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我换了手机号码、把他抛在垦丁的villa后,便跳上最近一班往东部的火车,坐到**痛时,我就下车找旅舍入住。
我喜欢搭火车,爱看那些在各站上下车的人——那个穿着正式的长辈,应该是要去参加婚礼那一群带了行李和很多食物的年轻人,是要出去玩耍的那个一直在接电话的小姐,显然有个焦虑症的妈妈而那个老是被妈妈恐吓要乖的小孩,显然是听不懂国语,因为他跑来踢我的腿于是,我就这么慢悠悠地搭车前进,在东部的蓝天白云、巨石奇景及氤氲温泉间过了一周后,才又慢呑呑地回到了台北。
台北居大不易,我找了间还算便宜的旅舍先住下,在单人房里把原来电话的sim卡换回手机。然后,看见了他的未接来电——第一天,三通。
第一天,两通
第三天,一通。
今天,没有来电。
明知道这种冷静,确实是他处理事情的态度,但我还是有点惆怅,多打几通会怎样?
果然我们就是不适合。我是火车步调,而他的行事风格就像飞机吧。
我当然知道我这么一走了之解决不了事情,不过是希望他能正视问题而已。我郁闷地收起手机,决定先洗澡,然后再出门喂饱自己。
洗澡的时候,突然想到他这几天不知道有没有好好吃饭。他一忙起来,就会变成机械人。我问过他以前的吃饭习惯,他说就是早餐一杯咖啡加营养补给品,营养补给品补充了他的营养,且让他没有饥饿感。
我当下一听,头皮就发麻。他能活到三十二岁,算是老天保佑吧。
那时想着他已经够冷血了,再不食人间烟火、没了人味,我一定会被他这块千年寒冰给冻死的。所以,叮咛并照顾他的三餐遂成了我的习惯。
“停停停!你都狠得下心来分手了,还管他吃过饭没?”我在胡思乱想间洗完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发现自己的悲惨——年纪轻轻就遇上了这样的极品,以后的日子是雯怎么过啊。
我换上干净衣服,牙关一咬,再度抽出原来的旧sim卡。
不能心软。
我把手机搁在床头柜上,大步走出房间,走出大厅门口,听见两个与我错身而过的女孩,兴奋地低声说道:“应该有一百八吧,好像偶像剧里的贵公子。”我头皮发麻地抬头往门外一看。那里停着一辆黑色宾士,驾驶座旁边站着——他。
在茶苑的头一晚,辛晓白回房刷牙更衣之后,也就差不多把大小姐们的排挤给忘光了。她直接扑向那张铺着雪白床单的大床,虽然脑中还隐约想着要怎么面对美姿美仪还有其他未知的课程,可她的眼皮一垂,便又不小心入睡了。
当她再次醒来,是被外头一下下的打板敲击声音给惊醒的。
她睁大眼,瞪着眼前的黑暗,听着外头传来阵阵的——“三十分钟后,餐厅集合。三十分钟后,餐厅集合。”辛晓白侧身,爬到时钟旁边看了一眼——四点半?
她揉着眼睛,再看一次——真的是四点半耶。
她打着哈欠,刷牙洗脸五分钟内搞定,然后就晃到行李箱前准备更衣。
该死的,她昨天忘了先问今天该穿什么衣服?该不会今天又是所有人全都盛装出席,只有她穿得像是小姐的婢女吧。
辛晓白啪地打了下额头,然后扮了个鬼脸。
算了,问了也是白问!就算叫她盛装出席,她也只能举香跪求灰姑娘的神仙教母现身,因为她的行李里只有四件厚t恤和两条牛仔裤。
她套上昨天的牛仔裤,再抓了件黑色t恤换上。
看看时间还有十五分钟,她决定先出门做个暖身运动。套上大外套,裹上围巾,确定能抵挡外头的寒风后,她一鼓作气地冲出门口。
“哇哇哇!”辛晓白在寒风里又叫又跳当成暖身,小跑步地跑过冷空气,呵呵呵地吐出团团的白雾。
“走路不好好走路,蹦蹦跳跳地像什么话。”一声冷冷斥喝从她身后传来。辛晓白蓦回头,看见身穿貂皮大衣、头上戴着保暖帽的雷陈珠。
“老夫人,早安。”辛晓白大声说道,双腿却在原地踏步,以免冻坏。“我不是在走路,是在健行,这里好冷但是空气好好。”“接下来是不是想说,好想要一辈子都留在这里?”雷陈珠不客气地冷哼一声。
“一辈子都留在这里我也没法子,我还是会想念7-””和夜市。”辛晓白假装没听懂她的讽刺,笑着说道。
“夜市的东西能吃吗?”雷陈珠不屑地看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