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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俊臣在阐述自己的观点之际,一直都在暗中观察杨洵的表情变化。
若是杨洵的表情间稍稍显出一丝恼羞成怒之色,赵俊臣就会立刻闭口不言,又或者是话锋一转、连忙表示“但晚辈总体而言还是极为支持杨大儒您这些观念的”。
然而,让赵俊臣愈发感到敬佩的是,杨洵虽然数次被赵俊臣问住了,但他完全没有恼羞成怒,只是认真思索着解决之策。
实际上,在这场辩论之中,赵俊臣暗中玩了花样,他所提出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关于法律的制定与执行,而是法律执行之际所涉及到的伦理问题。
而这种问题,向来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其实,对于自己所提出的问题,赵俊臣本人也没有寻到答案。
又或者说,赵俊臣虽然提出了这些疑问,但他并没有认真思索过相关答案。
因为,赵俊臣是一个实用主义者,更还是一个功利主义者,像是这种与伦理相关的问题,唯有理想主义者才会认真思索,但赵俊臣并不会。
这个世界上,善恶的界限往往是模糊的,总是使用模糊的善恶标准要求自己会很累,所以绝大多数人都倾向于把这个复杂问题简单化,希望能寻到一个绝对的判断准则,只要能按照这样一个判断准则来行事,就可以放弃思考、永远不会良心不安。
而理想主义者的出现,就是为了给人们寻到这样一个绝对的判断标准,有些理想主义者诉诸于“道德”、有些理想主义者诉诸于“宗教”、而杨洵则是诉诸于“律法”。
所以“道德”、“宗教”、“律法”这三者的共同特点就是,它们都向人们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判断善恶标准。
然而,作为实用主义者与功利主义者,赵俊臣很抗拒非黑即白、非善即恶的二元论。
就以刚才赵俊臣所提问的“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究竟哪个重要”为例。
有些人认为程序正义重要,因为程序正义乃是水源,结果正义只是水源中所涌出的水流,绝不能为了部分水流而污染水源。
有些人认为结果正义重要,因为结果如果不正义,那么程序正义也就毫无意义。
但在赵俊臣看来,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一旦是发生冲突,那就只代表着一件事情——程序失灵,程序之中所涉及的审核、监督、与制衡,也变成了推诿、扯皮、与不作为!
若是偶尔出现这种情况,自然可以无视;若是经常出现这种情况,那就需要改革;若是一直出现这种情况……那就需要采取更为激烈的手段了。
然而,何时可以无视?何时需要改革?又何时需要采用激烈手段?这种事情就不是理想主义者所提出的善恶二元论能解决的事情了。
许多时候,并没有正确与否、善恶二元,只有合适不合适。
譬如说,赵俊臣很不喜欢厂卫,但若是让赵俊臣决定要不要废掉厂卫,那么在新机构出现之前,赵俊臣是绝对不同意的。
因为明朝的疆土广阔、情况复杂,极为需要中央集权,任何一个事物只要能加强中央集权,那就是利大于弊,若是削弱了中央集权,那就是弊大于利。
而杨洵的观念也是如此,它是百年以后的真理,但并不适合于此时此地,因为这种观念削弱了中央集权。
但关于这一点,赵俊臣无论如何也不会明说出来的,因为他一旦是说出了这个想法,就真的要彻底得罪杨洵了。
杨洵或许可以接受自己的理念存在漏洞、需要完善,但他未必能接受自己的理念不合时宜、弊大于利。
不必再谈赵俊臣的心中想法。
却说,因为赵俊臣的连续提问,杨洵不由是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与思索。
见到杨洵的这般模样,赵俊臣也不催促或者多说,只是默默低头、继续翻阅起了杨洵的文章,摆出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
与此同时,杨洵的两位弟子、赵俊臣的诸位幕僚,也纷纷因为赵俊臣的观点而陷入了思索之中。
一时间,赵府正堂之中落针可闻,所有人都是默不作声。
就这样,持续了大约一炷香时间之后,杨洵突然笑了起来,笑容也是极为畅快。
“赵阁臣的观点很有趣……而且,赵阁臣你似乎特别习惯于举例子来佐证自己的观点。”说话间,杨洵收敛了脸上的笑容,表情恢复了严肃,缓缓道:“也正是因为赵阁臣所举的这些例子,让老夫受到了误导,险些被带到沟里去!”
顿了顿后,在众人瞩目之下,杨洵继续说道:“赵阁臣反复举出一些例子来佐证自己的观点、加强自己的说服力,在老夫看来只是一种心虚表现!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至理真言,完全没必要使用大量例子来佐证正确,而赵阁臣反复举例佐证,反而是说明了这些例子皆只是少数情况下的特别情况!
嘿!赵阁臣能举出一些例子佐证观点,但老夫也能举出更多十倍的例子来反驳赵阁臣的观点,然而特例并不能代表普世之原则,只因为少数的特例,就否认了普遍状况,岂不是因噎废食了?
难道说,就因为这个世界上存在少数不肖子孙,我们就没必要养儿防老了?朝廷法令或许永远都会存在漏洞与滞后,但我们要做的事情是及时补充、努力完善,而不是否认它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的正确性!”
杨洵同样拿例子反驳了赵俊臣的观点之后,表情间显出一丝得意。
另一边,听到杨洵这一番话,房间内的众人也纷纷是面现恍然之色,皆是连连点头表示杨洵所言有理。
在此之前,他们就都觉得赵俊臣的说法有哪里不对劲,但又说不出来,如今听到杨洵的反驳之后,也皆是发现了赵俊臣观点之中的漏洞。
然而,赵俊臣却依然是坚持己见,再次摇头道:“晚辈当然也知道,特例的存在并不能代表普遍现象!
但晚辈列举这些例子,并不是出于心虚,但晚辈作为一名朝廷大臣,一直都认为朝廷与官府的存在与职责,并不是为了干涉世人的日常活动,而正是为了及时处理这些特殊案例,晚辈所列举的那几项特殊例子,也都与朝廷的实际执行有关系!
这些存在漏洞的特例,刚开始必然只是少数,但在朝廷法令进一步完善之前,若是不能及时修正,就必然会迅速泛滥,引发的恶劣后果也会越来越严重!
简而言之,晚辈就是认为,朝廷法令不应该干涉朝廷与官府在处理特例之际发挥作用,若是朝廷与官府无权处理这些特例,那也就彻底失去作用了。”
听到赵俊臣的这般说法,杨洵顿时是眼睛一亮,却是追问道:“赵阁臣刚才说,你认为朝廷的存在与职责,只是为了处理特殊情况,而不是干涉世人的日常活动,那世人的日常活动又应该要如何约束?”
赵俊臣则是直接说道:“关于这一点,晚辈则是完全认可杨大儒您的观点,那就是制定详细且又全面的法令、来规范所有官民的日常行动,而且是法无禁止皆可行!除非是发现了影响恶劣的特例,否则朝廷也不能随意干涉,存在感越低越好!”
说到这里,赵俊臣笑了笑,继续道:“从这方面而言,晚辈与杨大儒您的观念,却还是相同之处更多,只是一些执行方面的细节上存有分歧。”
听及此处,杨洵也就愈发认清了赵俊臣的真实想法,也愈发明白了两人的分歧所在。
也就是说,赵俊臣同样是认可法令律文的重要性,也认为法律总是不断趋于完善的,曾经的漏洞总会解决,但在这些漏洞解决之前,这些法律漏洞所带来的伤害与恶劣影响,究竟要不要朝廷出手处理?又应该是如何处理、处理到何般程度?
简而言之,赵俊臣对于杨洵理论的质疑,主要是集中于“行政力量与司法力量的相互关系”这一点,杨洵认为司法可以干涉行政、但行政不应该干涉司法,而赵俊臣则是认为行政力量在特殊情况下应该干涉司法。
想明白了这一点之后,杨洵也认为两人的观点相近之处要远远大于不同之处。
至少,赵俊臣没有像是那些当世大儒一般,认为儒家的三纲五常应该置于朝廷的法令律文之前,甚至赵俊臣至始至终都没有提到过三纲五常,仅看这一点,杨洵就可以把赵俊臣视为知己与同盟了!
然而,就像是赵俊臣在坚持己见一样,杨洵也同样不会被赵俊臣轻易说服——他认为自己的理论确实需要完善,但并不觉得自己的理论错误。
于是,这两人随后又再次展开了激烈且又有序的辩论,但最终也是谁也说服不了谁。
等到这两人反应了过来,才发现天色已经晚了,终于是意犹未尽的结束了这场辩论。
别看两人的争论极为激烈,但对于赵俊臣与杨洵而言,对方已是他们近年来所遇到的共同观念最多的人。
在不知不觉间,杨洵对待赵俊臣的态度,已经不再是以长辈与先驱自居,反而是把赵俊臣看作是一位平辈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