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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春风得意马蹄归 回了山东老家一次(1 / 1)

29、春风得意马蹄归回了山东老家一次

就这样,在北京与其他人告别,就乘上了回山东的火车。

这回去可不比过去,第一次回山东时,是刚走进社会的小青年,十七岁。而这次至少是衣着光鲜,背景是要出国,真有点儿“春风得意马蹄疾,*看尽长安花”的中状元回家乡的感觉,不,倒也不是春风得意,已经是冬天了,看的也不是盛开的鲜花,要有的话应该是开败的桔花了。

回到了老家的城市,见到了二姨,约二十年未见了。表弟小林在专业队踢足球,正好放寒假在家。还有小表妹,才十一二岁,见了我也不大高兴,看我是个外人,不顾不问的。大家都很好奇,纷纷问是何时要去日本,我忙不迭的一一回答,还有县里的姑姑,大爷二大爷,大舅二舅和小舅等,都需要看看,小林闲着没事,就自告奋勇地陪我都去看看。

于是我俩先到了大舅处,他在下面县里上班,在县里,我领着我的表妹表弟他的两个孩子在街上玩,见了卖连环画册的,给他们买了十来本,还煞有其事地一一签名留念,每本连环画册上都写了一段话。回忆在我童年的时候,也是在这个县里的大街上,天天玩耍的最留恋的地方就是连环画摊儿,在那儿一坐就是一上午,看一、二分钱一本的画册,连环画的内容丰富,看了什么“西游记”、“三国”等的连环画就能了解整个中国的历史,这种形式也是中国的特色吧,也是中国人从小了解中国历史的一种启蒙教育方式。

我们又去了乡下,在老家兴隆集的村口,看到一个男人在叫卖韭菜馅的包子,想到要看看亲戚们,就买了二斤。谁知这个男人说,“不要钱了不要钱了,吃吧吃吧”,我想不明白,我俩又不认识竟然说不要钱了,我认了真,难道真的是不用要钱了,问了问表弟,他说这就是客气,做做样子而已。见了这种老家人的风气,真有些想法,这是虚伪,是客气?还是热情?

见了曾做过大队党支部书记的二大爷,已经近五十岁了,他养了一大堆孩子,但家里地很少,那么是怎么过的日子呢。后来听我姑姑说只能每天做个小买卖,比如从村里人家那里牵一只羊到集上卖了,挣一笔差价而已,当时这叫投机倒把。他或给人家卖头牛,卖匹马,也能挣点儿零用钱,虽然钱不多,但他口袋里总是装有钱。

看见他时正在穿了一身破涤纶中山服,腰间用一根草绳系着,故意地显示出是多么的穷困潦倒,那身破中山服看的出是我从东北邮给他的。但即使是这样,也不失一个曾经做过大队书记的样子,听说我要出国就从腰里的破口袋里掏出了几十元钱一定要给我,让我收下,并说,你爸在东北给俺照顾着两个孩子,也用一用我的钱吧。我想这哪能用他的钱呢,硬是推掉他后,又见了他的还在贫困中生活的大堂哥,都近四十岁了他才刚刚结婚。新媳妇是从云南买来的一个十六七岁的姑娘,比我还要小十几岁。大堂哥憨厚老实,曾去过我们县二所,和我一起捡过松塔,很能吃苦,背上一麻袋松塔也比我强,天天不知疲倦地上山去,可能那次也挣了不少钱,为家里做了不少贡献。

十几年前了,我还记得那年还在老家的时候,有次我从兴隆集去县里,不远,就六七里路。他们拉着叫“地排车”的人力车去县里拉货挣钱,我也顺路回县里,六七岁的我在车上坐着,一小溜的“地排车”,那天刮着不小的风,但想不到,这车上竟然带有风帆,一溜小车排成一纵队,就像在陆地上跑的一排小船,风一吹不用人出力,嘿,多么巧妙,人是多么的聪明!

不久前知道大堂哥去了云南与四川交界的地方,四十岁了,也想结婚。但在老家,姑娘金贵得很,俗话说“东北的媳妇关里的牛”,就是东北的媳妇少,金贵,关里的牛值钱,也不多。他揣着一些钱,听说那里姑娘便宜,身上揣着一些钱,于是就去了。唉,翻山越岭,才找到那一片山区,那里的生活苦的不可想象,是少数民族,女孩不值钱,嫁不出去,还有旧的一些生活习惯。就说吃的,是我们汉族人难以想象的,他们最喜欢吃的竟然是牛胃里未消化的食物,你说这怎么吃得下,也许,这在他们那里就是美味了,就像我们汉族人吃臭豆腐一样,有的地方的人评价为世界上最难吃的食物,但是对一些人来说,可是闻起来臭,吃起来香的。堂哥见了姑娘的父母就把去的目的说明,是山东来娶媳妇的。女孩的父母感到山东那里是天堂了,但那时的山东不管怎么样还是能吃上饭,家里人口多,还需要娶媳妇,需要钱,这也相当于换亲。不过不是直接换的,给他们了点儿钱,就让大堂哥把尚不成年的女儿买来了。

来山东后,他们立即结婚,我还看了一下曾经的婚房,乱七八糟的,但是还有沙发和简易的席梦思*,新被子,看来老家人也是尽心尽力的。那位小大嫂也是很憨厚,十六七岁,小姑娘看来还未长开,个子很矮,长相一般般,脸蛋儿比较黝黑,像个南方人,站在一旁憨笑着,她已经怀孕了,挺着个大肚子,一直对我笑着,看的出她也满意这个家庭。这属于纯粹的买卖婚姻,公安人员不始终在打击吗,在那时可能力度不大吧,黑龙江也有,比黑龙江穷的山东老家还有,老家能富到哪里,也就是能吃上饭而已。后来她和大堂哥过了十几年,九十年代末堂哥得了肝癌去世,她还哭闹着让医院进行无效的抢救,以后又带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嫁给了一个手有些残疾做小生意的男人,现在娶了儿媳妇,有孙子了,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和大堂哥聊了一会儿,就和小林告别了热情的亲戚们回到了市里二姨家。

回到了市里的二姨家里,感到应该给她家留下点儿纪念品什么的,于是就脱下新买的浅灰色的人造毛上衣给了我姨夫,他穿穿也算合适,小林也给我了一件他们足球队发的晴纶棉上衣,我穿了一下,还满合身,这样就穿它去了日本,几乎穿了两个冬天。

还与我二舅见了面,我这二舅是在市杂技团转业,正在分配中,听我二姨说可能想去市党校,他对我太热情了。因为小时在一起天天玩儿,仅大我三岁,我们去东北时他也就十二、三岁,摊上了后妈,我的这位后姥姥又忙的很,还在二舅之后有了两个孩子,都比我小几岁,我也叫小舅和小姨,因为无暇照顾二舅,就被姥爷他们送到了县里的“四平调”剧团,从小练功,做小演员。记的我到东北前在金乡县剧院看过一场现代剧,剧中的情节最后是大家要转移群众,演八路军的一位就把二舅背上肩快速离开了舞台,这在剧中有他出现的情节,我的印象还挺深刻的。与他聊起小时在一起的日子,也是感慨万千,比我大几岁的他平时总照顾我,还有一次我夏天跟他在一处水塘边玩耍,不知道咋回事我进水塘里越走越深,然后感到几乎淹死了,觉得人在水里摸不到底,水还非常浑浊,正在双手扑腾的时候,是他拉了一把才将我从水中救了出来。还有次也好玩,也算是冒险的经历,那可是第一次喝酒,我俩在家里玩耍,在*底下发现了一瓶酒,大概是我妈不知什么时间放到那里的,我翻出来打开瓶尝了尝太辣,他也尝了尝,还是辣,于是我俩又加糖又加盐,后来也不知道什么味道了,这样酒你一口我一口,喝的我俩晕头转向,大概都是首次尝到了酒的味道。我妈回家后见我俩不大对劲儿,一问知道两人喝了不知道是什么的液体,看后才明白是酒,训了一顿,也就不了了之。他进了剧团后大了些就开始学二胡,等到了参军的年龄,我姥爷就送他入了伍,当兵后领导发现他会拉二胡,有些文艺特长,就选送到师里的文艺宣传队。在我参加工作后,还给我邮寄二胡谱子、二胡曲儿,这你来我往的友情又加深了一层。我毕业后他结了婚,他在部队转业后,在市里的杂技团工作,也是拉二胡,也带着拉大提琴,有时做个临时演员,帮着跑跑龙套,在团里竟和一个姑娘好上了。这姑娘是团里的主角,她的“高台定车”曾在国内获得过大奖,他俩日久生情,这次来见他是刚结婚不久,他俩二人恩恩爱爱,令人羡慕。我二舅的酒量也好,我们二人一见面是无话不谈,有酒就醉,这样又喝又聊了几次,后来分别时是恋恋不舍,但我最终还是要走的。

这天,杨名多那里来了消息,已买好了飞机票,一月二日就要登机准备开路,于是这边告别了亲友们,急忙乘火车回到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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