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上。”
林郁拿着球衣看了一下,决定坐在床上换衣服算了,反正他和白小胥在寝室也是这么换的,夏天的时候白小胥还经常穿着一件白色的小内裤从床上爬下来喝水。
林郁的体格是偏瘦的那种,常年不见天日,所以非常白,林妈妈虽然是个女强人,却把他照顾得很好,从小到大没有受过什么伤,所以整个上身没有一点疤痕瑕疵,真的是玉一样白。
程曦别开了眼睛。
“穿好了就赶快下楼,带你去拿球鞋。”
程曦说的不是买,是拿,等他们走到篮球场的时候,已经有人在球场边等他,都是身高很高的男孩子,一个个晒得皮肤黝黑,看见程曦来了,都咧开笑容来,露出一口白牙。其中一个稍微矮一点的,看起来文质彬彬的,比周围那些人都白一点,手上还提着一个新的鞋盒。
“他们是校篮球队的,王勘是队长。”程曦指了指提着鞋盒的男生,依次为林郁介绍其余的人:“陈勇,于乾,秦子郊。”
那些人都朝林郁笑。
“这是你弟弟吗?”王勘笑眯眯地问。
“不是,”程曦勾着林郁肩膀,笑得阳光灿烂:“是我童养媳。”
学校的露天篮球场是有路灯的,一到晚上灯火通明,打篮球的人也多,还有出来散步的女孩子坐在观众席上看,整整六个球场里,林郁依靠自己天生手脚不协调的优势成为了一道靓丽的风景。
连耐心比较好的王勘都感慨:“像这么笨手笨脚的人,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跑起来手脚同边也就算了,篮球拿不住也算了,竟然连运球都学不会,程曦拿了篮球让他拍,他一个失手,篮球直接从地上弹起来,险些把他眼镜都打下来,还好程曦手快,把球截住了。
林郁自知自己运动水平太低,默默地低头站在程曦旁边,嘴里嘟囔着:“弹性势能逐渐减小,动能逐渐增加,弹性势能转化为动能……”
“又在念什么经?”程曦一手夹着篮球,眯着眼睛看着他。
“我在算篮球的运动路线……”林郁小声辩解:“不是念经。”
程曦无奈地笑了。
“而且,”林郁抬头看了一眼程曦表情,觉得应该算是心情不错,于是小声建议:“我觉得我没必要学打篮球啊。就算有人要打我,你也会帮我打回去啊?”
程曦伸手揉了揉他头发。
“那要是我不在的时候呢。”
林郁看着他:“我会尽量跟在你身边的。”
程曦的手仍然放在他头上,只是没说话。
过了一会,他才低声说:“去坐着吧,我打球给你看。”
程曦的篮球打得很好,这个林郁很早之前就知道。程曦是那种做每件事都能做得很好的人,因为他足够聪明,体格也足够好,像这样的人,很容易打进一个团体,更容易成为领导者之一。
林郁坐在看台上,旁边人并不少,还有两个女生捧着奶茶在指指点点,隐约听见程曦的名字,时不时还爆发出一阵低低的笑声。
pad并没带来,他找不到事做,环顾了一下周围,准备背一下今天记的gre词汇,结果转头就看见王妍。
不管在哪里,这女生还是一样漂亮耀眼,林郁说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