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都市的应都酒厂是一个有着三百年历史的老字号,由于工艺落后,产量低,效益一直不太好。
到了九十年代,酒厂引进新工艺,产量迅速提升,效益越来越好。
但真正懂酒的人都知道,它们所谓的新工艺其实就是勾兑酒,就像那些勾兑酱油勾兑米醋一个道理。
应都市酒厂后来来了一个喜欢花花草草的厂长,嫌酒厂过于陈旧不够漂亮,于是开始大肆改造,到处废旧立新,连已经酝酿了三百年独特菌群的酒窖也统统砸了。
风水轮流转,勾兑酒渐渐被市民嫌弃了,人们开始怀念以前纯粮酿造的酒。
于是,落后工艺时代生产的酒再次得到人们的爱戴。
问题那时的产量很低,而且大多被消费掉了。
而当下的酒厂因为酒窖被砸,无论如何也生产不出以前的酒了。
正所谓洛阳纸贵。
到了三十年以后,那些年的酒越来越尊贵,只能被食物链顶端的达官贵人们所拥有。
元宪洲眼前的这瓶应都老窖便是极品中的极品了,因为它数量最少,口感最好,最疯狂的时候甚至被炒到30万一瓶。
边薇薇瞪起眼睛:“小孩子不许说脏话!什么叫喝金子?”
元宪洲:“啊,这,我是说这商标……”
“那是金边儿!看你怪可怜的,就来一点点吧。”
边薇薇说着,拿来一个喝水的玻璃杯,元宪洲知道那是三两的杯子。
边薇薇举起酒瓶子朝杯子里倒着。
元宪洲心里念叨着:“一万,两万,三五……”
边薇薇倒了三分之多一点。
元宪洲连忙说:“哎呀,怎么也得一两吧。”
边薇薇仔细打量着:“这没有一两吗?”
“哪有,这是二两的杯子。”
元宪洲是个老实人,但馋虫上脑也不老实了。
边薇薇将信将疑给元宪洲倒了半杯酒,但又有些不放心:“这,这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不多,你看!”元宪洲说着一口喝掉了小半杯。
就像一团火从喉咙中滚进去一样,元宪洲好容易才把它压住。
元宪洲的酒量是五十岁的酒量,是经过二三十年磨炼出来的,十五岁的身体怎么承受得了。
但元宪洲毕竟有五十岁的心理素质,不费什么力气就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边薇薇惊讶地打量元宪洲:“还真没事啊?怎么像喝水一样?”
“其实就是水嘛,粮食的精华。”
“你懂得还真多啊!可我怎么一闻这个味儿就头晕呢?”
“你喝了就不晕了!来!”
在元宪洲的劝说下,边薇薇尝试着喝了一下,立刻噤鼻夹眼,元宪洲趁机又给自己倒了点酒。
喝酒的能力百分之九十都是遗传的,元宪洲再喝第二口的时候就好多了,再喝第三口的时候已经能品味出酒的甘美了。
但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时不可能有太大酒量的,喝了三四两以后,元宪洲就有点神魂颠倒了。
而边薇薇也在他的劝说下,喝了一口又一口,也是醉意朦胧了。
元宪洲看着边薇薇娇艳欲滴的面孔,忍不住靠近过去,两张脸渐渐贴到了一起,最后滚落到床上。
醒来时元宪洲一度以为自己先前一直在梦里,还暗暗庆幸:哎呀!终于回来了!
可他低头看看自己赤裸的稚嫩的身体,再看看边薇薇玉体横陈不由得懊恼不已:我这是干了什么啊!我这不是馋虫上脑,是精虫上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