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也没发现,自己找的男人只要能凑合就行,但这凑合是有底线的,这底线或高或低,要看心情。
斜对面坐着二十多岁的男人,搂着他的妞,卖弄着他的口才:“女人像美酒,越品越有味,举杯忘情,难以割舍;男人像烟,一旦沾染,便很难放手,极品男人便是鸦片,一经尝试,即会融入血液,深入骨髓,从此断了退路。”
他的妞很崇拜的看着他。
男人自大一笑:“你就我的美酒,我就是你的鸦片。”
我嗤之一笑,想要做有毒的东西,也是要资本的,这个男人除了猥琐没什么特点。
我想到自己,我若是美酒,他就是我的鸦片。
又想到他了……
不要去想了,再想他也没有用,说不定他已经不记得我了,不记得三百六十五天,风雨无阻的站在那个路口,只为看他一眼的小女孩了。
说不定他对我的付出不屑一顾。
说不定他已经是孩子的爸爸了。
说不定他早就是我心中的他了。
吃着爆米花,无目的的往外看。
外面很拉风的越野车里有好戏看。大白天的在打kiss,啃的那个带劲啊,像要把彼此吞进去。
不是我思想境界不高,不知道孔子他老人家说过“非礼勿视”,实在是大白天的这种事很少见,自己视力又好,这种场景码字又用得着。
不知道要啃多久,看起来都不年轻了,还真佩服他们的勇气。
有好事者蹭到车前面去看了,啃戏这才结束。男人用梳子对着车前镜梳头。
整个过程车窗都半开,不想看都不成。
前一场戏刚演完,下一场戏又开始。
人生处处有戏。
是我自己的戏。前男友四,那个自称不能爱女人的男人搂着一个妞朝我的方向走过来。
难道这不是女人?
我感到愤怒。
前男友四可是差点要了我的第一次,然后甩我的。
我说不上爱不爱他,因为他是被男人抢走的,失恋失得很特别,所以死死的记住了这个家伙。
我盯住那个女人看,希望找出那个妞不女人的特征,没有喉结,腰很细,胸很大,比自己还女人。
我才知道自己被耍了。
怒发冲冠无泄处,恨不得橙汁倒过去。
烦恼的转头,我石化了。
要等的人来了,坐在对面,像验尸似的看着,这个男不是kiss哥是谁。
我眨眨眼,认真看看,希望自己看错,可是看来看去,依旧确定:这个男人就是kiss哥。
天天祈祷上天不要玩我,上天却道:玩的就是你。
此时kiss哥头发已梳得一丝不乱,油亮亮的,若是落了个苍蝇,肯定是要劈叉的。
我还没开口,男人倒先恶了声;“原来你是个玻璃。”
“玻璃”,这个kiss哥竟然说自己是玻璃,我不生气,我不生气……看起来自己的行为让他误会了,如此更好,是他看不上我,这钱更要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