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滚]声嚣尘上作者:YY的劣迹
第52节
一大堆摸不着头脑的问题困惑着他,严欢索性甩了甩脑袋不去想,站起身就跟着阳光走了出去。
“什么事,看你这么兴奋的。”
阳光对他眨了眨眼,“等会你就知道了。”
两人走到小院子的时候,看见几个乐队的人们都正聚在一起,而在他们中间,站着一个略显局促的陌生人。这是个衣着朴素,头发还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发型的中年男人,被一群来自都市里的乐手们包围着,他似乎很有些紧张,一双乌黑干燥的手不断地对搓着,小心翼翼地选择着措辞。
而站在他正对面的付声,表情格外严肃,严欢想,这也许就是这个陌生男人如此紧张的主要原因。
“我、我们村里也没什么好回报的,如果几位客人愿意帮个忙,大家伙都会打从心底里感谢你们。”明显是农民装扮的男人道:“我们可以收拾收拾腾出一个屋子,让你们都住进去,食宿也全包,放心,都用今年新出的新米!最好的!”
他朴实的语气里,有着一丝掩饰不住的自豪,在说起他们村特产的时候尤其是如此。
付声点了点头,但是还没有说话,决定权在他这里,其他人虽然显得有些心动,但是也没有先发表意见。
严欢听了几句话,懂了一点,又似乎什么都不明白。
“这是怎么回事?要我们帮忙吗?”
向宽:“早上一大早来找我们的,说是他们这里的庙会还是什么节的吹奏乐队来不了了,让我们去顶替。”
严欢瞪大眼睛,“庙、庙会!?”
“是啊,你说好不好笑,让一个摇滚乐队的人去敲锣打鼓吹喇叭。”向宽笑,“不过他开出的条件很优厚,我也有些心动就是了。”
“什么条件?”
“食宿全包,尽全村之力招待我们几天,还负责把我们带路出去。”向宽感叹,“这村子附近环境的确实好啊,听说后面还有个温泉,说的我都想去了。”
“温、温泉!”严欢以为自己很轻很轻地咽了口口水,可是还是被付声给注意到了。
“你想去?”
吉他手大人转过头来,黑黑的眸子紧盯着他。
“我……”严欢刚想开口,就注意到那位大伯正也看着自己,眼睛里带着几分恳求的意思。一时间,他原本只是一时兴起的主意,倒变成十分的肯定了。
“是的,我想去。”严欢抬头直视着付声,“正好他们需要帮忙,而且我们连续赶路一个多月没休息过了,就当作是给大家放一次假,不行吗?”
“放假,是你自己想去玩吧?”付声一语戳破他。“你不知道我们的计划都是安排好的吗?耽搁一天就要耽搁更久。”
“呃……”
“还是你会吹喇叭唢呐?我怎么不知道原来你还有这一手。”付声的毒舌一如既往,“看来我们乐队以后要多一个唢呐手了,是不是啊,队长?”
严欢的脸颊微微泛红,“我也没说一定要……”
“那就去吧。”
没等严欢反应过来,付声已经瞬间改口,严欢错愕地抬头看他,却见付声看也不看自己,对着那位大伯道:“我们会去,不过请提前帮我们准备好住宿。”
“好,好的!真是太感谢你们,帮大忙了,谢谢,谢谢!”大伯显然很是感激,看来他们真的很看重这次庙会。
“吹奏的曲调我们也需要练习的时间,也不能保证能有你们原班人马的水平。”
“没关系没关系!”
“那就下午吧,我们跟你去村里。”
“我下午再来联系你们!哦,对了,小兄弟们还没吃饭吧,我差点忘了。我现在回去,让我老婆多蒸点馒头!”
看着大伯一步一笑地走远了,临了时还不忘对自己感激地笑笑,严欢这时候还有些反应迟钝。
“这是,答应了?”
付声怎么会突然就答应了,刚才不还是才讽刺他吗?一转眼就应下了,这人是精神分裂吗?
“呵呵,我就知道喊你出来肯定有用。”向宽笑着拍了拍严欢的肩膀,同时对一旁的阳光送去一个“干得好”的眼神。
阳光笑而不语。
让所有人都高兴的是,总算不用再待在这个破地方了,每个人都松了口气。
就连一向很有御姐范的乐铭也走了过来,很是温和地冲严欢笑了笑,这让严欢受宠若惊,有一种自己不知不觉间成了大功臣的感觉。
“我有做什么吗?”他困惑不已,主意是付声定下的,他也被冷嘲热讽了一番,怎么现在每个人都跑过来感谢自己?
难不成真的是因为自己,付声才改变了主意?
没有预兆地,严欢响起向宽以前说过的一句话——付声对你是不同的。
真的不同吗?这么想着,胸口隐约涌上一股热意,严欢有些愣神了。
“傻站着干嘛?”
正发愣间,只听见付声的声音传入耳膜。
“唢呐手,还不快跟我走。”
“走?去哪?”
付声插着口袋,头也不回地走在前面到:“去哪?去见你的唢呐和庙会啊。”
这一惯的冷嘲热讽语气,这颐气指使的态度,严欢迅速甩走自己脑内不该有的旖念。
什么不同,什么特别?
向宽,你一定是眼睛被鸟啄了!
作者有话要说:阿歪其实也是处女座,很不典型的处女座,出于私心,就给儿子同样的星座了。
不过其实付声意外地合适啊,不愧是我儿子,哈哈。
☆、青石小巷
走在青石铺成的小巷间,严欢有些忍不住好奇地东张西望。
街道两边矮矮的房屋,飞入云霄的屋檐,还有那带着斑驳痕迹的白色墙壁,青砖黑瓦白墙碧水,这一切都让严欢恍然觉着自己是穿越到了前朝。
小小的村镇上,不过上百户人家,但是却布置得格外精细,小桥连着两边的街道,中间一泓溪水流过,就如同一条碧绿的翡翠玉带,将整个村子都串连了起来。
严欢又一抬头,看到一户人家正站在木梯上,给屋檐上挂上红灯笼。那明晃晃的红色,耀眼夺目,带着挡不住的喜庆。
“咕嘟。”
严欢重重咽了下口水,他直到这时候才意识到,他们乐队答应下来的是怎么样一个差事。
在一个注重传统的小村庄里担任吹奏乐队,这就好比是在金色大礼堂上奏响奏鸣曲,虽然环境天差地别,但是在本地的人心中,这都是无比重要的。
而他,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竟然就这么轻率地答应了下来。
完了完了,一会要是搞砸了场子,会不会被整个村子的人追杀?!严欢有些汗颜地想。
而就在他心神不宁时,john这个外国来客倒是看得很起劲。
“欢,他们这时在做什么?是要举办舞会吗?”
“舞会?哈,好吧,你要这么理解也差不多。”
“那个面具是什么?为什么五颜六色的,是歌剧的道具?”
严欢看了一眼,见是一张好似画着戏剧脸谱的面具。
“是啊是啊,中国的歌剧。”
“挺神奇啊。”见识到一系列带着浓浓东方传统色彩的新事物,连一向沉稳的john也忍不住感叹。“看起来对他们来说,这是很重要的一场舞会。欢,一会你们就要负责在这场舞会上担任演奏乐队?你有把握吗?”
“别说了!”严欢一脸痛苦地捂住耳朵,“求别说!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后悔了?”
“当然啊,要是一不小心把人家的重要节日搞砸了,十个我都赔不起啊。”
对方轻哼一声,“胆量还是这么小。”
严欢抬头,这才发现自己刚才不小心把话喊了出来,接话的不是john,而是一直走在前面的付声。
“这不是很隆重的场合吗?我有点担心也是很正常的好吧?”他拼命为自己辩护着,一点都不想被付声瞧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