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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2 / 2)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布袋子,里面装着一块掌心大小的木牌,看上去像是某种……符。

秦墨池心头微微有些茫然,抬头看时,男人在夜色里冲他摆摆手,大步流星地走进了对面的窄巷。窄巷里没有路灯,他的身影很快被夜色吞噬,连脚步声也变得越来越模糊了。

秦墨池看了看手里的木符,又把它装回了袋子里,把袋子的绳扣绕了两绕系在了方向盘上。这个意外邂逅的陌生男人给秦墨池一种熟悉的感觉,他身上仿佛还带着来自大山深处的清幽气息,甚至他说话的语气也让他有种莫名的熟悉感。

秦墨池点了一支烟,靠在方向盘上。他想起小时候追在他身后喊着“墨池,墨池”的那个沙哑的男孩的声音,不禁暗想那个人算起来也快三十了,不知道他是不是还住在山里,天天跟着师傅背那些他听不懂的古文,什么“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什么“上下无常,非为邪也。进退无恒,非离群也”。他站在墙外偷听了两次,跑回家去问他妈,他妈揉揉他的脑袋,不屑地轻嗤,“别理会那个酸老道,神神叨叨的,什么时代了还教孩子念这个,一点儿也不与时俱进。”

秦墨池好奇地问他妈,“你让我背的《三字经》和《弟子规》是与时俱进的?”

他妈噎了一下,遂又理直气壮起来,“那是当然。”

秦墨池偷笑。他知道家里仅有的几本书也是从酸老道那里借来的,还有家里的笔墨纸砚也都是从老道家里借来的。他虽然眼睛看不见,但她还是每天握着他的小手教他在宣纸上写字。一笔瘦金体,现在拿出来仍然人人称赞。不过后来等他回到临海之后,才知道世道早变了,城里人没人再用笔墨纸砚,也没有人写繁体字。这里的人有各种各样灵巧的工具:自动铅笔、圆珠笔、水笔……以及简化字,写毛笔字变成了一种业余爱好,叫做书法。

他妈妈到底也还是没赶上与时俱进。

秦墨池的妈叫阿骊,是清晨上山打猎的时候捡到秦墨池的,当时他裹在小包裹里,冻得小脸青青紫紫,连哭都哭不出来。阿骊把他抱回家,满山抓哺乳的母兽来喂他,喂了好几天才发现她捡回来的是个小瞎子。

秦墨池把烟头按灭,脸上泛起温柔的表情。

他一直觉得他是天底下最幸福的瞎子,因为阿骊把他当成宝,她会带着他漫山遍野地走,会抓来各种动物陪着他玩,给他摘酸酸甜甜的野果,做好吃的饭菜,还会讲很多睡前故事。后来她从山外面捡回来一只小狗送跟他做伴。小奶狗叫起来哼哼唧唧的像撒娇,还会拿软软的小舌头舔他的手指,阿骊会很耐心的弄好要喂狗的饭,塞到他手里,让他去喂。

可惜阿骊死得早,否则他也不会被人千里迢迢的送回临海来。她的尸骨就葬在山里,只给他留下一张彩色斑斓的兽皮做纪念。再后来老道士把他送回了临海。一路上也不知弄来什么药方,天天覆着他的眼睛。几个月之后,他的眼睛能看见了,可惜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他始终无缘得见。

有时候秦墨池也觉得老天在他身上制造了一种残酷的平衡:他什么都看不见的时候拥有这世上最幸福最无忧无虑的生活;后来他看见了,爱他的人却已经一一离去。还好有夏智林唐一家人守护着他,否者他真不知道一个人留在这喧闹又空旷城市里有什么意义。

有那么一个瞬间,秦墨池异想天开的希望出来找弟弟的男人就是他幼时在山里的玩伴小道士,那样的话,自己不是就又多了一个亲人?

秦墨池不想承认,这个想法冒出头的时候,他心跳的速度竟然比以往都要快。

可这终究只是他的突发奇想罢了,这世上哪里会有那么多巧合呢?

定制婚戒的这一对未婚夫妻都是外企白领,女方留过洋,对于生活细节的要求比较高,之前也走过几家珠宝公司,但是对设计都感到不满意。秦墨池的设计夫妻两人倒是一致同意了,唯一的分歧就在于钻石的选择:女方想要一枚彩钻的婚戒。

彩钻不易得,秦墨池只能答应尽量帮忙想办法,小两口婚期临近,也只能妥协若是没有找到合心意的彩钻便退而求其次,选用白钻。没想到秦墨池一个电话打过来,说找到了彩钻,准新娘大喜过望,转天一早就请假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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