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姬凌云、项鹰研究枪法之时,消失了三个时辰的森熊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满身是土一身凄凄惨惨,蒲扇大的手中拎着一只快断气的老鼠,憨厚笑道:“大哥,你看我抓到它了。”
姬凌云、项鹰对望了一眼,感觉有些哭笑不得。
姬凌云很直接的指着快断气的老鼠说道:“小森,你这是跟老鼠比体力吗?这是抓到它的,还是累倒它的。”
森熊“嘿嘿”笑道:“这小东西太难抓了,好几次都被它拌倒。不过,它比不过我,越跑越慢,抓它并不费力。”
“果然……是被累倒的!”项鹰一脸震惊,不知是在为森熊的体力感到吃惊还是为了什么。
姬凌云见森熊一身是汗,但精力却依然充足道:“还有力气不,吃得消的话就练练暗器。找点稻草扎个桩子,用石头对着桩子丢。”
除了培养森熊的近战能力,远战当然也不能拉下,森熊力量强大,丢出的小戟,石头都可以至人于死地。
姬凌云正是打算利用森熊的力量,打造一个远近全能的沙场战神。
森熊猛的点了点头,大步训练去了。
项鹰叹道:“这森熊力大耐强是个天生的勇士。”
姬凌云也点头赞同。
秋高气爽,姬凌云手提惊鸿长枪,卓立练武场上,这十多天来,他几乎是枪不离身,根据枪法的特点,极力将“伍门快剑”、“墨子剑法”、“冲阵矛法”等招式融入枪法之中。
静下心神,惊鸿枪电刺而出,随手一抖,便是万朵梅花,不熟悉枪性者必然眼光缭乱,不知从何处来挡。
不知觉中,以枪当剑使“伍门快剑”连环刺出顺手之极,但心中却生起一个疙瘩,总觉得有些不对。
骤然间脑际灵光一闪,已明白了问题所在。
剑为百兵之秀,练起来剑走龙蛇,潇洒飘逸,其步伐灵活,招法多变,动作迅猛。可枪却是百兵之贼,攻防速度快,富于变化,往往使人防不胜防。
剑与枪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伍门快剑”、“墨子剑法”都是当世属一属二的剑法,充分的发挥了剑的灵活迅猛,但这些特性并不适合于枪。若妄图把剑法融入枪法里,自然不是味道。
想到这里,姬凌云蓦然开朗,与其根据所学的几种武艺,生搬硬套,不如抛开一切,自成一路。
埋头苦想,在前世姬凌云非常崇拜赵云、马超、罗成、杨业、岳飞等名将,也许是巧合这些名将无不是用枪能手。因此,他本人对枪也有一种特殊的偏爱,经常找一些关于枪的资料。
暗道:枪法以拦、拿、扎为主。扎枪要平正迅速,直出直入,力达枪尖,做到枪扎一线,出枪似潜龙出水,入枪如猛虎入洞。扎枪又有上平、中平、下平之分,以中平为要法,故有‘中平枪,枪中王,当中一点最难挡’的说法。
练枪时,身法要求灵活多变,活动范围大,步法要轻灵、快速、稳健,也有‘开步如风,偷步如钉’之说。腰腿、臂腕之力与枪要合为一体,并要劲透枪尖。枪术在十八般武艺中比较难学,不易掌握,俗说:“年拳,月棒,久练枪”
想到这里,姬凌云长啸一声,舞起无数枪影,随着他步法的移动枪花在空中翻腾不休。
自身仿佛处于战场之上,将空气幻化一个个的仇敌,拦、拿、扎、崩、点、穿、劈、圈、挑、拨等要决逐一使出,舞动间竟有一种纵横沙场的奇妙感觉。
收枪而力,姬凌云放声大笑知道自己的枪法已经初成,只待日后在战场上逐通过实战而改进。
这半个月里,不但是姬凌云枪法大进,森熊也是进步神速,双手逐渐配合了起来。
以往,森熊左手一锏挥出,右手就象断了一样不配合左手的攻击,而现在他一手挥出,另一手则做好了异军突起的准备。若一击不中,第二击将会飞速打去,配合他的神力,端是厉害无比。
这天,姜良来到了练武场慎重道:“王子,项兄,我得到了可靠消息。十日后,齐简公将去狩猎场狩猎。”
姬凌云道:“消息可靠?”
“不会有假。”姜良道:“齐简公金口玉言又有田恒极力赞成,纵是右相阚止如何反对也无力挽回。”
“既然如此,我们按照计划进行。”姬凌云一锤定音,
章秋县城外二十里处的断崖。
此处形势险恶,起伏延绵的丘陵杂草丛生,长满参天古木,间杂着人高的灌木丛,通往狩猎场的道路必须从两边削壁的山谷中通过。
姬凌云、项鹰、森熊在山边的一块突出的岩石上等候着齐简公的车驾到来。
这处岩石附近满布杂草和灌木,山壁如刀削,山谷中人马无法立时上来,需要绕上一个大圈。而岩石的后方则是森林密布巍峨险峻的泰山。容耐上百万人完全不是问题,人逃进去,就像群鱼入海,再也难以跟踪追寻。
姬凌云见此地形也不得不佩服姜良的出众才能,他将一切都考虑了进去。在这岩石上,居高临下,视界广阔,一击得手,又可从容而退。
不说能捉到他们,是否能够看清楚他们的样貌还是一个未知之术。
何况,墨翟赠送的“墨氏”书卷其中有易容术的介绍,三人为了谨慎起见都做了小小的伪装。(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