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rikka气定神闲的样子,言谈之中对未来充满信心和把握,心也不由得跟着飞翔起来,不禁对下半年的丹麦之行心驰神往。
我和rikka二人世界的好日子没过上几天,大好心情就毫无征兆地被搅和了。
有天在办公室里rikka到我的位子上来聊天,凑近了悄声问,“ellen,你是不是不喜欢那个吴华?”
我从未在rikka面前提过吴华家发生的事。一来在办公室同事间嚼舌根从来都是职场上的大忌,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传到当事人耳里。
二来么,我实在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到了非说不可的地步。换言之,几个月一过,我根本不需要再和此人有任何交集,为此烦心劳力,又何苦来?
不可辩驳的事实是,自从新年那次吃饭以后,我的确在公司里看见吴华是能绕多远就绕多远。
本来,个人的生活方式及喜好,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我不打算对人评头论足。
人各有不同,我又不是要跟她家的人过日子,为人小气这一条并不足以成为做朋友的绝对障碍。
问题是,这一家子从大到小,就连个十几岁的孩子也完全没有教养,说话做事举止失当到叫人不知所措。
我固然不会同一个小孩子计较,只是就此可以看出父母在潜移默化中灌输的价值观。道不同不相与谋,躲了吧。
这会儿突然提及,我只皱皱眉,试探着问,“哪儿来的闲话?一个公司的同事,都那么忙,哪有时间来一一衡量对各人的喜欢程度?\"
她犹豫了一下,才告诉我,她刚才经过休息室的时候,听到吴华在告诉周围的英国同事,
ellen是中国大城市来的,那儿的人歧视所有其他的中国人,所以我不跟她多说话的原因是看不起她歧视她。
我愣了几秒钟,才答,“坦白说我是不怎么喜欢她,不过这和地域没多大关系,和人的言行倒是非常有关。怎么了?这种不喜欢违反了什么条例吗?”
rikka莞尔一笑,“我的意见是,我们没有不尊重他人的权利,却有选择跟自己观念相近的人做朋友的自由。youdon\'t&obefriendswitheveryone.”
嗯,跟聪明人交往就是这点省心省力,话不必多,句句说到我心坎里去。
常人的想法是,想要一样东西固然困难,想放弃一样东西总是容易的。我后来才知道,世事难料。
那一日teabreak后我走出休息室正撞见吴华,下意识按惯例挥个手“hi”了一声继续往前走。
没想到她一回头居然拦在了我面前,“hi什么,我有名字你不会喊啊?”
我还没来得及答,她又说,“哦,我知道了,是不是你根本已经想不起来我叫什么了?”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她那气愤的表情,只觉得可笑之至,当下起了玩心,便眨眨眼,“你还别说,我真给忘了,你叫什么名字?再告诉我一遍吧?”
这下她的脸部表情完全扭曲了,提高了声音朝我喊,“我早知道你不会记得我的名字,你从来就打心底里看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