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虫哪有什么好虫,大家都一样烂啦。
多么愚蠢,多么天真。
阿缇厄轻笑了一下,然后就放任菲诺思跟着他了,反正最后吃亏的不会是他。
对于阿缇厄突然转变态度,菲诺思还有些懵,不过眼看着有从阿缇厄手里拿到那只雄虫的希望,菲诺思才不会放弃。
而让阿缇厄前后态度发生如此大的变化的原因是因为他看到了菲诺思胸口上挂着的胸针。
那不是普通的胸针,能同时用鸢尾和五芒星做标志的,菲诺思的身份比他想象的还要尊贵。
在贝尔姆斯百年的历史中,能做到和阿尔莫西斯家族一样屹立百年的家族不过一只手的数量,而在这一手就能数得过来的家族里,拉戈尔家族是最接近皇权的家族。
没记错的话,拉戈尔家族的家徽上刻着的就是鸢尾和五芒星。
出了拍卖场,修和安德里同阿缇厄告别,菲诺思则跟着阿缇厄上了车,回去的路上他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拐着弯要阿缇厄把东西卖给他。
阿缇厄的手摸到了脸上的面具,他没有摘下,而是说道:“你为什么一定要我把他卖给你呢?你也是雄虫不是吗?”
菲诺思的脸红了。
过了许久,他说道:“我不是给自己买的……”
“我更不能理解你了,你是同性恋?”
“……不是!你说什么呢?我不喜欢雄虫!我是给我的未婚夫买的!”
听到阿缇厄的话后菲诺思感觉被侮辱到了,气得他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阿缇厄看着菲诺思,挑了挑眉。
虽然已经猜到了,但听到菲诺思说出来后他仍旧觉得不可思议。
给未婚夫买雄虫?
他怎么就看不懂了呢?
阿缇厄面无表情地问:“你不喜欢你的未婚夫,想在结婚前抹黑他的名声借此解除婚约?”
除了这个理由,他想不到菲诺思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但菲诺思的回答再次让阿缇厄意识到了情感的多样性。
菲诺思道:“当然不是,我很满意我的未婚夫,我买雄虫是为了讨他高兴的。”
他说起未婚夫的时候语调是上扬的,掩饰不住的高兴证明了他说的都是实话。
所以即便他要做的事非常的不合常规,他也是真心的。
菲诺思不觉得他的话他的行为是有问题的,他喜欢未婚夫,自然要考虑到未婚夫的心情。他的未婚夫不喜欢他,但他知道未婚夫喜欢上了一只叫做阿缇厄的雄虫。
他想要未婚夫高兴,但他抓不到阿缇厄,只好送一只和阿缇厄长得差不多的雄虫给未婚夫了。
听完菲诺思的心声,只能用恋爱脑来形容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