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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0(1 / 2)

微皱眉,别开目光,抱着人的手也松垮不少。

“你早知道了。”声音沉得像暗夜。

在写下“心悦君兮君不知”的微醺夏日,就已看穿。

“哎,别这副表情。说好的不能不高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可不许食言。”林烨满脸无所谓,往人脖子上挂,“知道了又如何?这世上除了我,约莫没几个活人认得出,你不过运气差些,遇上个懂行的罢了。”

白麟闭闭眼,叹息:“为何不怪我隐瞒?”

林烨微笑:“你不说,自是你的缘由,我不问,也不怪。英雄尚且不问出处,更不用说情……呃……”脸一热,小声说下去,“情郎……”

刻意压低的清亮嗓音,像极了撒娇。

白麟强迫自己收回不悦,紧紧抱住他,唇贴在耳畔:“你啊……”

你这样灵秀聪颖,善解人意,叫人心生愧疚,无所适从。

温热的气息吹麻了耳朵,又起一身鸡皮疙瘩。林烨连推带躲,从怀里钻出脑袋,扬手:“哎,书,还没说完呢,接着说。”

“……好。”拉到椅边坐下,捡起大氅,把人侧抱在膝头,氅子遮住腿脚。

林烨舒舒服服歪过脑袋,靠在肩窝,无限依赖。

“为何叫《朝暮集》?有说法没有?”

“嗯。”白麟侧头,碰碰嘴唇,“四方寻你不得,路漫漫百千朝暮。”

说的人深切认真,听的人却笑出了虎牙。

这人谈起话来少言寡语,写起信来惜字如金,惯常借诗言情,叫人连想带猜,若遇上个木讷愚钝的,不得被他急死。情话不说则已,真说起来,好比一缸陈坛老醋迎头浇下,从头发根儿到脚趾头缝都是酸的。

自顾自笑完,道“‘朝暮’二字不好,得改。”

“哦?哪儿不好?”

林烨大致翻翻内容,道:“诗中云:‘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长久时,岂在朝朝暮暮。’此诗以乐写哀,实则欲断魂肠,三言两语道出君心我意,相思百转。鹊桥相会,方得见,即要分开。你说,好还是不好?”

白麟心里狠狠一揪,环住他的胳膊不由自主紧收:“嗯,果真不好。那你说,该如何改?”

“嗯……”林烨晃着脚丫,想了想:“改成‘代语’二字如何?”

“怎么说?”

“‘代语’,出自《凤求凰-琴歌》之‘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司马将琴代语,你则将书代语,有异曲同工之妙。”

心中却道,司马与卓二人情路坎坷,但终究修得正果。比起被迢迢银河相隔开来的牛郎织女,不知幸运多少。换个典故,也算图个好兆头。

我不言明,不知你是否会懂。

白麟一心哄他高兴,假装稍加揣摩,道:“好,就依你。”

林烨把书册翻来覆去看两遍:“可这书名签已经粘上去了,若撕下来换,岂非糟蹋了好绫缎?”

“无妨。”白麟摸他后脑勺,“我重新做便是。绫子花式若不称心,也可换成别的。”

“啊?”林烨睁大眼,瞧瞧手里,又瞧瞧人,“你自己做的?”

“嗯。”

林烨啧啧几声,“你可是要把三百六十行一个不落都学了去,叫别人都无事可做,喂猪种地,拾荒乞讨?”

白麟学装订书册,原是为给杨家装订账簿,以便查找保管,谁想竟歪打正着,一举两得。此时若提起这个,实在煞风景,便只刮刮他鼻尖,没回话。

拥抱亲吻,司空见惯,不足为奇。可刮鼻尖这个不经意的动作,满含万般疼爱以及难以言明的暧昧,叫林烨心里莫名一跳,垂下眼,红了脸颊。

眼睁睁看着冠玉变桃花,白麟眼里的笑意一丝丝蔓延开来,带点得意,带点痴情。心想,这会子若照样画副荷花图,可不能只用淡墨,而得改用曙红,才显生动写实。

林烨鼻子一皱,扔下书,两手合抱住他的脖子,脸深埋进颈边,闷声道:“混蛋,看什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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