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协议要求,毕业后他们还在一起住了很久,朝夕相处。
由于过于密切的生活,他几乎对白祁安的习惯一清二楚。
白祁安喜欢在下雨天跑到后院去看风景,喜欢开着灯睡觉,也喜欢光着脚整个人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他喜欢一切毛绒绒的事物,看到小宠物时眼睛里会放光。他有一件经常穿的白色的带着浅浅花纹的衬衫,他还有一只小哈士奇叫图布。
他的每一个行为,每一个动作,微小到哪怕是他面部上的一个很小的表情,他都懂是什么意思。喜欢、讨厌、生气、伤心,他都知道的清清楚楚。他总是挑他最不喜欢,不能接受的事去做。故意把后院的亭子拆掉,把他的图布送人。他总是做幼稚的事去刺激白祁安,白祁安却从没有对他黑过脸。
白祁安很贴心,他每天都要跟他说好几遍让他记得吃饭。也正是因为这样,在白祁安离开后,他也因此有了这个习惯。他也总会时刻提醒薛如番让他好好吃饭。
他一直以为,他之所以对白祁安这么了解,那是因为他们住得太近了,天天生活在一起,耳濡目染的原因。他从没有想过为什么他会对白祁安这么关注?不止是喜好,甚至是他的微表情他都能懂?他没有想过,也没有那个意识。
他不明白一个人如果对另一个人的行为那么的了解、关注,那么他一定是在意那个人了。
他笨。
但是祁安一直很聪明。所以他一定是知道了。所以他才会有一天问他:“楚荀,你是不是有点喜欢上我了?”他的态度很小心翼翼,眼底带着期待。
他不理解,所以他笑了他。
讽刺他自作多情。
正是因为他这种言行与内心完全背离的做法,让白祁安陷入了迷茫中。他不知道自己是对是错。所以最后在那封信上他才会说,“我对你一无所知。”
曾经的他不懂他说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现在他躺在病床回想起来,才真正明白了过来。
其实白祁安早就看透了他的心,而他自己却没有琢磨透自己。
任久说过:“爱的卑微的人,总是在患得患失。”
白祁安就是这样的人。
而爱的太晚的人,总是在后悔莫及。
他就是这样的人。
如果相爱能够如同茫茫人海中两个人只一眼就能够相濡以沫那样该有多好?不要有那么多的蹉跎,那么多的错过。