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6审案(1 / 1)

太后传旨刑部,要亲审宣平县主遭夫殴堕胎一案,惊动了内阁,更令朝野上下议论纷纷,首辅忙着推行新税法,与东吁的战事又在紧要关头,军报频繁,他没空理会这种无聊小案,只说让次辅蔺埔“看着拿主意”。

蔺阁老出面安排,由刑部主持,共顺天府大理寺会审,还请了督察院旁听。龚纾浏览主审官名单,侍郎柳宾元,大理寺卿董慧,顺天府尹边旸,督察院左都御史王显,蔺阁老很给面子,喊来的不是一把手就是二把手。

实际到审案当日,温湛也撒娇求来太后特旨,混进去和蔺阁老王中丞一块儿旁听。

柳宾元问罪时,陈益如之前一般,坦然供认,边旸接着问他为什么要殴打县主,龚纾从罪犯口中听到了更多前因后果。

这桩婚事陈家从一开始就不情愿,陈益与表妹许氏已有婚约,长公主派人强行说媒,屡次骚扰陈许两家,长辈们不敢招惹皇亲,无奈退婚,安排陈益娶了宣平县主。

县主自小受娇宠,骄横跋扈,对公婆多有冲撞,不贤不孝,还动辄打骂丈夫,婚后陈益愈发讨厌妻子,夫妻俩吵闹不断,某日又生口角,宣平县主当众扇丈夫巴掌,陈益忍无可忍,一脚踹倒她,导致腹痛流产。

龚纾细看这个打老婆的凶嫌,确实长得眉清目秀,一双桃花眼顾盼生姿,有女子硬要嫁他也不是不可能。

可是董慧让苦主长公主陈述时,又成了另一个故事。

凶犯夫妻不睦,并非由于县主骄横,而是陈益与他人私通,除了表妹许氏,还有邻居王氏,以及家中多名婢女,宣平县主忍无可忍,才与他发生争吵。

如今非但孩子没了,宣平县主也死了,长公主控诉陈益殴杀皇族,犯上谋反,许氏王氏为从犯,论罪当诛,血亲连坐。

既然双方各执一词,那小太后心想,该把陈家父母仆人,以及邻里,都叫来审问核实,看哪边说的是真话。

可官老爷们偏不,他们让凶犯与原告回避,自己管自己激烈讨论。

边旸率先澄清,“按律折跌肢体及破骨堕胎者,限外二十日,县主死于案发二十二日,不可以杀人论处,当照殴伤论。”

董慧觉得这样横断未免草率,“律例有云,辜限内不平复,延至限外而死,情真事实者,仍拟死罪,还是该看实际情况判断。腹中胎儿亦有此问,有无满九十日,判罚全然不同,卷宗上并未明确记录胎儿月份,应当据实重查补上。”

“哪怕县主与胎儿具为陈益所杀,也不该用谋反罪吧?”

柳宾元谨慎开口,瞄了一眼太后,小心翼翼地说:“女子出嫁随夫,嫁出去的女儿冠了夫姓,不能算皇族中人,嫁入皇族的女子才是。同理,腹中胎儿是陈家的孩子,也不是皇家人,故此谋反之说不能成立。”

“不错!正该如此!”边旸大声附和。

这个说法听着离谱,却无人反驳,连大理寺卿董慧也赞同道:“确是此理,那王氏许氏的血亲连坐之罪,也需斟酌,若她们已然出嫁,就是夫家的人,不应该连坐娘家血亲。”

三个学究一门心思商讨此案涉及的法条细则,中丞御使王显与次辅蔺阁老很快也加入其中,你来我往,乐在其中,把太后气得头都快炸了。

“诸位大人,皇姑证言与犯人陈益南辕北辙,究竟谁在说谎,大人们不用询问证人核实吗?”

众人齐齐收声,欲言又止,纷纷望向次辅蔺埔。

蔺埔干咳一声,清清嗓子,向小太后解释道:“娘娘,长公主殿下与陈益所言虽有出入,但在陈益殴打县主致堕胎之事确证无疑,县主性子如何,陈益是否私通,对判罚影响不大,除非……判状中加入县主忤逆公婆,再给陈益罪减一等。”

龚纾哑然。

边旸此时突然插嘴:“启禀太后,顺天府查案时,已对陈家奴仆邻里询问取证,宣平县主与公婆不合属实,陈益同婢女有染亦不假,曾有个叫婇绵的侍婢,因腹中有主人陈益之子,宣平县主成婚后以家法将她活活杖毙,行事暴戾残忍,此般种种不一而足。”

太后沉默两息,转头问温湛:“太傅可知晓此事?”

温湛面色凝重地摇摇头,“卷宗供词内并未提及陈益与人私通,县主打死家仆之事亦是首次听闻。”

边旸立马辩解:“太傅查阅时尚未找到婇绵的尸身,这部分供词,是后面补上的。”

龚纾瞪了他一眼,这小老头维护凶犯的立场太明显,很可能给温湛看的卷宗本就有所保留,把陈益勾三搭四的破事都给隐去了。

尽管不明白原因,但在场的人除了温湛,似乎都不想重判罪犯,一个个全靠不住,要是在这里被他们糊弄,今后在奉天殿必然也会受群臣摆布,坚决不行!

小太后正襟危坐,不容置疑地下令:“把陈家的家仆带来,本宫亲自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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