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格林(下)
“格林,是……我想的那个格林吗?”
“有点信心,我的朋友!不会弄错的,就是你想的那个格林!”
坐在救援队派来的直升机上,看着驾驶员小心翼翼的操纵着飞机,穿行于复杂交错的山梁与峡谷之间,朱明耀脑海里还是方才尼克脸上骄傲自矜的表情。
确实不必担心别人弄错,提起格林这个姓氏,无论前世今生东方西方的人们,第一反应,就是那对号称作品销量仅次于圣经的德国兄弟。
有赖于他们脍炙人口的经典创作,所带来的巨大影响力,格林这个欧罗巴的大姓,百年来居然成为了一种特定人物的代指。
白雪公主与灰姑娘,青蛙王子与小红帽,曾在无数的日子里,被无数的父母温柔讲述,伴着无数的孩子们安然入眠。
说一句有井水处,皆有柳词亦不为过。
可又有谁能想到,在今生这个超凡未曾断绝的世界中,这个姓氏,竟然代表着某种古老的荣耀和
——力量!
据尼克所说,他们家族的血脉中传承着一种特殊的力量,善于压制一切超自然的存在,尤其对于非人异类的效果更加强烈,也因此长久以来,饱受着黑暗中的觊觎与仇视。
因此半是为了自保,半是为了追寻血脉中的奥秘,格林家的先辈拿起武器,踏上了超凡之路,数百年来奋战于人类对抗黑暗魔物的第一线,一度成为了欧罗巴最具传奇性的猎魔人家族之一。
那本大名鼎鼎的童话集里有相当一部分的故事,都是根据自家先祖们的亲身经历改编而来,并非完全虚构。
因为早年间结下的仇家实在太多,尽管现如今已然败落,只剩大猫小猫两三只,格林家族依然是某些黑暗生物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眼中钉肉中刺。
所以正如他和堂妹泰瑞莎的祖父母一样,家族各分支的后人为了避祸,都在百年前就改了姓氏,远渡重洋来到新大陆讨生活。
即便是当下格林家加入了特调局,傍上了联邦官方这尊大靠山,不再害怕仇家报复,但依旧保持着一贯低调的作风,只有面对关系亲密的朋友时,才会报出本来姓名。
尼克此番坦诚相告,不仅是由于朱明耀对狼人埃罗的温和态度,也是因为被他孤身“奋勇”营救失陷人员的“高尚品质”所打动,觉得少年是个值得深交的朋友。
想通了这一点后,朱明耀觉得有些哭笑不得:
哥的正派超级英雄人设,就这么稀里糊涂的立起来了?
不过也好,万一以后有哪个不长眼的,以为君子可欺之以方,想依着这个性格来算计些什么,自己就让他们知道知道啥叫“偶像塌房”的威力!
——别看哥年轻英俊,潇洒多金,唱跳rap,球技过人,其实俺私下里可是啥都来的!
到时候,这等对比强烈的“反差萌”估计可以让算计自己的家伙,认知世界直接破碎吧。
至于对尼克的自曝家门,在最初的震撼过后,朱明耀还真的从尘封的记忆中,找到了些许相关的只鳞片爪。
前世浩如烟海的影视剧中,好像就有一部以格林为名的奇幻电视剧存在,其中人物似乎与尼克他们有几分相似。
只是当年朱明耀身为苦逼的高中牲,又处于堪称卷王之王的中州省,整日挣扎于书山题海之中,天天的晚自习都要上到八点半。
周末能抽空浮光掠影的看一眼影视剧,已经是极限,想要从头到尾看个全篇,那简直是天方夜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