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瞻脱下了外衣,露出月白色的单衣。方鼎以为他热了,但下一刻黑色的暖洋洋的外衣就覆在他的肩上。
“晚安。”陆瞻弯下腰帮他盖好,完成后停了一秒钟,眼睛里说不出的温柔,“再见。”
“陆瞻。”方鼎支起身子唤道,却无话可说,沉默一会儿才接着道,“你住在哪儿啊?我一定登门道谢。”
陆瞻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才说:“不必。”
他走出门,声音顺着风传了过来:“别来找我。”
方鼎抱着陆瞻的衣服,埋头嗅了嗅,觉得陆瞻就是个不通人事的男妖精,匆匆来了又走,诱惑得人心浮动,搅乱了一池春水。他想,幸亏走得快,否则自己真忘了男女之别,被他活生生勾了魂儿去。
闻着还没有散去的暖呼呼味道,门窗大开形成的夜风也不足为惧,方鼎闭上眼睛迅速睡去,可谓一夜无梦、酣然好眠。
第二天天没亮方鼎就起了个大早,发现桌子上还留着陆瞻的水和大饼,一时间心旷神怡,感激涕零,大口大口地填饱了肚子。方鼎向来胆大,得救后更是心里有底,带上剩下的吃食大踏步走出了木屋,回头打量着昨夜的庇护所,它无可奈何而又可怜巴巴地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整个顶梁柱都呈现着七十度的倾斜。
方鼎既后怕又喜悦:他晚上没被屋顶砸死,也算是天大的幸运了。仗着这股子底气,他孑然一身地向南走去,以碰大运的心思,想把曹闻这只小老鼠挖出来。
翻过一座山又一座山,方鼎好比任劳任怨的苦力,一门心思地迈步向前走,还好山比较低矮,光线也充足,他没有丧失信心。这一趟他倒不担心自己的安危,却怕毫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曹闻糊里糊涂送了小命。
那个没用的家伙,方鼎轻哧一声,在大晴天连东南西北都认不清呢!
可这一趟西南旅行,或者说探险,主要为了曹闻。曹闻是方鼎的工友,两人关系非常亲密。说起曹闻,年纪轻轻二十来岁,什幺苦都能吃,平时瞧着挺正常一孩子,只有一点不好,就是经常犯糊涂,如果没人管,能够自个儿饿上两三天。
直到一月前,曹闻在吃饭时向他提议去西南捞一笔,说深山老林里有珍贵的药材,回来卖掉后能净赚十几万。
方鼎不傻,坚决不同意,要疯他自己疯好了,拉着自己垫背算什幺回事?
眼见劝不动了,曹闻泪珠子一颗颗掉下来,仰头喝干了一杯白酒,抓耳挠腮、扭扭捏捏地坦白。他从小被爷爷带大,唯一的亲人也在年初病故。他爷爷在临终前让他去西南找一个村落,把骨灰埋在那儿,实现落叶归根的愿望。可曹闻翻遍了地图,也找不到名叫“尸蛇”的村落,只能找到大体方位,就在佘山附近。身为路痴的曹闻绞尽脑汁无计可施,只得找上了最好的朋友,希望方鼎能助他一臂之力。
方鼎耳根子软,可怜曹闻拳拳孝心,自己不帮一把真不够哥们儿,但曹闻这人实在不大靠谱,方鼎不敢全信。
正犹豫着,曹闻把方鼎拉到了出租屋里,给他看装着骨灰的白瓷瓶子,方鼎架不住对方的鼻涕眼泪,一狠心一跺脚,就踏上了这条不归路。
第一百零一次叹气,方鼎擦了擦脑门上的热汗,头顶上的太阳不知不觉已经躲在云雾之后,灰白色的天空沉得透不过起来。方鼎暗道不好的同时,豆大的雨珠子叮咚地打在他的鼻尖上。一滴,两滴,噼里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