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2 / 2)

王维引我走入中门,高声笑道:“瞧是谁来了!”我眼前一亮,只见堂前栽了大朵大朵的芍药,粉白红紫诸般颜色无不齐备,更有二朵并生茎上的稀罕品种,明艳宽大的花盏压低了枝茎,沉甸甸地低着头,反而别有一番艳极盛极的雍容谦逊之态[1]。

“阿妍!”短短两个字,声音由惊愕转为明快的喜悦。

真好听啊。像一碗调得最最恰当的槐花蜜水,再多一勺蜜就太甜,再多一点水就太淡,清肝明目,解毒润肺。那嗓音虽然带着一丝显而易见的喑哑,却反而多了一份柔韧,那是从一个病弱之躯中生出的凝定和执着。

那个声音的主人——

她是我见过最美丽的女人,没有之一。

博陵崔氏啊!这个女子,让人一看便知是那高华风流的崔氏后人。

她的腰很细,细到她浅蓝色的衣衫无法掩饰。她的脸色和嘴唇都有些发白,显然重病在身。她不像我在坊间所见的很多女郎,她们丰满、妩媚,大唐的风韵从她们的每一根发丝流泻到每一根手指,再写满在甜美的笑容里,哪怕画着诡怪特异的时世妆,也特异得快乐,生机勃勃。

但她依然是从容的,优雅的,不容任何人轻视的。

史书上说王维“丧妻不再娶,孤居三十年”。看到这个女子,我就理解了这句话。经历过这样的美好,还有什么样的美好能入得了你的眼?诀别了这样的美好,想再放脱这个尘世的一切乱枝芜叶,岂不是会变得非常容易?

生命的前十几年里,我一直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学业也罢,容貌也罢,我曾在我的小小范围内优秀着,也骄傲着。

但是此刻,我不想再看见她。尽管她这么美好。

我低头搓着自己的手指和手掌。与人写了一年家书,风里来雨里去,我的手是我最不喜欢的部位,手指生硬,掌纹粗糙,全无女性的柔腻细嫩之美。她是一面镜子,将你自己的不完美如数映照其中,避无可避。长安城的晚霞太过灿烂耀目,我眨了眨眼,于是有一滴水落下,浸湿了我的掌心。

我痴痴望着她,直到身后王维轻咳了一声。她眸子一转,笑道:“是了,听说阿妍忘了从前的事。我姓崔,名瑶,行七。你和我的交情很深,我方嫁与他时,便识得你了,那时你才七八岁,整日追在我身后,说‘喜欢瑶姊’——待我慢慢分披与你。”

“我看不必。”我和王维皆道。我回顾,他笑:“阿妍且说。”

“瑶姊你这般美。”我平心静气,“我见了你,就喜欢你。七八岁时如此,今日亦复如此。美貌便是交情,哪里还要叙什么交情呢?”

崔瑶又笑:“这个小女郎口中有蜜!过来。”

她取了手帕给我擦脸,动作轻柔,低声责怪:“何至于哭成这样?悲怒伤身,哭这件事啊,向来是‘其益如毫,其损如刀’——你看,你这般美的眼眸,哭了就不美了。”说完,她又狡黠地笑起来,“不过你年少,精气足,今日哭了,明日又一样美。”

“……瑶姊,你的口中才有蜜。”

最新小说: 满朝文武好多瓜,读我心后都疯啦 刑侦大明 谁家正经宿主日常被攻略?(快穿) 三国之袁氏败家子 反派女BOSS之逆袭重生 大佬被迫种田后真香了 宠爱?不稀罕!真千金她沉迷修仙 穿成小夫郎后 重生在火红年代的悠闲生活 大秦:这皇子能处,有事他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