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哥夸完,又为难,“可是他不过来呢,我这面怎么办?给他送过去?”
“麻烦大哥把面给他送过去,既然他不愿意过来,就让他端着碗,蹲在路边吃呗。”苏曼笑唇弯弯,露出一口糯米白牙,甜软无害。
以前和顾子恒交往的时候,顾子恒不喜欢苏曼吃这样的路边摊:
“你以后要嫁到我们家,我妈肯定不喜欢自家媳妇儿爱吃这些东西。曼曼,听我的,跟我吃好的,去吃个人均八千的餐厅多好啊,来吃这些垃圾食品,地儿还磕碜,图什么呢?我不希望别人看到,说我顾子恒亏待自己媳妇儿。”
“可我喜欢吃,我喜欢的东西,就不是你亏待我啊。人家有食品安全认证,还上过官方电视台呢,怎么就是垃圾食品了。”
“那不一样,你以后就是我们顾家人,哪有顾家人吃路边摊的?多跌份啊!”
老板把面送到顾子恒手里,顾子恒没敢拒绝。
因为老板说,这是苏曼给他点的。
他明白苏曼这是试探,为了表诚意表衷心,只好接下了面碗。
他穿得正式,咖色正装,里面配着同色系的西装马甲,在没有空调的羊肠小巷里,他汗流浃背,手里还捧着一碗油腻腻的红油猪肠面,实在是太违和了,违和成了一个景点。
来来往往的人,都要看他一眼。
谁看他,顾子恒就瞪回去,像一只逞凶斗狠的公鸡。
等人走了,他忽然悲从中来,捧着面,杵在街头,快哭了。
吃完面,苏曼又故意绕着河边的小路走了几个来回。
苏曼第三遍往回走的时候,顾子恒蹲下,哇哇嚎啕:“不走了!老子腿都要走断了!”
像极了一个大孩子在发脾气。
苏曼没理会他,继续往前走,逛到了三个地铁站外的一个小公园,找了一张长椅,坐下休息。
过去和顾子恒谈恋爱的时候,苏曼想散散步,顾子恒说,散步是贱民才喜欢的活动。
有车开,为什么还要步行?
“小爷的鞋子贵,小爷这双脚更金贵,我往那儿一坐,都有人争着抢着来跪舔我的脚趾!”
苏曼现在回想起来,都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支撑着她,跟顾子恒走过了那几年恋爱。
可能是迫切想要逃离沉卿的心。
以及......顾子恒的本质,并不坏。
十五分钟后,刚才哭着喊着说累死老子的顾子恒,蔫头巴脑地走了过来。
西装外套被他脱下来,挎在臂弯,费心抓过的发型,也因为出汗,塌软下来。
苏曼打量他。
他这一身,是去画廊那种高雅的环境里穿的,是去逛高端商场、贵价餐厅穿的。
那里的空调,温度永远保持在二十六度,地面永远光洁得能够照清人脸,做什么事都有人来服务,以便让来这个场所消费的人,能够时刻保持他们的高雅风度。
苏曼接触到上流社会之后才知道,不是穿衣要应季,而是普通人的衣服才需要应季。
“顾子恒,你看,你穿着这个衣服,跟我不适合,我们不是一路人。”
“你不用跟我说这些,老子就是喜欢你。”他说完,在苏曼旁边的位置坐下了。
苏曼翻了个白眼。
现在说这话,早干嘛去了,感情以前对苏曼的要求,都是看人下菜,试探她能接受的底线呗?
“你都信洛颜的,认为我对萧北声欲擒故纵,玩绿茶把戏。我是个坏女人,还喜欢我?”苏曼好整以暇地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