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0章(1 / 2)

“条件合适的话可储存半年以上。”约雅斤在大汉呆了不到半年。考虑到商人的嘴,骗人的鬼,所以他在大汉给的糖块保质期上打了对折:“如若觉得糖块的保质期还不够长,大汉还有兑换糖块的糖引可以让商人无忧。”

“保质期?糖引?”巴赫拉姆被对方嘴里的新鲜词汇的搞得一愣一愣的,约雅斤也顺势引出了刘瑞设想的国际市场,以及作为内陆地与东边防线的马尔基安纳能获得什么。

巴赫拉姆的眼睛在约雅斤的描述下越来越亮,双手撑住大腿的力道也越来越强。

对啊!

如果担心泰西封那儿害怕他在东方贸易里与大月氏的关系越来越近,那在有第三方监管的市场里进行交易不就没问题了?

约雅斤也清楚这位瓦尔滋家的总督在担心什么,所以在介绍大汉的外交策略时故意提到大汉有意掌控西域,而这与想回西域的大月氏肯定是有利益之争。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大汉再蠢也不会在想要西域的大前提下让马尔基安纳与大月氏越走越近。只要向泰西封的安息王不断灌输这一理念,马尔基安纳在西域的摊位就能谈下,而巴赫拉姆也能依靠进口大汉的商品与出口本地的好酒好矿来实现家族地位跃迁。

第443章

而与抛光后的宝石和可以作为战略物资的糖块相比,大汉的织物带给巴拉赫姆的冲击是最强烈的。

衣食住行。

相较于后三者的投入成本,衣着是最简单也最能证明财力品味的东西。而与小巧玲珑的珠宝相比,大面积的衣料所带来的冲击感无疑更强。尤其是在公元前的生产力下,只要远远地瞧上一眼就能断定对方是否值得深交。

罗马的卢坎在《法尔萨鲁姆》里用西顿的罗襦来衬托艳后的绝世美貌,而到斯塔西的《短歌集》里也是用赛里斯的绸缎来描述皇袍的高贵优雅。

安息的风格比罗马奢靡,所以看到巴赫拉姆的眼睛里流荡着丝绸般的光彩时,他就知道这事成了,而且还是递到王都也没问题的大成特成。

“穿在身上跟没穿似的。”巴赫拉姆将自己裹进样品的缎里。若非上头缀有珠玉,他还以为自己穿得不是布,而是天上的云。

汉代的丝织物在精细度上已经接近现代的织物,并且因桑蚕较之现代的桑蚕更为瘦小,所以比现代更易做出那种薄如蝉翼的感觉。后世检测马王堆与新疆汉墓的出土布上含有一定的无机质铜、汞、钙,断定那时就已掌握了织物的轧光技术。

古罗马以“软黄金”来形容丝绸一是因为丝绸的价格贵比黄金,二是因为它所拥有的金属光泽让羊绒物与亚麻物都为之失色。难怪在丝绸风靡罗马城后,老普林尼会抱怨那群达官贵人让赛里斯与安息赚了太多黄金,最后逼得元老院出手遏制一磅卖到六十金币的赛里斯绸。

顺带一提,那时的罗马军人年收不过120银币,而一磅的丝绸足以支付12.5个军人的年薪。

“所以这是怎么做的?”都说好衣养人。巴赫拉姆在泰西封那儿没少被讽毫无品味的大老粗,但是看着身披汉绸的自己,他居然从占了一半大胡子的脸上看出文雅的底蕴:“马尔基安纳能复刻这种纺织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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