄宿于首都的学校里。

当他得悉了这个噩耗,连忙赶回去,但他的家人已惨遭杀戮,他马上抄了一柄小斧独入深山。要去会合他的老爸。

他深知其父逃亡的路线。

不过,当他赶到“九条河”的时候,父亲已惨死在“山顶佬”的围攻下。围狙的十一人,也死了四个,剩下七个。

十五岁的戴洪华,又瘦又矮,居然在这深山森林里和这七名惯于游击的战士展开了一场殊死战,他以灵活动用的游击战术来对付这七名游击好手,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之法,费了三个昼夜,最后竟把其中六人杀掉,只剩一人仓皇逃遁。

这一战足以使他名动江湖。

他只有一柄小斧头,他的敌人至少有一半以上是有枪械的。

他以斧刃割下了杀父仇人的头颅,步出深林来的时候,没有人敢相信他仍能活着。他衣服破烂,乱发蓬松,全身都是伤口,苍蝇积虎峰绕着他飞,长脚蚊子还不时叮他的伤处。歪歪斜斜的呢帽上,还斜扬了一朵在“九条河”涧边摘下的红花。那是他父亲的帽子,也是他爸爸的标志。

他身上有一个伤口,还永不复合。

那七名敌人,十分凶悍,在左翼游击队中十分有名。死了的六人中,有一个是站着死的,头给割下来后人还挺立着,且摆出战斗的姿势。

他回到小镇,开始发高烧,同时患上疟疾与中疾,上吐下泻,乍寒乍热了二十八天,在一个早上。他又忽然生好了,下床才知道他足足长高了三寸四分。

他的朋友很多,而且各行各业都有。且不管是舞男还是砍柴的,卖猪肉的或是大学教授。政客抑或是妓女,一旦成了他的朋友,一定变成他的好友知交,守望相助。

因为他十分够朋友。

他的朋友还不止在当地,而在世界各地都有,而且都是好朋友。

当地警方自然要利用他的交游广阔,他也甘于被利用,并认为这是他自己“有用”的实证。

他甚至秉承了其父的遗志,加入了警队,紧持不贪污,并且坚持要扫荡警察部队里的“害群之马。”

他在警队里屡建殊功,所以迁升甚速,也很得上司信任。

他有一个外号:

他叫做——“大红花”

——这外号来自他姓名的谐音,同时也因为他喜欢在帽边上或衣服上插上或别上一大红花而致的。

“大红花”是这儿的国花,叫做bungaraya,学名为“木槿花”

这是花芯很长,很鲜艳丰腴,繁殖力很强,生长力很旺盛的一种花,在哪里(不管泥地沙地石地屎坑地)都能茁壮开花,花芯长得长长的,花粉鲜明,仿佛生怕蜂蝶不来光顾。除了鲜血一样的红色,也有绯色、白色、黄色、紫色等数种。

戴洪华一直也觉得这种花很像他。

他的个性。

他的心情。

他燃烧也似的生命力。

陈剑谁等人这次南下,为的是要会晤蔡四幸,另一个目的,就是见“不平社”中在此地的另一名“大将”

那就是“大红花。”

而今大红花出现了。

“大红花”就是戴洪华。

到这时候,陈剑谁已成功地引出了戴洪华和他的上司以及同僚面对他。

到这个地步,戴洪华也清晰的表明了态度。

“老大,你的前景与来历,我已全报告上去了。中国人有一句话:打狗还须看主人。更何况是杀人!我们都知道。毛家和他们的‘第九流集团’闹事大甚了,这次先后把蔡四幸、顾步都杀害了,他们也不打听打听。蔡四幸其实也是我们国家安全人员,顾步父子多年来帮我们维护本地法纪有大功,他们竟都敢下杀手!我们确有不少伙伴受了他的‘红’,但我们警方也下了决心:“要好好侦办这些不法之徒,决不任由他们冤噬好人、恣肆壮大下去!”

陈剑谁望定者戴洪华,聚精会神,像在留意马戏团里的空中飞人作最冒险的一记空翻表演。

“你现在在执行警务工作,是不是?”

“是。”

戴洪华答得爽快。

“那你不必客气,按照手续来做,以免遭人闲话。”

他补充了一句:“不必因为我们的交情而使你为难。”

“在我决定任何行动之前。”戴洪华以一种斩钉截铁坚决的语调问——通常。答案可以斩钉铁,很少提问也如此断然的:“要问你几个问题。”

“你问。”

“你有没有杀害张伯谦夫妇?”

“没有。”

“你有没有杀害顾步全家?”

“没有。”

“你有没有杀害巴闭?”

“没有”

“你有没有抓走甘玲和顾影?”

“没有。”

“这样就好了——”

“我说没有,你就相信?这是人命关天的事啊!”“就是因为人命关天,我才相信你。”

戴洪华干脆有力的说:

“我已向上级表明了你们的身份。由于你们杀人的证据太确凿了,以致我们反而有理由相信凶手另有其人。而且,你们犯不看来这儿跟顾步、巴闭争地盘,他们死了,真正得益的也另有其人。凶手的目的,也许是一石二鸟,既杀了他们的敌人,也顺此剪除掉你们,让你们来承担罪名。我们这儿不算是最先进的国家,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昏昧、无能。尽管我们有不少同僚受了贿赂、给人收买,但也有不少警务人员是廉洁的,希望亦能藉此消除掉警方的瘀血,所以——”

他正色说:“我已争取得上级批准,要用你们来侦破这一连串的血案。你们要证实你们的清白。我们要找出幕后真凶。我们正好公私俱应协作合作,不凶手逍遥法外!”

“你看怎样?”

3、狗眼看人低

这真的是容易!

陈剑谁很能明了、体谅、设想到这一点。

戴洪华要为他们开释,甘冒大不韪,而且也实在是冒上了极大的险。

但他终于争取到上级的同意。

——像这么重大的案子,那么凶悍的嫌犯,如果不是得到有最高权力的警官批准,那是断断不会说放就放的。

一旦“出了事”谁也承担不了这个责任来。

戴洪华试图去说服他的上司;放人。其目的不但是换取真凶,打击恶势力集团的伺机膨胀,也可以免除一场涉及国际特警组织上的纠纷。

戴洪华愿以性命担保;陈剑谁等人决不可能是这一夜间三起血案的凶手。

经过几名高级警官(包括警察总监)的开会与研判,并详细阅读过一切可以收集得到的陈剑谁、史流芳、骆铃、牛丽生甚至是温文的资料,他们都得出了四个结论:

一、以陈剑谁跟顾步的关系,就算是要在这里发展势力,也大可合作,不可能成为敌对。

二、就算是“不平社”的人干下的血案,也不可能留下如此明显的人证、物证。

三、这远道而来的“六人帮”背景非同凡响,一旦公开审讯判刑,势力轰动,是定必引起国际外交上的纠纷,这对本国的声誉不是件好事。如果万一败诉,则更丢脸丢到举世皆知,谁都不希望会发生这种事。

四、如果真的是陈、史、牛、骆四人干下的血案,他们大可一走了之,何必留在那儿等警察来抓?要是有恶势力想借警方之手除掉这些,又何不听戴洪华之见反过来利用这几人除掉这股恶势力?

剩下的问题,就到了戴洪华的身上。

由于戴洪华近年在警界屡建殊功,与会讨论的五位高级警官,有三位都十分赏识戴洪华,既然他肯以性命担保,有人背上黑锅了,何不姑且让他试一试?如果成功,自是大功一件,要是失败,那也是戴洪华的过失。

当然,还有两人持不同意见。

一个是不表态。

另一名三苏订警官大力反对。

他认为大冒险了,让这些“外人”插手本国的事,是对本地警务要员最大的侮辱!

戴洪华力争。

就在这争持不下这际,戴洪华的顶头上司:但洙汀开口表态——

这件事的责任他也愿意跟戴洪华一齐承担下来。而且,这绝对浊“依靠”外力破案,他属下的干探也一定全程参与其事。

这一来,警察总监就乐于下了一个“顺水推舟”的决定:

在一定的条件下,这件事可依计进行。

几番周折,这“人事担保”才得以批准。

要不是戴洪华在当地警界都有“实力”而若不是他的上司但洙汀在重要关头表示支持,只怕单凭戴洪华,也断无法说放人就放人!

这毕竟是一件大案子!

何况,血案一旦发生,已有人施加压力,使该国至少有两家畅销报纸特别渲染和关注这件事,并激起国人“仇外”甚至“排外”的情绪,甚至还讽嘲警方:“不要因为案子是外来歪风就不敢严办,只敢关起门来打狗,不敢上山打老虎”云云。

而今,戴洪华已经可以保释陈剑谁出来,不过,还是附带了几个条件:

第一,四人里只能保释两人,陈剑谁必是其中之一,其余两人,必须扣押在拘留所里。

也就是说,万一陈剑谁等二人弃保潜逃,警方手上还扣有二人可以“交差”

第二,警方给予陈剑谁三天时间,也就是从开释时间算起,整整三十六小时,要是陈剑谁还找不到证实他们是清白的证据或找不出是谁干下这三宗血腥命案的线索,那么,警方仍然得起诉陈剑谁等四人。

第三,陈剑谁等人不许拥有任何攻击性武器。

第四,陈剑谁二人若有任何行动,都必须要有戴洪华警官或另一警务人员陪同下得进行。

第五,警方暂释放陈剑谁事完全保密,要是陈剑谁行藏败露,警方会当是“在押囚犯潜逃”处理。

条件的确非常苛刻。

“老大,你先不理它。”戴洪华惶恐的说“我再去为你争取。这太委屈您了。”

“不必了。”

陈剑谁说“有三十六小时,我们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把真凶都揪出来了。”

他接受一切的条件。

他质疑的反而是;

“为什么但洙汀警官会那么支持你这十分冒险的建议呢?”

“因为我跟他投缘。”

“这只是理由之一。”

“我在他手上立了不少功,但名义上都归了他。”

“还有呢?”

“他痛恨那两家报馆。”

“报馆?是大事宣传警方外荏内厉的那两家报纸?”

“便是。但洙汀也不算十分精明强干,不过他有显赫家世,有皇族背景,而且总算也清廉正直,所以在警界很说得了话,担得了事。不过,就是因为他不敢贿赂、不卖毛氏企业的帐,以致他破的案,报纸只字不提,而他棘手的案子,常给穷追猛打。这次。以他‘只愿保住国际面子,不理保护人民安全’为攻击对他,使他异常震怒,决定要好好整治毛氏和‘第九流’集团的人。”

“毛家四父子居然连这种人也招惹,可见胆子不小,气焰也真够嚣张了;人一得意便易疏失,看来毛锋便要毁在这儿。”

“不过,毛家也有更大的背景罩着,要不然,他也不敢这般横行霸道。假如没有真凭实据,但洙汀还真动不了毛锋这一家子。”

“所以,这也是警政界内里的斗争——而我只是一只棋子?”

“不止你,我也是。我一直都是。毛锋把赏钱、红包派得整警察总部人人都有。就不甩我们这一组,这一来,我们反而成了‘异类’,成了取笑的对象,有时被迫要‘意思意思’的收取一些。但洙汀就对我说:“你们华人有一句话:“狗眼看人低”我们要好好做些事,不要给这些人小看了!”我想,他就是要争这一口气。”

“我无所谓。反正,毛锋他们敢杀顾伯、巴闭和张氏夫妇,又拐却顾影和甘玲。还嫁祸于我们,我无论如何。也会找他们算清这笔帐的!”

“对,咱们就把他们打得夹着尾巴逃!”

“逃?才不让他们逃呢!偿命,何况死的都是好人——咱们‘不平社’本来要干的是什么!?”

“为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人抱不平。”

“对。”

“——老大,咱们又联手了。”

我就知道你既耽在警界,迟早会插手此事,所以我们也不避不逃,以免你为难。”

“——可惜,惭愧的是,我仍不能为老大和各兄弟们做到什么,也不能全部保释出来。

为都是因为我太无能。”

“怎能怪你!一个华人在本地否界能做到这样出色,已很不容易了。这种情形,人多反而不见得好办事。要比人多,我们四人也抵得上毛氏集团三个儿子和他们的手下。”

“不过,我们只有三十六个小时。”

“现在只剩三十五个小时。时间长,未必就好,你看催人交货交稿,多在期限前数天甚至数小时前才全力在赶,如果全部时间都似最后冲刺时的密集运用,那么,人人的成就都当在他目前的五倍之上了!”

“那么,除老大以外,只能保释一人出来,您要先保谁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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