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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好了,回了上海。表弟一向是上海晚报的忠实读者,向来倾慕陈主编的才华文笔,听我说起陈主编您也是京戏票友,所以表弟敬治菲酌,只盼主编您能赏光一叙。”

“哦……”

陈主编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世故精明如此人,又岂会猜不到沈汉臣在此时搬出“表弟”这个程咬金的目的。沈汉臣只怕他不来。但这种担心显然是多余的,到了那晚七点钟,西装小背心打扮,衣冠楚楚的陈主编,手拿着文明棍,携着夫人准时应约而来。

沈汉臣常听人说,华连臣的容二爷惯会交际应酬,从来没亲眼见过,可是这一次,当端坐在八仙桌后,一身白衣的容嫣面露微笑,站起身来,迎向来客之时,沈汉臣只觉得眼前一亮,不禁一呆。他几乎认不得他了。此人是日日在家中,游手好闲,百无聊赖地只等着自己回去的青函?眼前这个翩翩玉人,真的是那个成日裹着自己的灰色旧袍,没精打采的,抱着一本或坐或躺的那个懒洋洋的青函?

说不出是哪里变了,眼前的人,一举手,一投足,一浅笑,一沉吟,无不焕发出明星的光采。书中所读到过的神采照人,不过如此。

容嫣的风流灵巧,让沈汉臣又惊又喜,为之神移,几次在席间望着他几乎呆了,险些记不得陪笑奉承自己的顶头上司。

但他的小小失态,根本没人放在心上。

容嫣显然才是今晚的主角,觥筹交错间,谈笑风流,周旋全局时,进退得宜。

他那双深黑色的美丽眼睛望向谁,谁就觉得如沐春风,如蒙厚爱,就连陈主编的夫人,一个戴着眼镜的青白脸面薄唇女子,平日里不苛言笑的女子大学舍监,今晚也脸染红晕,尖声而笑,一反常态。

这是一场非常成功的饭局,主客都同乐融融,没有一刻是冷场,没有一个人感到自己被忽略,一顿饭下来,彼此几乎已经觉得成为非常好的朋友,互相看着也亲切。容嫣在席间还即兴清唱了一段“水殿风来秋气紧,月照宫门第几层”,宾客无不哄然叫好,沈汉臣只觉得一颗心砰砰乱跳。就好象第一次听他唱戏,沈汉臣又仿佛回到那个令人神魂颠倒的瞬间,在那一刻,他只恨不得立即将他拥在怀里,又忍不住想要放声大叫,要说给全世界知道,这个美人是我的——仅此这一点,已足够令他骄傲狂喜了。

沈汉臣的眼睛偷偷地从席间众人脸上一个个滑过去,又一个个看回来。

这样被人从旁打量着,而他们毫不知觉,他们的眼睛,就象飞蛾向着光芒一样,只望着一个人,一个散发光芒的人。沈汉臣只觉满怀欣喜。

我什么都没有,可我有他,而你们什么都有,可你们没有他。

曲终人散,陈主编一直握着容嫣的手,将他亲自送上马车——容嫣花了十个大洋租来一晚的马车——而且非要看着他的马车远去,这时才尽兴地转过头来,这时才看到了恭恭敬敬站在他身后的沈汉臣。

沈汉臣这时才觉得有一种被人刮目相看的感觉。因为陈主编说:“原来你是容二爷的表亲,咦,怎么不早说?”

早说,早说又待如何?沈汉臣只是陪笑。

陈主编也没说什么,只是拍了拍他的肩,就扶着夫人上了自家的马车,绝尘而去了。

沈汉臣独自一人立在夜色中,心潮起伏,只想着青函,青函,此时他只想要青函。

回到家中,已是深夜,沈汉臣摸黑开了门。借着一点微弱的街灯光芒,他看得清一个黑色的人影坐在窗前,听见他回来,也没有回过头一下。

沈汉臣微微一怔,有一种很微妙的失落感。

隐隐记得,曾在他们报纸的白话版看过某个国外的童话,过了午夜十二点,消失了魔法,马车会变成番瓜,公主失去了光芒,变回了一个普通仆女。现实不可思议的呈现它的本来面目。

“为什么不开灯?”沈汉臣一边关门一边问。

“……不是你说的吗,电费贵得很,我们要节约。”又是那种懒洋洋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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