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的哥谭市,更加的黑暗和混乱,只要是阴暗的巷子里面,总是少不了血腥味和惨叫声。
在城市边缘,一家破旧的小酒馆当中,一名衣着破烂的乞丐喝的烂醉。
他身上的衣服都快要发臭了,手里面去抱着最昂贵的威士忌。
酒保是个老头,同时也是这一家小酒馆的老板,他是土生土长的哥谭市居民,对于这个世界的真实,比普通人知道的多。
小酒馆不算干净整洁,但也算井井有条,平日里附近的老伙计们都会到这里稍微聚一下。
年轻人很有野心的外乡人,通通都几个城里,酒保反而更加喜欢越加荒芜的老城区。
这里或许不能叫做荒芜,而要造成混乱,哥谭市成为重要的水陆码头,每天吞吐货物量,数量是极其惊人的,进口的海量物资,几乎能够占据的国内平民消费所需的五分之一。
也正是因为如此,大量的务工人员才会来此聚集,并且因为利益的纠葛,不断产生矛盾和杀戮,滋生大量的犯罪。
酒馆的门突然开了,一个中年人刚准备走进来,却被一股浓烈的酸臭味给顶了出去,看着坐在吧台上的那个乞丐,中年人眉头皱了起来。
“该死,你怎么还把这个垃圾留在店里,法尔克,你应该把他早早都赶出去!”
“你休想,这可是我的上帝,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你别看他穿得如同乞丐,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恶臭,但实际上却是个真正的有钱人,他在我这里已经足足喝了一个星期,不停的喝着各种名贵的酒水,同时又最少掏出了一万美金,仍然没有见底儿的痕迹。
你们几个老东西,在我这喝上一个月,也不见得能消费一百美元,相比之下我当然要挣这份钱!”
法尔克说的很实在,并且整个过程都没有避讳乞丐,可是乞丐就像是聋了似的,充耳不闻。
那中年人看向乞丐的目光闪了闪,可是又看了法尔克一眼,终究有些不甘的,啐了一口吐沫,转身离开。
法尔克面无表情的看着酒馆的门关上,又拿起了一个杯子,简单的做了清理的工作。
年轻的时候,他也是个远近闻名的恶徒,凭借一杆老猎枪打下了硕大的名声。
现在虽然已经退出江湖,但之前留下的学生和门徒却遍地都是,即便有些已经离开了哥谭,有些人已经早早的回归天外了,但是还剩下多少,谁也说不清楚。
那中年汉子虽然眼红一万美金,但相比起得罪法尔克,一万美金似乎又算不了什么,他只能愤愤的离去,懊悔自己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这个该死的乞丐,否则早就让他死在阴沟里了。
小酒馆内再次只剩下了两个人,老式的唱片机上正在播放着一张黑胶唱片,舒缓的爵士乐营造浪漫的氛围。
乞丐充耳不闻,仍然在往嘴里死命的灌酒。
法尔克突然叹了一口气,将雪白的餐巾放在桌子上,说道:“马丁,我不知道你究竟经历了什么,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钱总有花完那一天,难道你想这样死在酒桌上吗?”
他话音未落,酒馆的大门再次被重重推开,一名身材高大,一身亮银色风衣,脸上带了一个半截面具的男子缓步走了进来。
此人的装扮很奇怪。
从穿着打扮上来看,好像是活跃在十八世纪的老牌绅士手中拿着一个文明棍,风衣,高帽,皮靴,以及领口上精致的雕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