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匹呼啸而过的马车吓得他立刻退了三步。他惊魂未定,朝着那远去的马车恶狠狠地扔出一串诅咒。万事开头难,他在心里默念着中国的老话,天将降大任什么的,重新向黄玫瑰旅馆走去。
这次“摩西”顺利地分开了红海,来到彼岸。
尽管吴有金已经尽量保持着一副“老子就来喝杯酒,别把我当菜鸟”的表情,但是过上过下的人还是会向这个黄种人多看两眼。
毫无疑问,聚集在旅馆中的杂碎更多了,以前吴有金从来没有在洛德镇见过他们——他们跟这里的常住居民很好分辨,因为洛德镇虽然是一个由淘金者和冒险者组成的野蛮之地,但是它本质上是聚集着愿意靠正经劳动和一定的运气来发财的一群人,而现在这些外来者显然是亡命徒。
他们穿着不同,有些粗陋,有些阔气,有些穿着掉色的衬衫,有些则是上好的皮夹克,有些人靴子上的马刺铮亮,有些人的靴子磨掉了后跟,但他们的眼神都是一样的:冰冷、麻木,看人的样子像在看一只狗、一跳蜥蜴,或者别的什么东西。他们就像是蛇,也许就这样冷冷地爬过身边,也许会出其不意地咬上一口,至于猎物到底死还是不死,他们都不会感觉有半点心跳波动。这是一种对生命无所谓的态度。
吴有金想起有以前看武侠小说的时候,说是高手能感觉到杀气——虽然他不是高手,但是他能感觉到那些陌生人身上有类似的东西。他相信那种描写还真不是瞎说,而是一种预感危险的本能。
怀着这样的戒备和畏惧,他来到了吧台,用指关节敲了敲桌面。
“嘿,波比。”他对身高超过六英尺的长发酒保说,“给我来杯威士忌。”
独眼的酒保默默地看了他一眼,给他斟满一杯。
他看人的样子真可怕,道尔顿夫人从来没有意识到拥有一个甜美的吧台服务员才比较好招揽生意吗?光是名字甜美有什么用。
吴有金用酒沾湿了双唇,跟酒保搭话:“我说,波比,这里最近有活儿吧,能给我介介绍吗?”
酒保的头发虽然又长又油腻,但是他手里的毛巾倒是异常干净。他就用这样的啊毛巾擦着酒杯,同时用他的独眼又瞥了吴有金一下。“第一,口气别那么亲热,我们俩不熟。第二,介绍活儿有规矩的,不打折。?”
吴有金又假装喝了口酒,从裤袋里掏出一个鹰元放在吧台上。
波比拿走了鹰元,朝东南边抬了抬下巴:“那边坐着一个男人,穿着灰色的外套,秃顶。他在找人去地狱湖附近,报酬是日薪,五美元。”
“地狱湖?”那里是印第安人出没的地方,也是戴维的坐骑被找到的地方,“去哪儿干什么?”
“不知道,不会是轻松的工作。”波比说,“至少不比做棺材轻松。”
吴有金尴尬地笑了笑:“现在生意不太好做,得找点外快……”
酒保耸耸肩:“这不关我的事,你自己考虑。我只是建议,弄清楚工作比较好。我曾经干过日薪五十美元的工作,我转了八百四十块,然后赔了只眼睛。”
吴有金好不容易才挤出几句言不由衷的话,然后他心一横,把剩下的威士忌都倒进肚子里,转身向那个坐在东南角的人走去。
酒精给他脑子里的内燃机增添了动力,他竟然毫无障碍地向那个秃头表达出“我现在缺钱,让我干什么我都会勇往直前”这样的意思。对方等着吴有金尽情表达完毕之后,抬起头来看着他。
“吴先生,”秃头慢条斯理地问道,“您的枪法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