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牢牢记住‘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这句俗话,不能再丢下我了。”兀笙将剪下来的自己和雪菡的两缕发丝绑在一起,平放在手心。
“风,我陆雪菡只盼生生世世都能嫁你为妻。”陆雪菡感动得热泪盈眶,回转身抱住兀笙的腰。
这个人,值得她爱,值得她哭,值得她为之付出一切。
京城到桐城只有两日的路程,为了不引人注目,兀笙和俞平带了三人走大路,余下七人走其他路线。
“喂,风玦,咱们这都赶了大半天的路,该找个地方歇歇脚了吧,你是铁打的身子感觉不到饿,我和其他xiong-di可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俞平在马背上抱怨着。
“属下不饿,两位大人不必顾虑我们三人。”其中一名侍卫说道。
“在外面就尽量不要称呼什么大人了,大家都是一起出来办事的xiong-di。”五人都是便装出行,兀笙交代过几遍让他们别老是大人过去大人过来的。
“是,大人。”怎么就如此迂腐啊!
“前方有驿站或小镇的话,就停下来吃点东西填填肚子,晚上我们得继续赶路。”兀笙只想早点解决,然后回京城。
“我说风玦,你至于这么拼命嘛?没人规定我们要日夜赶路吧。”俞平自小是个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儿,参加武考为官也全是家中父亲的意愿,心理上的叛逆情绪还在作祟。
“有没有人规定,也轮不到你来做主。”
“哼,我看就是你滥用私权!谁不知道你风大人新婚燕尔,才不过两月那陆雪菡就有了身孕,你怕是巴不得日日躺在温柔乡,所以急着了结桐城的任务,好回去陪你那娇妻花前月下你侬我侬吧!”
“俞平,你若有闲情评论他人家事,倒不如想想怎么样能事半功倍地完成任务。你若有真本事,这份功,我情愿全都让给你。”
俞平说的那些话也不算胡诌,兀笙懒得跟他耍嘴皮子。
五个人在驿站歇息,吃饱喝足后,兀笙又命伙计准备了一些新鲜的干粮,以便夜晚充饥用。
“哎,你们等我一下,我去去就来!”俞平撂下四人,跑到驿站后面的林子里小解。
嘘嘘到一半,就听到前方似乎有刀剑碰撞的声音。身体一抖,赶紧解决完,提上裤子蹑手蹑脚地拨开灌木往前走去。
平阔的草野处,一大群亮刀的男人围着一名青衣女子。
女子的绝世容貌让俞平犯了花痴,两眼发直地盯着女子,一手抓住腰间的长剑,心头那个激动不已啊。
等你们打得两败俱伤,我再突袭来个英雄救美,哈哈,美女还不得乖乖从了我?
以身相许什么的,本公子概不拒绝。
“我们多少弟兄死在你手上,今天,就用你的血来祭奠他们!”领头的男子怒目而视。
“他们,还有你们,都该死。”女子手握未出鞘的长剑,纹丝不动。
“哈哈哈哈,江湖人称的‘冷仙子’,明明就是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我们为了生存而劫财,就一定该死了吗?那些欺压百姓,杀人无数,逼我们为寇的狗官,你怎么不去杀他们,怎么不去为民除害!”
“……”青染不是什么替天行道的女侠,她那日只是碰巧撞见一群人在山上劫人钱财,又适逢她这段时间的心情不佳。
火骛出鞘,没费什么力就把那七八个小喽罗给解决了。
如果不是大当家唯一的儿子那日也偷偷混在其中,想亲自体验一把抢劫的快感,不幸被青染所杀。
不然,一群普通的山野草寇,今日何来胆子围攻影云门的青门主。
“怎么,你无话可说了?哈哈哈,什么名门正派都是狗屁。弟兄们,上!”二三十个人听到大当家的命令,一窝蜂地朝青染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