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见她。
可是,倘若错过这次机会,他也许会失去更多。
他问可还疼,当然不是在问清欢的额头,而是……清欢也意识到了,她自然不会害羞,男欢女爱人之常情,所以她习惯性地踩到他靴子上,伸长双手搂住摄政王的脖子,语气很是委屈:“疼的要死,我都说身体不适了,难道是在骗人吗?我要小叔叔抱我到床上去,我累了要休息。”
摄政王好脾气地将她抱起来,清欢顿时就笑眯眯了:“不是担心我,为何要来?”昨晚她随口一提今天要当众怼陈大人的事,今儿他就来了,说不是担心她才奇怪呢。只是她心中门儿清,嘴上却并不说出来。“小叔叔真是嘴硬心软,我最喜欢小叔叔啦。”
她一口一个小叔叔叫的欢快,摄政王与她说过几次她不肯改,久而久之,他也不再要她改掉了。
“既然身子不适,就要好好休息……”
“我想去王府。”清欢扯住他的袖子,“我不想待在这里。”
摄政王低头看她,她坐在床上,两只小脚晃呀晃的,他的心里顿时就柔软起来,被那亮晶晶的眼神所触动,“去王府做什么,那里一点都不好玩。”最主要的是他担心她被人识出来,那便不妙了。
“皇宫也不怎么好玩,我身体不适的消息传出去,怕是过不了多久太后就要来了。”清欢撇了下嘴,“我不想见她。”
摄政王是知道太后对她如何苛刻严厉,想到她小小年纪经历颇多,心中也怜惜不已。自打他得了她的身子,那些悲愤便渐渐地消散了,他竟像是迎来了新生,不过短短数日而已,过去的一切都忘的七七八八了。“也好,那就去王府吧,只是你要先换件衣服。”
这是自然,清欢总不能穿着龙袍出去。
虽说两人已有夫妻之实,但摄政王仍然秉持着君子风范,在她换衣服的时候避而不观。谁知没几下就听到她呼疼声,一回头,一片白玉般的美背出现在眼前,肌肤如玉白的耀眼。
“小叔叔。”清欢眼泪巴巴地看着他,指着背后束胸带的结:“被我扯成死结,解不开了。”
这会儿就是有再多的旖旎也被她煞风景的话毁了个干净,摄政王上前几步,也不知她是怎么弄的,这结都打不开。等到好不容易弄断,她又嫌手臂酸疼,要他帮她换衣服。哪里像是要补偿他,倒像是来找他讨债的。
给她穿好衣服摄政王已经是满头大汗,清欢又很贤惠地用帕子给他擦擦,动作很温柔,神情却狡黠的如同一只小狐狸。摄政王将她拉到怀里,叹了一声:“小混蛋。”
他这样骂她好几次了,堂堂九五之尊被人骂小混蛋说出去得多丢人,清欢却一点都不在意,反倒觉得这是个爱称。因此她仍旧笑弯了眼眸:“小叔叔又骂我。”
可不是个小混蛋么,见他心如止水,非要让他起波澜。摄政王捏了捏她的手,“走。”
两人掩人耳目出了皇宫,清欢深呼吸一口气,外面的空气都比皇宫里头的新鲜。目前她还不打算跟太后为敌,摄政王现在是对她非常好了,可大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得了她的身子,根深蒂固的君子思想让他不得不对她负责。真要铲除他心中的芥蒂,没有太后来扮演这个恶毒后妈怎么能行。
姑且让她再嚣张些日子,待到摄政王彻底忘记过去开始新生再说。
今日她仍旧穿着红裙子,一头青丝随意绾了个髻,一边耳朵上坠着一颗琉璃珠,打扮的很是随意,却又美极。马车内,她斜坐在摄政王怀中,偶尔挑起帘幔往外看,外头热热闹闹人声鼎沸,充斥着浓郁的生活气息。百姓们安居乐业,四海升平,这也是为何女帝能坐稳这江山的原因。
天下已定,战乱便不容易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